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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審查起訴期間還賣毒品 一被告人被判刑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影視2021-07-19
簡介在外人看來,張某本該到了退休安享清福的年紀,可因為染上毒癮,他多次被行政拘留、強制戒毒,還因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

監外執行在罰法怎麼判

多年辛苦打拼,張某擁有了自己的企業,60多歲了,身患多種疾病。在外人看來,張某本該到了退休安享清福的年紀,可因為染上毒癮,他多次被行政拘留、強制戒毒,還因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

就在張某被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又指使他人販賣冰毒,甚至在審查起訴期間還向其下家出售毒品。毒品催生出的瘋狂,最終讓他走上了不歸路。

“張某早年也曾用心經營,透過嚴格管理和誠信經營使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然而,自從他染上毒癮後,生活便開始沉淪。”採訪中,山東省淄博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吳斌對張某的經歷深有感觸。

因為吸毒連續受到法律的懲處並沒有讓張某警醒,反而因為身患多種嚴重疾病,特別是心臟做過起搏器植入手術,不符合羈押場所收監條件,使其更加肆無忌憚。

當地不少吸毒者聽說張某手裡有貨源,而且財大氣粗,遂經常聚集在其周圍,有時低價買,有時乾脆蹭吸。久而久之,張某的辦公室便成為當地吸毒者的一個窩點。為保證自己和周圍的吸毒群體有穩定的貨源,張某聯絡上河北唐山的供貨人張某某,由其長期供貨。2019年7月、9月,張某先後兩次指使同案的被告人前往河北唐山,分別向張某某購買冰毒190餘克。

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承辦檢察官對該案證據向公安機關列出了33項退回補充偵查意見,並透過全市毒品犯罪一體化辦案系統瞭解到,2020年4月4日,張某在取保候審期間,在其辦公室內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一名吸毒者冰毒4。2克,遂向法院追加起訴。

2020年9月,淄博市中級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張某無期徒刑,其他同案犯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四年。被告人上訴後,近日,山東省高階法院經審查後決定維持原判。

“透過案件的辦理,一下子處理了全區一半以上的吸毒人員,效果非常明顯。”淄博市淄川區公安局禁毒支隊支隊長畢延奎對案件的辦理感到欣慰。

(本報記者郭樹合 通訊員王文斌)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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