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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樂、古典樂、搖滾樂及流行音樂的區別

由 圈內熱點 發表于 舞蹈2021-05-17
簡介流行音樂中器樂作品的特點是:節奏鮮明,輕鬆活潑或抒情優美,演奏方法多種多樣,音響多變,色彩豐富,織體層次簡明,樂隊規模不大,現代作品多使用電聲樂 器

搖滾樂的特點是什麼

爵士樂:具有顯著美國特色的音樂從默默無聞、起源於民間的音樂發展成為美國本土產生的最有份量的藝術種類。(1) 從大音階來講,它的第三級(Mi)音和第七級(Si)音經常是降低一些(平時講是降半音,實際上不到半音)。有時第五級(Sol)音也降半音。這些降音還 常輔以滑音和顫音,因而更加強了歌曲憂鬱、悲傷的色彩;由於有以上這些特點,按這種方法形成的音階,人們稱之為‘布魯斯音階’。(2)旋律中多用切分節奏和三連音,形成輕重音顛倒;(3)節奏多為雙拍,通常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4)從歌詞、曲調結構上講,布魯斯多采用對稱的、帶音韻的兩行詞。第一句重複一遍。每段曲調12小節,每句4小節,從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結構(5)和絃常用主和絃(Ⅰ)、屬和絃(Ⅴ)和下屬和絃。(Ⅳ),因此,和聲聽起來很和諧,而且樸素。其他特點因素:爵士樂的演唱利用無意義的“襯詞”在即興的規則下形成了風格獨特爵士唱法。爵士樂的切分節奏複雜多樣,特別是跨小節的連續切分經常將原有的節奏整小節移位,造成一種飄忽不定的遊移感。原來的4/4拍節奏經改變後變成了3/16拍。爵士樂的旋律經常採用布魯斯音階( 1 2 b3 3 4 5 6 b7 7 )來形成它的特點,有時還在布魯斯音階的基礎上增加#4和其他一些變化音,使其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爵士樂的和聲比流行音樂和聲要複雜得多,它以七和絃為基礎,並且大量的運用擴充套件音(如:9音、11音、13音)和替代和絃,有時還經常出現連續的下行純五度副屬和絃進行,使其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和聲效果。即興是爵士樂手(或歌手)必練的演奏(或演唱)技巧之一 。古典樂:我們所謂的“古典音樂”也出於一個特殊的階段——他們是從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從手工業向工業化生產的階段產生的。古典音樂不同於流行音樂的地方是它內涵深刻,能發人深思,更能使人高尚,免於低俗。鋼琴地位的提升,管絃樂隊的標準編制,奏鳴曲式,室內樂,交響樂,音樂平衡感,音樂教化作用,純音樂,協奏曲,主調音樂。格魯克的歌劇改革,音樂和舞臺藝術之間的重要關係,序曲,歌劇劇本,劇情簡化,合唱隊於歌劇的重要性,總譜記法。古典音樂是音樂的時間概念而產生的一個名詞,他是從16世紀開始發展的,有規則性的本質,具有平衡,明晰的特點,注重形式的美感,富有哲理,它內涵深刻,能 發人深思,追求完美。也是所有現代音樂的基石,被認為具有持久的價值,所以現代很多經典音樂,包括現代交響樂等等都習慣劃到古典音樂範疇。從影響來就是被 人類認同的音樂,而不是被某個國家地區,或某個人群 。搖滾樂:歷史如是說歷史上第一首被打上搖滾烙印的作品是美國的白人音樂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製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那個時候的Bill Haley穿著筆挺的西裝,而且還打著領帶,頭髮梳得油光發亮,如果這樣的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現在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一定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在唱 搖滾,可偏偏歷史把它定義成第一首搖滾作品。這也沒什麼奇怪,原來人們還覺得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原來人們還覺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是時 代和我們開的一個玩笑。這樣說來,其實任何具體的定義似乎也都是相對的,因為時代在變,人們的認識領域也在不斷地隨之拓展、改變。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一個定義,因為你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 認識程度給出一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一頭長髮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 上的節奏。現在有人說搖滾是一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於是帶著越來越多的疑惑,我開始翻看有關著作和資料,找到了下面一些所謂的搖滾專家們所 給出的定義: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秘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一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一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音樂吶喊。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一種深刻的顛覆形式”。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重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沉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仍是對青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說到這兒,想起了美國黑人音樂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一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講述了一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一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一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 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音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裡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另外還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 物的一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刻錄在一張光碟上,用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流行樂:所謂流行音樂,是指那些結構短小、內容通俗、形式活潑、情感真摯,並被廣大群眾所喜愛,廣泛傳唱或欣賞,流行一時的甚至流傳後世的器樂曲和歌曲。這些樂曲和歌曲,植根於大眾生活的豐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眾音樂”之稱。流行音樂起源於美國的爵士音樂。20世紀初,美國出現了一種由多民族文化彙集而成的爵士音樂。這種新興音樂,以它獨特的演奏(演唱)方式,重新整理了聽眾的耳目,轟動了全美國,又很快傳遍西歐各國。在今天,流行音樂所包含的內容極其廣泛。在器樂作品中,它包括豐富多采的輕音樂、爵士樂、搖擺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圓舞曲以及各種不同風格的舞曲和各類小型歌劇的配樂等。流行音樂中器樂作品的特點是:節奏鮮明,輕鬆活潑或抒情優美,演奏方法多種多樣,音響多變,色彩豐富,織體層次簡明,樂隊規模不大,現代作品多使用電聲樂 器。聲樂作品的特點是:生活氣息濃郁、抒情、風趣、音域不寬,手法通俗、曲調順口、易於傳唱;歌詞多用生活語言,淺顯易,易為聽者接受和傳唱;歌手多是自 成一格的流行歌星,發聲方法各有千秋,不受聲樂學派的約束,演唱時感情重於聲音技巧,動和自由不羈,自然親切,易引起聽眾的共鳴;小樂隊的強聲伴奏與歌聲 融為一體。由於流行音樂具備上述特點,所以就能夠和群眾連在一起,無論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於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