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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由 北青網 發表于 影視2023-01-31
簡介律師解讀:如果高見鴻和方誌靖確實採用了不正當手段打壓李峋所在公司,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因惡意競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包含哪些情節什麼意思

從校園裡的相互吸引

到職場上的共同拼搏

近日

青春都市情感劇

《點燃我,溫暖你》

掀起觀眾追劇熱潮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該劇講述了肆意張揚的程式設計天才李峋(陳飛宇飾)與勇敢堅韌的少女學霸朱韻(張婧儀飾)從青澀校園到職場拼搏幾經波折,依然攜手前行的成長愛情故事。

“命韻峋環”CP除了“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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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追劇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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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峋“帥強慘”的一生

包含了哪些法律知識點

01

入侵教務系統幫人篡改成績該擔何責?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李峋是難得一見的程式設計天才,高中會考那年,李峋母親生病住院,為了給母親湊治療費,李峋答應幫同學付一卓入侵教務系統更改會考成績。被老師發現後,李峋被學校開除。

律師解讀:

無論是花錢找人改分,還是入侵教務系統幫人篡改成績,都不單單是道德範疇的問題,還可能是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應追究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從行政責任來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入侵教務系統篡改成績有可能會被處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不過,李峋彼時還是高中生,如果是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可以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從刑事責任來說,如果情節嚴重,則涉嫌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功能、資料或者應用程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的“後果嚴重”:(一)造成十臺以上計算機資訊系統的主要軟體或者硬體不能正常執行的;(二)對二十臺以上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或者傳輸的資料進行刪除、修改、增加操作的;(三)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經濟損失一萬元以上的;(四)造成為一百臺以上計算機資訊系統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認證、計費等基礎服務或者為一萬以上使用者提供服務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不能正常執行累計一小時以上的;(五)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結合劇情來看,如果當時李峋收了付一卓答應支付的十四萬元,則可能會構成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罪。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未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則可能不涉及刑事責任。

02

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哪?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李峋復讀一年後,以省理科狀元的成績考入大學。大學期間,他因超高天賦在資訊保安大賽上嶄露頭角。為了對付李峋,參賽選手方誌靖盯上了李峋的姐姐李藍。方誌靖假意幫助李藍,卻間接致使李藍遭遇車禍離世。李峋悲傷衝動之下打傷了方誌靖,因故意傷害罪入獄。

律師解讀:

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一般是根據受害人受傷程度來定,達到輕傷及以上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03

服刑人員獲得減刑的條件是什麼?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李峋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入獄後,他運用專業技能幫助監獄開發了一套管理系統,最終獲得了減刑的機會,提前三年出獄。

律師解讀:

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結合劇情來看,李峋在服刑期間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表現,因此可以減少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04

惡意打壓同行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李峋在校期間就開始創業,成立了LP公司。入獄前,李峋把公司交給了好友高見鴻管理。但高見鴻辜負了李峋的信任,他與方誌靖“勾結”在一起,徹底霸佔了公司。李峋出獄後,重新奮鬥,計劃奪回LP公司。他加入一家小公司研發了一款遊戲,高見鴻知道後擔心李峋東山再起,方誌靖非常不屑,聲稱只要跟遊戲網站通個電話,就可以把李峋公司研發的遊戲下架。

律師解讀:

如果高見鴻和方誌靖確實採用了不正當手段打壓李峋所在公司,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因惡意競爭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

05

父母可以干涉子女婚姻嗎?

李峋“帥強慘”的一生,包含了哪些法律點?

李峋和朱韻是大學同學,二人相互傾心、不離不棄。但朱韻父母不能接受自己精心培養出來的女兒,委身於家庭情況和自身條件都如此“不堪”的“不良少年”,極力反對二人在一起,甚至還將朱韻關在房間不讓她出門。

律師解讀: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婚姻,父母操心子女婚姻大事是人情使然,但不能突破法律邊界。婚姻自由是憲法賦予每個人的權利,民法典也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另外,如果父母以暴力干涉子女婚姻,對子女實施捆綁、毆打等人身打擊或強制的行為,還可能會構成刑法中規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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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追劇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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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張雷對本文提供專業支援!

作者|羅聰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