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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罐茶的“專利”,曼松的“商標”,堂吉訶德的長矛及其它

由 老茶鬼 發表于 舞蹈2021-05-30
簡介堂吉訶德的長矛指向風車那一刻,長矛便是他的真理

一個騎士手拿長矛是什麼品牌

茶界可能並不存在唯一的真理。所謂的真理也早已碎片化了,只有圈子裡的相對真理,朋友圈分享的真理。誰的真理才是真理?

堂吉訶德催動胯下瘦馬,挺起長矛,與想象中的巨人——磨坊風車做殊死決鬥。這一刻,唐吉坷德躁狂的腦海中,浮動的盡是中世紀騎士的英勇與榮光。

可悲的是,現實中的堂吉訶德不過是一個耽於幻想、騎士小說讀多了的呆子,拉曼卻地方的一個落魄小地主。

列位看官,開頭講這一段古,不為別的,只因最近茶界怪事連連——既有堂吉訶德“鬥風車”式的悲壯,也有一廂情願渴求成功的想當然。但理想與現實的矛盾往往不可調和,這也正是堂吉訶德悲劇命運的根源。

我們其實要說的不是堂吉訶德,而是他手中的長矛。長矛是騎士的兵器,也象徵著一種權力。但在堂吉訶德手中,“鬥風車”的長矛是無用的道具,更像是長長的笑柄。

小罐茶的“專利”,曼松的“商標”,堂吉訶德的長矛及其它

真實世界遠比小說精彩。靠“罐子”起家的小罐茶,自然要竭盡全力保衛“罐子”。不過,小罐茶的包裝專利近日被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宣告“全部無效”,理由是“小罐茶的包裝不具有創造性、實質性的特點和進步”。既然不具有創造性,這種爭奪包裝“面子”的無謂之舉已顯露無疑。官司繼續打下去也沒多大意義了。

正如“鬥風車”的長矛,無法造就堂吉訶德的騎士夢想。區區一個罐子,成就不了一個品牌。使用者喝的是茶,而非“包裝專利”,誰會去幹買櫝還珠的蠢事?

茶的“包裝專利”原本就是個笑話,先把茶做好再說別的吧。

今年茶界另一樁比較典型的事件,便是所謂的“曼松”商標維權。

2013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9條明確規定,“註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註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廠家寄望於憑藉一紙商標註冊證,劃出一道品牌護城河,打壓同行或模仿者、追隨者,與申請“包裝專利”之舉本質上並無區別。在法律框架內行事,是好事,但超越法律框架的“維權”就是侵權了。如前所述,像“曼松”這樣既是通用名稱、又聲稱以曼松茶為主要原料、且是地名的商標,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是“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的。以此要挾其它茶農、商家禁止銷售“曼松茶”,於法無據,於理無憑。

所以說,“曼松”商標,也不過是“鬥風車”的長矛。揮來揮去,只能打到空氣。

當然,堂吉訶德們並未絕種。可以化身茶人,商人,文化人,一騎瘦馬,一柄長矛,帶著一堆幫閒的桑丘,在個人英雄主義情結的纏繞下,瘋瘋癲癲,欲仙欲死,欲罷不能。這是時代的鬧劇。

想不到你是這樣的堂吉訶德。米蘭·昆德拉的解讀可謂精彩:“當上帝慢慢離開它的那個領導宇宙及其價值秩序、分離善惡並賦予萬物以意義的地位時,堂吉訶德走出他的家,他再也認不出世界了。世界沒有了最高法官,突然顯現出一種可怕的模糊;唯一的神的真理解體了,變成數百個被人們共同分享的相對真理。”

小罐茶的“專利”,曼松的“商標”,堂吉訶德的長矛及其它

茶界可能並不存在唯一的真理。所謂的真理也早已碎片化了,只有圈子裡的相對真理,朋友圈分享的真理。誰的真理才是真理?

堂吉訶德的長矛指向風車那一刻,長矛便是他的真理。儘管在外人看來這完全是發癲。

只要人類存在一天,人群中永遠少不了堂吉訶德式的英雄或狗熊。

一段有關堂吉訶德的文學批評:“這個人物的性格具有兩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瘋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著高度的道德原則、無畏的精神、英雄的行為、對正義的堅信以及對愛情的忠貞等等。他越瘋瘋癲癲,造成的災難也越大,幾乎誰碰上他都會遭到一場災難,但他的優秀品德也越鮮明。”

堂吉訶德畢竟在臨死之前覺悟了,他認識到自己其實是個如假包換的瘋子。

原諒他們吧。

文:老茶鬼 2018.8.20(著作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