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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舞蹈2023-01-29
簡介若網上購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訂單準備出庫可以退款嗎

喜歡法律的都關注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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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天貓雙十一1小時破1000億”、“淘寶購物津貼不能疊加使用”等上了微博熱搜,聽說很多人在“剁手”之後就後悔了,裡面有你嗎?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經過一夜的剁手撒錢大搶購

北方人變成了北荒人

南方人變成了沒有錢的……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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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透過各種途徑“蓋樓”所得的津貼,加上精打細算一番後,買到的評論心儀的貨物後,卻發現商品遲遲沒有發貨或商品存在問題,不合心意,又該怎麼辦呢?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問題一:拍到“秒殺款”,商家不認賬?

2018年8月,林先生透過某東商城購買了某網店二手95成新蘋果8 Plus手機一臺,頁面搶購價格為1942元。林先生成功下單付款後,訂單顯示為“準備出庫”、“本訂單由第三方賣家為您發貨”。隔了幾天,商品還是沒有物流單號,林先生在商城客服的指導下提交了交易糾紛單,賣家網店客服表示“閃購價格出錯無法正常發貨”。商城客服表示“此訂單由於商家頁面引數設定錯誤,判定為商家責任,處理方案為賠付100元的等值購物豆或購物券,在沒有要求商家發貨的情況下,商城把交易糾紛關閉了。林先生沒有申請退款,而是向法院起訴,要求網店商家履行合同,照訂單發貨。

裁判結果

生效判決認為:林先生與某網店的網路購物合同在林先生支付時即生效,該網店應履行發貨的義務,其以價格顯示出錯為由不履行合同並要求林先生取消訂單,其不發貨理由不能構成合同解除的合理理由,林先生也未同意取消訂單以解除合同,故該網店應繼續履行發貨義務。故判決該網店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履行與林先生的網路購物合同約定的發貨義務。

Q:下單後,遲遲沒有收到貨,消費者應該找誰呢?

A:網上購物一般存在兩個法律關係,第一個法律關係是消費者與賣家之間的買賣合同關係,另一個法律關係是賣家與快遞公司之間的運輸合同關係,兩個法律關係是相互獨立的。如果消費者一直沒有收到貨物,根據合同相對性,消費者應該向賣家核實是否已發出貨物,及貨物的運輸情況,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應由賣家向快遞公司追究相關的違約責任,消費者則可以透過與賣家協商,由賣家重新發貨或作其他處理。

小編在此提醒:雙十一過後,收貨數量大,消費者更應及時注意貨物的運輸及簽收情況,在發現貨物久送不達或系統提示已簽收而實際未簽收等情況下要及時聯絡賣家,以免因為系統自動收貨而延宕維權時機。

問題二:收到貨了,商品存在問題又怎麼辦呢?

古先生透過某寶某旗艦店購買了一張價格為7999元的知名品牌智慧升降床,如願收到床和床墊後,網店指定的安裝師傅當天就上門進行安裝,但一番動工後,安裝師傅竟然告知古先生該床無法安裝,因為床頭與床架連線處介面位明顯錯位,且床架中間位置兩個床腳明顯短於床頭和床尾的床腳。

古先生馬上聯絡客服並告知情況,客服回覆確認是床頭的孔位打錯導致床頭位置不對,表示可以將相應位置的扣件拆除後在對應位置重新打孔安裝。古先生要求更換床架及床腳,對方表示沒有足夠的庫存,無法安排立即補發,還是建議重新打孔解決。雙方多次協商不成,古先生直到三個月後才成功辦理了退貨手續並取回7999元的退款。古先生一氣之下訴至法院,認為該網店存在欺詐行為,要求賠償一倍貨款7999元及額外損失4000元。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判決結果

生效判決認為:古先生透過網路平臺購買網店產品,網店發貨雖然存在失誤,但無充分證據顯示其有欺詐的主觀故意,未構成欺詐行為,但客觀上確實因網店的發貨失誤給古先生的消費行為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為其正常生活增添了困擾,應適當彌補古先生的利益損失,故判決該網店向古先生賠償1000元。

雙十一狂歡購物節高潮退去,大家都在坐等收快遞,但當收到的商品存在問題或者不合心意時,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保障權益:

1。除特殊貨物,消費者可在收到貨後的七天之內在保障商品完好前提下提起無理由退換貨申請。經營者應在收到退回商品後七日內返還價款。

2。若網上購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可以要求經營者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問題三:早早預付了定金,雙十一卻不想要了,商家卻說“預付款不退”,是霸王條款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定金罰則”,因此,商家早早載明的“預付款不退”,該預付款實際為“定金”性質,“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消費者支付後若想反悔,依照法律規定商家是有權不予退還的,所以該條款不屬於霸王條款。但有些商家“定金”“訂金”傻傻分不清楚,“訂金”並非法律規定的概念,如果預付頁面載明的是“訂金”,則能不能退還要看具體情況實際分析。

因此,需要預付“定金”的商品,還是謹慎下單為宜。雖然大家都知道,如果與商家協商不成,可等到付完尾款後再退貨,即可退回所有的款項。但還是建議大家考慮清楚再下單,畢竟我們提倡的是“契約精神”,而且退貨退款不僅給自己製造麻煩,也給商家和物流帶來不便,影響大家快樂購物的心情哦。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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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提醒

若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透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這個雙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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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始,我們就是“破產姐妹”了)

【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

通訊員:甘岸偉 梁豔華

原標題:《【剁後護理指南】冷靜期過後,你買的東西還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