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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賠款500多萬元!2人走私國家保護動物製品,懲罰來了

由 南國早報 發表于 寵物2023-01-03
簡介近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被告人沈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賠償生態資源受損費500多萬元

販賣二級保護動物多少條該怎麼判

近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走私珍貴動物製品案,被告人沈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農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賠償生態資源受損費500多萬元。

經查,2020年5月開始,被告人沈某在越南女子阿玲(另案處理)的安排下,從廣西龍州縣接收自越南走私入境的犀牛角、獅骨等動物製品包裹,運送到南寧市並郵寄出售給全國各地的買家。

2021年1月,被告人農某幫助沈某接收從越南走私入境的動物製品包裹,並藏於自己家附近。之後,沈某駕車從農某處取走包裹,運到位於南寧市的住處打包。在準備將動物製品送去郵寄時,沈某被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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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刑+賠款500多萬元!2人走私國家保護動物製品,懲罰來了

被告人指認走私的動物製品。本文圖片均為東興法院供圖

民警從沈某住處及其車上查獲大量的疑似野生動物製品。經鑑定,查獲的疑似野生動物製品為虎、獅、象、穿山甲、犀牛等國家保護動物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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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走私的動物製品。

檢察機關將該案起訴至法院,並同時對沈某、農某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今年7月,東興市人民法院以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罪判處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沒收財產十萬元;判處被告人農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五萬元;沒收兩人的違法所得款及車輛等作案工具。同時,判決被告人沈某賠償生態資源受損費用500多萬元,被告人農某對其中的400多萬元承擔連帶責任,判決兩人就走私珍貴動物製品的行為在全國性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賠禮道歉。

一審宣判後,沈某、農某不服提出上訴。11月25日,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件作出二審裁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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