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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15即將召開,“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談判進展如何?

由 中國新聞網 發表于 音樂2023-02-04
簡介生態環境部國際合作司司長周國梅介紹稱,COP15第二階段會議最重要的標誌性預期成果就是達成“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下簡稱“框架”),正在談判中的“框架”是為2030年前乃至更長一段時間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謀定方向的總體性、戰略性

20年後什麼會有顯著變化

中新網北京11月28日電(劉歡)28日,生態環境部舉行11月例行新聞釋出會。據介紹,《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二階段會議即將舉行,中國將繼續擔任會議COP15主席國,推動會議最重要的標誌性預期成果——“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談判程序。

COP15即將召開,“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談判進展如何?

釋出會線上會議截圖

第一階段會議結束一年,有哪些進展和成果?

去年10月,《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COP15)第一階段會議在中國昆明舉辦,會議以“生態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為主題,來自150多個締約方國家和30多個國際機構和組織的代表共5000餘人參會。

在會上,各方協調一致,通過了《昆明宣言》,提出了當前一段時間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的一攬子行動綱領,呼籲各方為制定、透過和實施一個有效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下簡稱“框架”)貢獻最大力量。

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崔書紅表示,會議結束後一年,作為COP15主席國,中國多角度、多維度、全方位地發揮主席國推動力和協調作用,開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方面,利用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論壇、20國集團環境和氣候部長聯席會議、第77屆聯合國大會高級別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7等重要場合和時機,組織召開了COP15重要議題交流會等;

另一方面,主持召開了38次《公約》主席團會議,出席在瑞士日內瓦和肯亞內羅畢召開的“框架”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會議,與各締約方共同就“框架”相關議題開展討論。

從國內工作來看,過去一年,《生物安全法》《長江保護法》《溼地保護法》深入實施,頒佈了《畜牧法》《種子法》,印發《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更新《國家野生動植物保護目錄》。

此外,第一批國家公園正式設立,涵蓋近30%的陸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北京、廣州國家植物園掛牌並向公眾開放。

“過去一年,我國生物多樣性保護主流化邁出了新的步伐。”崔書紅說。

第二階段會議有何預期?

據悉, COP15第二階段會議將移址秘書處所在地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會期為12月7-19日,會前將召開“框架”工作組第5次會議。

生態環境部國際合作司司長周國梅介紹稱,COP15第二階段會議最重要的標誌性預期成果就是達成“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以下簡稱“框架”),正在談判中的“框架”是為2030年前乃至更長一段時間全球生物多樣性治理謀定方向的總體性、戰略性綱領檔案。

“‘框架’的目標就是要扭轉全球生物多樣性喪失的局面,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她說。

周國梅指出,目前“框架”結構及核心表述已經基本成型,但對於196個締約方參與的多邊談判程序而言,各方在一些具體議題方面也還存在分歧,“框架”在如何把握和體現保護生物多樣性、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及公正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三大目標的平衡方面,還需要進一步的溝通和努力。

“同時,‘框架’的透過和實施最終有賴於它的實施機制。對於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資源調動和資金支援,這是‘框架’談判議題的一個重點,也是難點。”

她表示,雖然磋商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分歧,但各方向中方都表達了對談判程序和中方作為主席國的支援和信心。

“在COP15第二階段會議的舉辦過程中,中方也將繼續發揮主席國的作用,在公約秘書處、主席團、東道國以及各相關方的支援下,與各締約方和其他利益攸關方一道,不遺餘力地推進談判程序。”周國梅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