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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紀實:2014年浙江一樁婆媳矛盾引發的家庭悲劇

由 陳以軒律師 發表于 美食2023-01-05
簡介柯老太還四處奔走,為她拉票,那麼小陳究竟為何會害了婆婆

菜刀割傷需要打破傷風嗎

2014年3月1日中午,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江北街道某村,辛勤勞作了一上午的村民們正在家裡準備午飯。突然,從外面傳出一聲尖叫,這聲音引得村民們紛紛出門檢視。聲音是從村東的胡家傳來的,當他們趕到胡家,就看到了驚人的一幕。柯家的男主人胡老漢正趴在妻子柯老太身上哭喊,而柯老太身下一大灘鮮血,她的脖頸處、頭部都有傷痕。

顯然,柯老太遭遇了不測,反應過來的一個村民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可惜的是已經晚了,柯老太傷勢過重,早在被發現前就已經沒了呼吸。胡家發生的悲劇令人嘆息,因為在村民眼中,柯老太為人還算和善。平時也沒跟什麼人結仇,印象中沒怎麼與人發生過爭執,怎麼會慘遭殺害?還是猛砸頭部,連捅九刀,深可見骨這樣狠毒的方法。

然而警方的調查結果更令人震驚,殺害柯老太的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媳小陳。外人看來,小陳跟婆婆之間的關係很不錯,此前小陳競爭本村村委會幹部。柯老太還四處奔走,為她拉票,那麼小陳究竟為何會害了婆婆?時年46歲的小陳,是永嘉縣碧蓮鎮人,她與婆婆的恩怨可謂是由來已久。

大案紀實:2014年浙江一樁婆媳矛盾引發的家庭悲劇

柯老太的兒子小胡有二十年精神病史,小陳是嫁過來才知道這件事的,當初介紹的時候壓根不知道這件事。每一次跟她見面之前,小胡都事先吃過藥,所以看起來跟常人無異。於是小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跟他結了婚,過了好一段時間才得知這件事。雖然說,法律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問題是那是八十年代末。別說法律尚且不完善,以農村的法律意識之淡薄,小陳壓根不知道可以撤銷。再加上當時結婚後分開被視作不光彩的事,就算是她知道可以撤銷婚姻,也沒有這個勇氣去撤銷。日子就這麼將就著過,因為小陳把小胡照顧得很好,公婆對她的態度自然還算不錯。

大案紀實:2014年浙江一樁婆媳矛盾引發的家庭悲劇

直到遇上拆遷,根據拆遷補償協議,胡家可以分配到6套140平米的安置房和4間店面以及200平米的商鋪。這可是一個不小的數,小陳覺得自己嫁入胡家七年,像保姆一樣照顧丈夫。伺候公婆,撫養領養的女兒,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怎麼樣也能分一兩套吧,誰知因為這筆數額不菲的拆遷款、拆遷房,柯老太也露出了她對小陳的真正態度。

在她看來,小陳嫁進胡家七年,從來就沒有工作過。都是他們老兩口養著,伺候丈夫、公婆是應該的,她還覺得小陳好吃懶做呢。再加上小陳始終沒有生育(胡家覺得是小陳問題),早就對小陳心存不滿,只是沒有說出來而已。現在還想白白得他們家的錢和房子,做夢呢?不僅如此,柯老太覺得有了這筆錢,兒子可以去找個能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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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跟以前一樣吊死在小陳這棵樹上,2013年下半年,柯老太向小陳提出:“只要你跟我兒子離婚,我可以補償你十萬元。”小陳不同意,要求至少補償兩百萬,外人看起來婆媳倆和睦。實際上她們已經吵了很久,從那以後,柯老太經常有事沒事找小陳的麻煩。希望她知難而退,早日跟小胡離婚,卻不想小陳因為這件事懷恨在心。

沒有知難而退,反倒是生出了殺害柯老太,藉此挽留婚姻、奪得財產的邪念。因為就住對門,小陳對柯老太的行蹤瞭如指掌,這給了她很好的下手機會。2014年3月1日上午,她看到公公出門了,便給婆婆打電話說等下去她那裡談丈夫的病情。但跟丈夫說的卻是去溫州市區買衣服,這是特意在給自己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據,企圖藉此躲避法律的懲罰。

大案紀實:2014年浙江一樁婆媳矛盾引發的家庭悲劇

中午12時20分,小陳抵達公婆家,柯老太正在看電視。她二話不說,直接拿出榔頭,就朝柯老太狠狠砸去。柯老太猝不及防,三四下之後倒在了血泊中,小陳看柯老太還有呼吸。擔心砸幾下不死,又從廚房拿了菜刀,在柯老太的頸部割了幾刀。確定柯老太活不了,才清理了自己的指紋、腳印,匆匆離開了公婆家。

見到小陳返家,小胡感覺有些奇怪,不是說去買衣服了嗎?小陳以沒帶錢搪塞,接著若無其事的帶著養女去買衣服了,之後也很配合警方調查。甚至違背本心,一再強調婆婆為人和善,假模假樣的為婆婆的死哭泣傷心。卻不想警方還是根據一些細節,查出她就是謀害柯老太的真兇,永嘉縣檢察院以故意殺人罪批捕小陳。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能以如此極端手段作為報復。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小陳有預謀的作案,犯罪情節極其惡劣,作案手段特別殘忍。主觀惡性極深,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依法應當判處死刑。

大案紀實:2014年浙江一樁婆媳矛盾引發的家庭悲劇》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情節稍作潤色;圖片皆(部分)為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