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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採挖出售“植物活化石”金毛狗 被判刑

由 封面新聞 發表于 寵物2022-12-04
簡介近日,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曾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及其製品,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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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聞記者 鍾曉璐

圖片由成都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提供

很多人提到金毛狗,首先想到的是可愛的“汪星人”,其實在植物界,也有一種名為金毛狗的物種,它起源於侏羅紀時期,有“植物活化石”美譽,野生的金毛狗為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金毛狗還是一味珍貴的中藥材。近日,成都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案宣判,兩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採挖、出售國家二級保護植物金毛狗,被判處刑罰。

被告人王某、曾某家住雲南省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王某在當地山上承包了一片土地,用來種植橡膠樹等作物。當地植被豐富,山上生長了很多野生金毛狗,王某聽說這種植物可以治病,便陸續從山上採挖大量野生金毛狗,移栽到自己的地裡。

兩人採挖出售“植物活化石”金毛狗 被判刑

▲ 金毛狗

之後,他僱傭工人將地裡的金毛狗全部採伐,加工為乾燥切片,準備出售,但因價格太低,一直未出售。

2021年,王某的丈夫曾某分兩次將家裡囤積的3250千克金毛狗脊出售到成都,牟利24700元。在整個採伐、加工、出售過程中,王某、曾某未辦理任何相關合法手續。

近日,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曾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加工、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植物及其製品,其行為已構成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五千元;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四千元。

警方提示:

金毛狗,又名黃毛狗、猴毛頭,金毛狗屬蕨類植物。其根部粗大,露出地面部分長著金黃色長茸毛,很像趴在地上的金毛狗頭,所以才被稱為“金毛狗”。金毛狗根部經切片、乾燥處理後,就成為中藥材“狗脊”,具有止血、強壯筋骨、祛風溼等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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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毛狗中藥材

在實際生活中,金毛狗不僅被用來做中藥材使用,還被大量作為觀賞植物買賣。但金毛狗生長環境特殊,生長速度也極其緩慢,種植成本與利潤成反比,因此目前市場上見到的金毛狗大多是野生的。廣大市民一定要加強保護珍稀植物的意識,注意辨別,不要為了滿足自己的獵奇心理去採伐、購買“稀奇”的植物,否則可能會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

法官說法: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加工、出售珍貴樹木或者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及其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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