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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由 改客島 發表于 美食2022-12-01
簡介《意象的帝國:詩的寫作課》電子書截圖(下同)作者接著說人,說觀念可以迅速而顯著地改變人的行為,“甚至能改變人出自本能的行為,觀念之力甚至擰得過基因之力”

形容東西很多怎麼說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由於讀(懂)詩之心不死,我又買了一本當代詩學,一位著名詩人寫的,書名叫《意象的帝國:詩的寫作課》。全部四堂課中第一堂課的名字很吸引人:“受用一生的寫作觀念”。第一堂課全部九小節中第一小節的名字挺新穎:“觀念改變類似基因突變”。

讀一下這本書的第一堂課的第一小節,會使我們發現一些特別的東西。

作者以狗為例,說“狗改不了吃屎”等本性是基因使然。狗無視主人呵斥,執著地在小區到處撒尿標示領地。“狗什麼時候會改變這個行為呢?”“唯有等基因改變才有可能”。“要狗的基因改變,你恐怕得等上很多年”。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意象的帝國:詩的寫作課》電子書截圖(下同)

作者接著說人,說觀念可以迅速而顯著地改變人的行為,“甚至能改變人出自本能的行為,觀念之力甚至擰得過基因之力”。“比方說,有人無肉不歡,頓頓要吃肉,如果你想改變他的行為,讓他成天吃素,你不需要改變他的基因,只需要讓他信仰佛教,一旦真的皈依了佛,他一夜間就會改變行為,改為吃素。他是靠什麼迅速改變行為的呢?當然是靠觀念,佛教給予的‘不殺生’觀念。”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作者說:“人有了觀念,等於有了比基因突變還強大的工具,人就不會把自己的行為,完全交給基因調遣”。“事實上,人類文明的發展,包括文學藝術的發展,靠的就是一場場的觀念革命。”舉了“新詩”百年大成的例子後,作者說:“當觀念革命發生時,你不用為只徒有觀念,憂心忡忡,要相信與觀念匹配的一切,都會被後來者創造出來”。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上面所引的幾段話,裡面可能逗號有點多,不過,作者的意思很明白:觀念的作用非常大。

只是,通篇讀後你會感到這一小節課是相當的文不對題:作者只舉例說了基因的決定性作用和觀念的更大作用,沒說觀念改變與基因突變“類似”在什麼地方。基因與基因突變是不同的概念,觀念與觀念改變也是不同的概念。這是邏輯問題,作文不可背離邏輯。

而且,實際上作者可能不太懂什麼是基因,更基本不懂什麼是基因突變,也不會比較觀念轉變和基因突變。作者說:“觀念改變行為”是“迅速”的,“不像基因突變,需要日積月累的環境刺激和漫長等待”。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這裡,作者是拿觀念改變行為的快慢,即觀念改變後產生的新觀念引起新行為的快慢,跟基因突變的快慢來比較。這是兩個不同層次東西的比較,屬於邏輯錯亂,亂比較。應該是,拿觀念改變的快慢跟基因突變的快慢比,拿觀念改變後產生的新觀念引起新行為的快慢,跟基因突變後引起新性狀的快慢比。這才是符合邏輯的比較。

作者這裡的言下之意,還說基因突變“需要日積月累的環境刺激”,這也很不確切。實際上,基因突變本身是短時間完成甚至一瞬間完成的事情。基因突變有點像交通事故,有時候跟環境有關(比如路況、天氣、車流),有時候跟車況有關,有時候跟駕駛人的狀態有關,有時候還可能跟別的因素有關,但都是一下子就發生了,多數情況下不好說是“日積月累的環境刺激”所致。

在這一小節課文裡,作者是在用他自己不懂、很多讀者也可能陌生的東西(基因突變),來比喻他自己明白、大家也不陌生的東西(觀念改變)。這恐怕是不明智的作文策略和文風。

可以與這種不明智寫作策略和文風相互印證的是,作者還不恰當地用手機晶片來比喻落後觀念。他說:“我寫作以來,見過無數人的寫作不缺技巧,不缺文采,真正缺的,是契合現代寫作的觀念,猶如一款非常時尚的手機,裝著早已過時的晶片,很多新軟體它完全帶不動,力不從心。”請問,“非常時尚的手機”會裝的是“早已過時的晶片”嗎?只有早已過時的手機,才會裝的是早已過時的晶片。作者似乎也不太懂手機。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

有道是,“一切比喻都是蹩腳的”。而用自己不懂的、讀者陌生的東西作比喻,則更蹩腳。

不過,我之所以要對這種更蹩腳的比喻說這麼多,不只因為作者是一位相當有名的詩人和詩學學者,在“詩的寫作課”這麼高大上而有影響力的地方,不應該有這種不“高階”的寫作策略和文風,還因為,不恰當地用“基因”等時髦名詞作比喻,是一些文化類文章的多發病。

我不久前在一本書中看到,作者說“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基因流淌在每個中國人的血管裡”(忘了具體是哪本書,但核心資訊不會錯)。還有更多的文章,說是“流淌”在“血脈”裡,意思差不多。作者的本意不錯,但這樣的表述實在有違“基因學”通識。

咱們不妨從人體到基因粗線條地捋一下:人體由大約50萬億個細胞組成(細胞的形狀和大小各異,直徑通常只有幾微米,肉眼當然看不見),每個細胞裡有一個細胞核,每個細胞核裡有23對染色體(染色時比細胞其他部分顏色更深),每對染色體中的一條來自父親一條來自母親,每條染色體裡有一個DNA(脫氧核糖核酸,大分子,雙鏈螺旋結構),每個DNA鏈上有多個基因(人類的基因總數是約2萬個),這些基因合起來長度佔DNA不到3%,其餘97%以上為“非編碼區”。

囉唆了這麼一大段是想說,基因存在於人體的每個細胞裡,而不是隻存在於血液細胞裡。血液只佔人體的一小部分,而且大約83%是水。一個60公斤的人,其血量大約是4800毫升,5公斤左右,不到體重的10%。因此,如果非要說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是基因,在人體裡怎麼樣的話,那麼只能說,它是瀰漫於人體全部細胞的,而不是隻“流淌”在“血管”或“血脈”裡。

其他學科的概念,尤其是自然科學概念,在社科寫作中不是不能作比喻來借用,而是不能基本不懂就想當然地隨便借用,更不能行文違背邏輯。否則,可能越比喻越借用越叫人糊塗,甚至鬧出笑話。這是不可小視的文風問題。

其實,“想當然”的問題,在科學家那裡也常常發生,只是科學研究所設定的實驗驗證和同行重複,終會證實或證偽他們當初所想。比如鑑於人乃“萬物之靈”,很多科學家當初猜想人的基因總數肯定大得驚人,不少人猜有幾十萬個。可是,自1990年開始的人類基因組計劃的成果,把我們這個“萬物之靈”一下子“還原”成了一般動物:人類的基因總數才大約2萬個,跟小白鼠差不多,甚至比蛔蟲、水跳蚤、香蕉還要少!

但願這本《詩的寫作課》的後續課文,能講得清晰明白。

拿陌生的東西比喻平常的東西,算什麼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