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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施工縫的留設位置?哪種做法才是對的?爭議該結束了
梁的水平施工縫應該留在什麼位置
施工縫在上三步
對於樓梯施工縫的留設位置,施工現場做法不一,有的是上三步,有的是下三步,有的是梯板根部,有的是平臺內,至於到底誰對誰錯,業內也一直存在著很大爭議。今天
@土木三師
也來跟著攪和攪和,百家爭鳴嘛。
做事要嚴謹,首先找依據,看看現行規範是咋規定的。
現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GB 50666-2011第8。6。1條規定了施工縫的留設原則:施工縫和後澆帶的留設位置應在混凝土澆築前確定。施工縫和後澆帶宜留設在結構受剪力較小且便於施工的位置。受力複雜的結構構件或有防水抗滲要求的結構構件,施工縫留設位置應經設計單位確認。第8。6。3條第3款對樓梯施工縫的具體規定是:樓梯梯段施工縫宜設定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範圍內。
另外,
@土木三師
還特意回溯查閱了老規範,想看看現場的各種傳統做法是不是根正苗紅。
在GB 50666-2011之前,規定了施工縫留設位置的是《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204-1992的第4。4。18條,再往前是《鋼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 204-83的第4。4。17條,經查均未明確規定樓梯施工縫的留設位置,但“剪力較小且便於施工”的留設原則是一貫的。再往前面就是1965年版的了,估計沒啥看頭兒,
@土木三師
也懶得查了。
施工縫在梯板根部
下面按個人理解分析分析。
首先說說留設原則的理解。
原則是“宜剪力較小且便於施工”,如果既剪力較小又便於施工那自然最好,也沒有爭議。但如果剪力較小和便於施工無法同時滿足就存在哪個優先的問題了,樓梯施工縫就是這樣。理論上講應該是以剪力較小優先的,但現實中如無明確規定時,不同的人可能就有不同的理解或解釋,就會出現不同的做法,然後遺傳成為不同的經驗做法。
再分析下原則和具體規定之間的協調性。
具體規定是“宜設定在梯段板跨度端部1/3範圍內”,因為梁式樓梯不常見,這裡應該是指板式樓梯。但工程人都知道一般均布荷載下端部1/3範圍內應該是剪力較大範圍,那是規範不小心弄錯了呢?還是以方便施工優先了呢?好傢伙,規範好不容易第一次具體規定了樓梯施工縫位置,沒想到竟然捅了馬蜂窩了![呲牙]
施工縫在平臺內
既然規範已有規定,遵照執行不就完了,爭議也該平息了。
這年頭兒,理解萬歲吧。估計規範是想著避免爭議,主要考慮了方便施工,並照顧到現實中的各種做法,所以才規定成了這樣。因為不管你是上三步還是下三步,還是梯段板根部,統統都在“端部1/3範圍內”,只有那個“平臺內”稍顯“尷尬”了。
工程實際中,結構形式不一,樓梯型別也多樣,不同地區、不同單位的施工習慣、技術水平也有很大差異,確實難以統一要求。
特別是現在的隊伍越來越不好帶了,成了被慣壞了的偽弱勢群體,要求高了人家還會造反。
所以啊,只要沒有明確違反強條,只要不是涉及結構安全關鍵部位的,有時可能還真不敢太講原則了,希望多互相理解吧,畢竟都不容易嘛。
哦豁,不好意思,好像跑偏了。[奸笑]
最後說說個人意見吧:
梯板臨空的——上三步:接近留設原則,施工難度也不大;
有剪力牆的——平樓面:因為方便施工,也沒違反規範規定。
@土木三師
不是專家,個人見解歡迎指正。[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