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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服務行業消費評議結果出爐:七成消費者遭遇過未經同意變更套餐

由 中國網科技 發表于 攝影2023-01-01
簡介消費者在辦理業務時,運營商應向消費者提供準確、詳實、無差異的消費資訊,杜絕擅自為消費者開通業務等情況發生,有效保護消費者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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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運營商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開通某項收費服務,利用各種附加條件讓消費者無法順利變更套餐……12月15日,湖南省湘潭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聯合召開通訊服務行業消費評議活動情況通報會,通訊運營商多項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被披露。

據湘潭市消委會負責人譚豔娟介紹,今年9月至11月,湘潭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湘潭市消委會採取問卷調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該市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三大通訊運營商的30家自營廳和授權店,開展了為期兩個多月的消費評議調查活動。評議內容包括價格收費、公平交易、資訊披露、爭議解決、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等方面。

從問卷調查情況看,37。9%的認為運營商網路覆蓋效果好,46。77%認為一般、15。32%認為差;在回答“運營商提供資費套餐是否透明、公開”時,54。03%認為是,45。97%認為不是;在是否遇到過未經同意變更套餐內容方面,71。77%認為有,28。23認為沒有;關於運營商設定最低消費是否合理方面,20。16%認為合理,79。84%認為不合理;在營業廳工作人員服務方面,90。32%認為滿意,9。68%認為不滿意;對於“營業廳受理業務時,營業員是否詳盡地介紹具體業務情況”的問題,77。23%認為有詳細介紹,22。77%認為未詳細介紹;回答“是否收到過垃圾簡訊或騷擾電話”時,77。42%認為經常收到,18。55%認為偶爾收到,4。03%認為沒有收到;對於“是否與通訊公司產業過糾紛”的問題,67%認為有,33%認為沒有;還有43。52%認為通訊公司有故意推卸責任或處理拖延的行為。

調查顯示,三大通訊運營商在通訊服務方面存在7個方面的問題:手機訊號弱、網路覆蓋不全,在一些偏遠地區訊號差,城區地下停車場訊號弱甚至無訊號;運營商的營業廳或授權店普遍不提供紙質詳單,網路微廳提供的資費套餐內容不清晰,費用計算標準的專業性過強,消費者普遍難以理解;手機套餐費用過高,消費者想要取消或變更某項業務時,運營商以該業務為贈送或包乾為由不予取消;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開通某項收費服務;設定障礙,致消費者變更套餐難,“只能升不能降”,利用各種附加條件讓消費者無法順利變更套餐;運營商的營業廳和授權店無同步顯示屏,在消費者辦理業務的過程中,無法直觀瞭解套餐及資費的架構;消費者個人資訊存在安全隱憂,多數消費者反映經常接到各種廣告推銷電話,包含貸款、中獎、售樓等內容的垃圾簡訊。

在網際網路服務方面,主要存在3個方面的問題:運營商實際提供的寬頻速度偏慢,與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不符;消費者觀看網路電視時,經常出現延時、卡頓的情況,開機廣告過多且關不掉,嚴重影響體驗效果;運營商打著寬頻免費升級或者贈送裝置等幌子誘導消費者升級套餐。

此次調查還顯示,消費者在通訊方面的消費維權面臨三大難點:由於通訊服務行業的專業性,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難以舉證;運營商存在以不公平格式條款、行業潛規則等加重消費者責任、減免經營者義務,設定消費陷阱、誘導消費者增加服務專案和多收費現象;消費者與運營商發生消費爭議時,運營商故意推卸責任或拖延、不及時處理。

針對本次消費評議活動發現的問題,湘潭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向三大運營商開出了三劑“良方”:

提升通訊訊號質量,強化個人資訊保護。有針對性地增加裝置或擴大網路容量;規範網路電視廣告選擇關閉權,對電視開機廣告進行最佳化調整;利用技術優勢,保護消費者個人資訊不被洩露,儘可能減少垃圾簡訊的傳送。

最佳化資費套餐業務,提高人員業務素質。資費套餐規則要更加簡潔易懂;在透過電話、簡訊等方式推銷套餐、增值業務時,要明確得到機主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能單方面變更套餐和增加收費專案;提高客服部門妥善處理投訴事宜的技能;加大對授權店的業務培訓和監管力度。

依法依規誠信經營,構建放心消費環境。推進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最佳化消費維權服務流程;增強公平意識和責任意識,遵守公平誠信原則;消費者在辦理業務時,運營商應向消費者提供準確、詳實、無差異的消費資訊,杜絕擅自為消費者開通業務等情況發生,有效保護消費者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