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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釋出朋友圈道歉宣告卻又偷偷設為“私密”,這樣行為法院怎麼看?

由 文匯報 發表于 攝影2022-12-31
簡介經執行幹警當庭教育,被執行人全阿姨不得不承認了其操作手法:先是把楊先生以及所有自認為可能會向申請人“告密”的微信好友刪除,隨後利用微信朋友圈在“私密”和“公開”狀態之間任意切換的釋出功能,將道歉宣告設定為私密,使道歉宣告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降

相片設為私密如何找回

被判釋出朋友圈道歉宣告卻又偷偷設為“私密”,這樣行為法院怎麼看?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寶山法院)執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被執行人因侵犯他人名譽權被判朋友圈釋出道歉宣告三天,卻偷偷將該朋友圈設為“私密”狀態企圖矇混過關,法院依法對其處以罰款並責令其繼續釋出道歉宣告至期限屆滿。

事情還要追溯至2018年。全阿姨本是楊先生與其妻子的“紅娘”,且同住一個小區,雙方生活往來密切。但在2018年11月時,全阿姨因與楊先生髮生矛盾衝突,為洩憤和達私力自救之目的,在微信公眾號、朋友圈等多個網路平臺釋出有關侵犯楊先生名譽權的文章。

文章中公開了楊先生的姓名、工作單位,符合公開評價的特徵,文章內容涉及楊先生生活隱私,且資訊來源存在侷限性與片面性,文章措詞過於激烈且帶有明顯的主觀判斷和道德指控,存在未能準確、完整、恰當反映客觀事實的情況,對楊先生產生了實質性的負面影響,致楊先生名譽有所貶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實際侵犯。

楊先生於2019年4月將全阿姨訴至上海寶山法院,請求全阿姨刪除文章、道歉以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審理,法院於2020年1月依法判決支援了原告楊先生的訴訟請求。

判決生效後,因全阿姨未能履行道歉的義務,楊先生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1年11月,上海寶山法院受理該案後,立即與被執行人全阿姨取得聯絡。經執行幹警協調,在申請人楊先生的同意下,全阿姨同意在其微信朋友圈釋出公開道歉宣告並持續三天。被執行人全阿姨當庭在其朋友圈釋出了道歉宣告。

三天展示期屆滿後,全阿姨到庭再次向執行幹警展示起朋友圈,道歉聲明確實仍然持續。但此時的申請人卻提出了質疑。

“雖然她把我的微信好友刪除了,但是我透過我們共同的微信好友一直關注著她的微信朋友圈狀態。中途她把這條朋友圈設成了私密狀態,遮蔽了這條朋友圈,後面我們其他人一直都看不到這條朋友圈狀態的。”楊先生到庭質疑道。

起初全阿姨還以不知道什麼情況為由,拒絕承認。但是在申請人楊先生在其朋友圈的多個人、多個時間截圖及影片的證明下,全阿姨開始支支吾吾、神色極其不自然。

經執行幹警當庭教育,被執行人全阿姨不得不承認了其操作手法:先是把楊先生以及所有自認為可能會向申請人“告密”的微信好友刪除,隨後利用微信朋友圈在“私密”和“公開”狀態之間任意切換的釋出功能,將道歉宣告設定為私密,使道歉宣告的影響力和傳播效果降到最低。到當庭驗證時,全阿姨再重新設定道歉宣告為公開。

若不是申請人楊先生留了一個心眼,在他人的幫助下及時保留了證據,揭穿了全阿姨的“伎倆”,全阿姨的這個操作幾近可以矇混過關。

對被執行人全阿姨的不當行為,執行幹警對其進行口頭警告,並依法對其處以500元罰款以示懲戒,同時責令其繼續釋出至規定期限屆滿。

為了更好地監督全阿姨釋出道歉的行為,執行幹警組織雙方共同指定一人新增被執行人全阿姨為好友,對釋出進行全程監督。

三天期滿後,在第三人的監督下,被執行人全阿姨履行完畢,本案順利執結。

上海寶山法院提醒大家,不要試圖在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上耍“小聰明”,用“小伎倆“企圖矇混過關,可能“聰明反被聰明誤”,“偷雞不成蝕把米”。

作者:周辰

通訊員:胡明冬

編輯:佔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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