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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咖啡斥新歌抄襲,如何定義歌曲抄襲?盤點那些抄襲卻火的歌
抄襲的定義是什麼
作者
:簡心
日前,隨著動畫片《舒克貝塔》第二季的開播,男團RISE成員何洛洛演唱的《舒克貝塔2020》主題宣傳曲也正式上線。但不曾想,歌曲推出僅僅1天,就鬧出了抄襲風波。
8月19日,演唱組合牛奶咖啡在某音樂平臺釋出動態,指責該歌曲抄襲其作品《明天,你好》,並要求平臺下架抄襲作品。
對此,《舒克貝塔2020》的作曲、製作人劉佳迴應稱:兩首歌曲的節奏和風格完全不同,就作曲角度上不存在抄襲問題。
對此,網友們也是眾說紛紜,但絕大數網友還是對抄襲行為持抵制態度。
牛奶咖啡也發文稱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其實,
歌曲
被指
涉及抄襲
事件,並非首次:
“才女”蔡健雅的代表作《紅色高跟鞋》被指抄襲樂隊The Weepies的歌曲《Take It From Me》;
歌手花粥“作詞”的歌曲《媽媽要我出嫁》,被指與薛範翻譯的同名白俄羅斯民歌歌詞完全相同,涉嫌侵權。
李袁傑的歌曲《離人愁》在短影片平臺的被使用次數達到二十億次,卻被網友扒出抄襲拼接了《山外小樓夜聽雨》、《煙花易冷》、《紅塵客棧》、《清明雨上》等多首歌曲。
……
那麼,
究竟該
如何定義
歌曲
抄襲呢?
根據我國的《著作權法》規定,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影製作者、廣播電臺、電視臺等依照本法有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
可以看出,
抄襲行為
,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
著作權
、版權的
行為
。
但是,也是在著作權審判實踐中,較難認定的行為。
雖然,目前對音樂領域的抄襲,
尚無
明確的法律界定標準,
但卻有基本通行的判定規則
:
如果兩首歌曲有
8小節相似
,
或者是每小節裡有
3/
4
的音節相似
,
就是抄襲
了
。
不過,這8小節是指連續的音節,而不是整首歌加起來的總的相似音節。
此外,
一般來說,
在司法鑑定層面,
法院通常會採用
以下2個
原則
,
來判斷
音樂作品是否構成抄襲
:
一是被告是否有機會接觸過原告的作品;
二是原告的作品,是否和被告的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在實際中,法官一般會綜合考慮構成音樂作品的諸如旋律、節奏、編曲、和聲等各因素,並以一個普通聽眾的視角,來判斷音樂的實質性相似程度。但經當事人申請,
法院也會委託專門的鑑定機構對作品間的實質相似程度做出鑑定,並以鑑定結果作為判斷依據之一。
目前,整個事件還在持續發酵中。無論最終劇情走向如何。
作為一個普通觀眾,我們都應該尊重那些
原創的、散發著鮮活的思想熱力的作品
。
尊重他們
,就是保護
人類知識之樹的根基
。
這些“疑似”抄襲的歌曲你都聽過嗎
?
對此,你有什麼看法呢?
歡迎大家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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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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