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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抗病毒藥需要終身吃?並不是你想的那樣

由 九派健康 發表于 明星2021-11-12
簡介對於e抗原陽性慢性乙肝(大三陽患者),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的總療程至少4年,在達到HBV-DNA低於檢測值下限、ALT保持正常、HBeAg血清學轉換(也就是大三陽轉為小三陽)後,再鞏固治療至少3年,仍保持不變者,瞭解復發風險且同意接受嚴密監測

吃乙肝抗病毒藥終身嗎

肝病門診經常會遇到定期來複查的人,有的整體情況都挺好,肝功、B超,病毒等常規檢查都沒什麼大問題。這時候有很多患者會問,現在我病情已經穩定,能不能停藥呢?

對此,西安市第八醫院肝病主任楊明博表示,這個問題是很多人都比較關注,甚至有一部分符合抗病毒指徵的患者,對於抗病毒指徵仍然抗拒,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抗病毒藥需要長期服用,有的甚至是終身服用。

慢性乙肝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目前市面上所擁有的抗病毒藥包括核苷酸類似物和干擾素兩種型別。前者是口服,後者是肌注。口服核苷(酸)類似物抗病毒藥最佳療程尚未充分確定。大多數接受核苷(酸)類似物治療的患者都需要至少4-5年的治療,有些患者甚至可能需要無限期治療。長期治療對肝硬化患者尤為重要。這主要是因為目前的口服核苷(酸)類似物抗病毒藥主要作用是抑制乙肝病毒的複製,而非直接殺滅病毒。因此患者需要長期服用藥物,來持續地抑制病毒複製,達到控制肝臟炎症,保持病情穩定,減輕肝臟纖維化,減少或防止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發生,改善和維持患者良好的生存質量。

對於e抗原陽性慢性乙肝(大三陽患者),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的總療程至少4年,在達到HBV-DNA低於檢測值下限、ALT保持正常、HBeAg血清學轉換(也就是大三陽轉為小三陽)後,再鞏固治療至少3年,仍保持不變者,瞭解復發風險且同意接受嚴密監測(每1-3個月檢測1次ALT和HBV DNA,持續1年)的患者可嘗試停止治療。但繼續延長療程可減少復發。

對於e抗原陽性慢性乙肝(小三陽型乙肝),建議達到HBsAg消失(乙肝表面抗原,兩對半第一項轉陰)且HBV-DNA檢測不到,再鞏固治療1年半仍保持不變時,可考慮停藥。

對於乙肝引起的肝硬化或者肝癌患者(還包括肝移植術後的乙肝患者),則需要長期治療。 肝硬化患者通常採用口服藥物終生治療,以降低復發時臨床失代償的風險。即使是在核苷(酸)類似物治療時已經血清轉化為HBeAg抗體的HBeAg陽性患者,以及在治療時已解決肝硬化併發症的失代償期肝硬化患者,也應繼續治療。

有研究建議,對於HBsAg已消失的代償期肝硬化患者,或是肝纖維化組織學或無創評估證實肝硬化逆轉的患者,也許能停止治療,但是還沒有充足的證據來指導這類患者的治療決策。如果代償期肝硬化患者確實要停止治療(例如因藥物毒性),則應在停止治療的最初6個月每月檢測1次ALT和HBVDNA,之後以每3個月1次的頻率再監測1年。

不過話說回來,長期治療並不等同於終身治療。對於一些慢性肝炎的患者,一定的情況下是有機會治癒,並不需要終身吃藥。比如一些患者抗病毒治療後,DNA測不到,表面抗原小於1500,肝功能正常,沒有干擾素應用的禁忌症,可以考慮後續應用干擾素抗病毒治療。

總之一定要在有經驗的專科醫生的指導下來服用停用抗病毒藥物。但是也要注意,即使達到停藥標準,停藥以後也要注意密切的觀察。(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