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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男子拼接女同學裸照並大肆傳播造成54萬人觀看,警方:已拘

由 雪峰說法 發表于 音樂2023-01-25
簡介(案件來源:極目新聞)近日,一名女生在社交平臺釋出了一篇題為《我突然被54萬人看了裸照》的文章,此事引發輿論軒然大波,文中女生稱她的高中同學陳寧(化名)假冒她男朋友,到處散佈她的個人真實資訊,同時使用他人的不雅照片和影片混淆視聽,對自己名譽

噁心人算罵人嗎

廣東東莞,男生盜取高中女同學個人資訊,使用照片拼接不雅照在微信群傳播,同時公佈女生真實資訊,造成不雅照被54萬人觀看,女生被多名陌生男子網路騷擾,名譽嚴重受損,女孩憤而報警,男子已被警方控制,詳細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案件來源:極目新聞)

近日,一名女生在社交平臺釋出了一篇題為《我突然被54萬人看了裸照》的文章,此事引發輿論軒然大波,文中女生稱她的高中同學陳寧(化名)假冒她男朋友,到處散佈她的個人真實資訊,同時使用他人的不雅照片和影片混淆視聽,對自己名譽進行侮辱,女孩為此遭受許多陌生男子的網路騷擾。

東莞男子拼接女同學裸照並大肆傳播造成54萬人觀看,警方:已拘

據女孩介紹,截至她發帖為止,陳寧在各個群聊中傳播的相關影片和圖片,觀看人數已高達54萬,11月中旬,女生就已經向當地公安局報案。

目前,女生所釋出網帖已被刪除,12月2日,當事女生在社交平臺釋出動態,稱她已經收到立案通知書,東莞市公安局認為,其被侮辱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現已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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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警方工作人員表示,嫌疑人已經抓到,目前警方正針對網帖中的內容進行進一步調查,女生則稱陳寧在深圳某網路公司就職,12月2日,該公司回覆稱已責令陳寧停職,公司正積極配合警方調查。

事發後,有網友猜測,此事很可能是由於感情糾紛導致,甚至有人大膽提出,陳寧因追求女生未果,於是採取如此下作手段,既然得不到那就毀了她!

高中同學之間感情本該是最純粹的,無論出於什麼目的,陳寧此舉都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嚴肅追究。

東莞男子拼接女同學裸照並大肆傳播造成54萬人觀看,警方:已拘

1。首先,男子的行為屬於民事侵權行為,其大肆散佈女生個人資訊,並詆譭女生名譽,侵害了女生的名譽權和隱私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民法第1024條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男子偽造資訊詆譭女生,顯然侵害了其名譽權,需要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停止侵害等責任,同時女子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隱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任何自然人都享有隱私權,他人不得以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本案中陳寧採取刺探和公開方式侵害女生隱私權,必須為此付出代價。

2。其次,男子的行為還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男子涉嫌誹謗罪,刑法第246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此罪為親告罪,只有當事人告訴才處理,本案中女生已經報案,因此符合追訴條件。

此外,法律同時規定,透過資訊網路實施誹謗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據此在證據方面,女生可以請求警方幫助。

其次,男子還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男子拼接不雅照並大肆傳播,此種行為本身就危害了社會公共秩序,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即使不具有牟利目的,也可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立案標準影片檔案是40個、圖片是400件、點選數是20000次,若網帖所述為真,54萬人觀看,顯然達到量刑標準,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是男子具有牟利目的,處罰更為嚴重,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點選數達到1萬次以上的即可追究刑事責任,達到25萬以上的,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東莞男子拼接女同學裸照並大肆傳播造成54萬人觀看,警方:已拘

據此,若男子只是單純洩憤,可能同時涉嫌誹謗罪和傳播淫穢物品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若帶有牟利目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可以說代價十分巨大!

此案也警示我們,網路雖是虛擬空間,但絕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度,突破道德底線、觸碰法律紅線,必然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