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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紅燈刷手機被罰,冤不冤?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明星2022-12-03
簡介既然等紅燈期間車輛屬於駕駛狀態,既然等訊號燈刷手機也應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那麼,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的規定,上述處罰顯然是有法律依據的

等紅燈時看手機算違法嗎

據9月14日上觀新聞報道,近日,“上海司機祝先生等紅燈時刷手機,被記3分罰200元”一事引發熱議。從法律角度看,開車接聽電話、瀏覽電子產品等行為是明文禁止的,交警的執法行為有法可依。法律界人士也認為交警嚴格執法“沒有錯,但執法方式可以更人性化,比如對於初犯者儘量採取教育提醒,避免生硬處罰,更要注意防止‘以處罰量論成果’”。

等紅燈刷手機也要被扣分罰款,此事引發不小的爭議。反對者認為,等紅燈期間車輛並非行駛狀態,且未妨礙道路安全,執法有些矯枉過正;支持者則認為,等紅燈看手機會轉移注意力,存在安全隱患。可見,雙方爭議焦點在於:等紅燈期間,車輛是否處於行駛狀態,看手機是否對交通安全構成潛在威脅。

在法律人士看來,等待紅綠燈只是車輛在駕駛過程中一段短暫的停止,此時車輛雖然處於相對靜止狀態,但仍位於道路中間,駕駛員依然擔負著對機動車的操控責任,應屬於駕駛狀態。如果等紅燈間隙從事其他事情,在交通安全上屬於分心駕駛,對此自然應進行規制和管理。特別是駕駛員如果對手機過分關注,可能導致駕駛員遇到突發情況時無法及時排除危險,從而引發交通事故。所以,等訊號燈刷手機,也應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既然等紅燈期間車輛屬於駕駛狀態,既然等訊號燈刷手機也應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那麼,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的規定,上述處罰顯然是有法律依據的。也正因此,廣東惠州、山東濟南等地也曾推出相關舉措,只不過各地處罰標準有所不同。

如此看來,等紅燈刷手機被處罰,有著一定的警示意義,傳遞出嚴格治理馬路“低頭族”的訊號,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對公眾來說,上述個案具有教育價值;對司機而言則是一份有益提醒——規範駕駛、依法行車,等紅燈不刷手機、開車不當“低頭族”,這是對他人生命的尊重,更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當然,處罰僅是一種手段,實際處置過程中,交警部門應儘量做到執法規範化、人性化,日常也要加大宣傳和普法力度,透過多種渠道為公眾闡明相關違法行為之危害,讓類似駕車規則得到更廣泛的理解與支援。

【來源:西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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