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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公眾遠離有毒有害汙染的工業副產鹽——《再生工業鹽》系列團體標準第一次工作會議在京順利召開

由 再生資源資訊網 發表于 美食2023-01-08
簡介由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危險廢物專業委員會、南京格洛特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了《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團體標準的制定

工業鹽中氯化鈉怎麼算

讓公眾遠離有毒有害汙染的工業副產鹽——《再生工業鹽》系列團體標準第一次工作會議在京順利召開

序言

目前,我國工業鹽產品的標準體系僅規定了海湖鹽和井礦鹽等原生工業鹽的產品質量指標,未規定有毒有害的汙染物控制指標或規定的有毒有害汙染物指標過於寬鬆,造成農藥、醫藥、染料及精細化工等行業“僅產品質量指標合格、有毒有害汙染物指標超標”的各類副產鹽流向市場。近幾年,隨著監管力度加大,副產氯化鈉工業鹽進入食物鏈的“毒鹽事件”受到有效遏制,但大量有毒有害汙染物超標的的副產氯化鈉鹽、副產硫酸鈉鹽等透過融雪劑、水泥助磨製、裝修建材助劑、染料助劑進入市場,威脅公眾身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

為保障公眾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2020修訂)第一百二十四條“經無害化加工處理,並且符合強制性國家產品質量標準,不會危害公眾健康和生態安全的除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六條“產品質量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應當符合該標準”的相關要求。由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危險廢物專業委員會、南京格洛特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了《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團體標準的制定。本次標準將採用風險管控趨嚴的原則,除規定產品質量指標外,重點引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III類水和飲用水源地指標、《食品安全標準》指標,嚴格控制再生工業鹽中有毒有害汙染物指標,確保流向市場的再生工業鹽能達到“保護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要求。

2020年11月20日,由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危險廢物專業委員會、南京格洛特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的《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2020TB-ZD-03)和《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2020TB-ZD-04)團體標準第一次工作會議在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會議室順利進行。本次工作會確定了15家首批標準參編單位,並對《再生工業鹽 氯化鈉》/《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團體標準初稿進行了討論。

讓公眾遠離有毒有害汙染的工業副產鹽——《再生工業鹽》系列團體標準第一次工作會議在京順利召開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中心博士何藝、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固體室主任李敏、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環分院主任王秀騰,以及來自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江蘇省固體廢物監督管理中心、山東省固體廢物和危險化學品汙染防治中心、浙江省生態環境科學設計研究院、江蘇省迴圈經濟協會、南京市固體廢物利用處置行業協會、南京格洛特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綠色環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濰坊新綠化工有限公司、鹽城市國投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環境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申聯環保集團有限公司、北京航天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壹鳴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賀利氏貴金屬技術(中國)有限公司等標準參編單位負責人受邀參加本次會議。會議由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危險廢物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李靜主持。

讓公眾遠離有毒有害汙染的工業副產鹽——《再生工業鹽》系列團體標準第一次工作會議在京順利召開

編制組負責人何藝博士介紹了再生工業鹽團標制定的背景及原則。何藝博士表示,本次再生工業鹽團標的制定符合國家的相關要求,用以解決廢鹽帶來的環境風險和消化囤積的廢鹽。本標準將根據再生工業鹽的用途,制定有毒有害汙染物的指標,確保流向市場的再生工業鹽環境風險可控,不對人體及環境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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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格洛特廢鹽處置產業技術研究院院長/研究員級高工韓正昌從廢鹽的來源及現行副產鹽標準現狀、廢鹽資源化利用產品解控的法律法規依據、再生鹽產品中中有毒有害汙染物指標及其限值三個方面進行了彙報。再生工業鹽作為產品均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要求,我們此次標準編制,將從極端情況下被直接食用或使用過程中經水體進入食物鏈最終造成損害公眾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的風險管控出發,引用《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規定的III類水和飲用水源地指標、《食品安全標準》有毒有害汙染物殘留指標作為此次再生工業鹽有毒有害汙染物控制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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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環境標準研究所固體室李敏主任主持了標準大綱內容的討論環節,李主任表示再生工業鹽團標的制定是廢鹽豁免基礎工作之一,值得大力推進。

各參編單位結合自身業務,介紹了本單位開展廢鹽有關工作的進展及面臨的問題,主要圍繞團標制定的適用範圍、指標的確定、工業廢鹽再生成本、再生鹽產品應用的行業等關鍵內容進行了充分討論,確定了下一步標準制定的工作重點。

參會代表對年處理10萬噸高含廢鹽環保綜合資源化利用專案進行了交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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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秘書長表示,與以產廢單位及其行業協會發起和編制的團體標準不同,此次再生鹽團體標準是以有社會責任感、有競爭力的環保治理企業為標準參與的主體,更有利於保障公眾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安全。再生鹽團體標準的制定,可以促進廢鹽資源化利用技術的創新、保障廢鹽資源化利用企業的規範經營,將在廢鹽資源化利用行業起到示範引領的作用。同時,再生鹽產品的團體標準制定,將會有效輔助各級固廢監管部門實現對廢鹽資源化利用有效監管,助力廢鹽類危險廢物的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水平的提高。會後將根據各位專家的建議及工作計劃對再生鹽團體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完成《再生工業鹽氯化鈉》/《再生工業鹽 硫酸鈉》團體標準的徵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的編制,儘快向社會正式公開發布。

本次團體標準制定得到了部分產廢鹽大省固廢管理技術部門參會代表認可與支援,為再生工業鹽產品標準下的步編制工作和標準在更大範圍的使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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