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明星首頁明星
「本源離婚諮詢」夫妻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的如何界定呢?
本源夫妻是什麼意思
在和本源離婚諮詢接洽的當事人中,每個離婚諮詢案都面臨財產分割問題。
那麼對於夫妻財產中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界定就是每個離婚當事人必須要了解和清楚區分的問題。
那麼藉助本文,本源離婚諮詢和大家來講解幾個和夫妻財產有關的名詞,以便於大家更好的能夠了解法律,我們生活在一個民主法制的國家,法律其實就在我們每個人身邊。
什麼是夫妻個人財產?
名詞1、夫妻個人財產。
夫妻之間個人所有的財產一般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除此之外,不以書面形式進行約定的夫妻個人財產還有以下四個組成方面:
(一)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個人財產有:
(1) 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根據《意見》中屬於夫妻個人財產的有:
(1)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主要是指雙方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2)離婚時一方尚未明確可以取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3)婚前復員軍人、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及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回鄉生產補助費,或者婚後10年內取得的復員費、轉業費。
(三) 《解釋(二)》第十三條規定的個人財產有:
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及醫藥生活補助費。
(四) 根據《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個人財產有: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並且沒有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部分,以及出資的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部分。
財產分割中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什麼是夫妻共同財產?
名詞2、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顧名思義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雙方從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去約定之外,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
對於夫妻之間共同所有的財產,雙方都具有平等的處理權。不過,夫妻中其中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另外一半配偶的同意。
有人可能會好奇,那麼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財產有啥區別呢?
名詞3、家庭財產。
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各自所有財產以及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或部分家庭成員共同所有財產的總和。
詳細來說,家庭財產既包括夫妻個人所有的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又包括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員個人所有的財產以及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所有的財產。
用一個公式表達比較直觀:
家庭財產=夫妻個人所有財產+夫妻雙方共同所有財產+夫妻之外其他家庭成員個人所有財產+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所有財產
。
夫妻離婚具體進行的是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所以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對於除了夫妻之外還有其他成員的家庭財產,首先應當先進行家產的分析,將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共同財產中先分割出來,然後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再進行分割。
如果在離婚案件進行中遇到了確實難以查清的家庭財產問題,那麼可以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先中止離婚訴訟,等待分析家產案件處理後再恢復離婚訴訟。
具體總結來說,夫妻離婚時,要先分析家庭財產,把夫妻共同財產從家庭財產中分割出來。
其次,把夫妻之前約定的具有法律效應的夫妻一方財產歸個人所有,最後再把夫妻之間共同的財產按照相應協議約定或者法院判決進行一定比例的財產分割。
離婚是一個漫長而又痛苦的過程,勞心勞力勞神,在大量的離婚諮詢服務中我們接觸了太多的當事人,也深深感受到大家的痛苦和無助。
這種痛苦不僅僅來源於不明確的財產分割上,子女撫養問題的爭奪上,更多的是來自情感和精神上的傷害。
如果您希望能夠幫助更多身邊朋友早日走出痛苦婚姻泥潭,不妨把本文轉發一下吧,或許恰好就幫到了您身邊的某個朋友呢!
如果你也有婚姻法律諮詢方面的困惑,為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煩惱,可以私信作者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本源離婚法律諮詢”獲得專業諮詢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