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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三市宣佈 明日限行!
陝西限號區域如何規定
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關於重汙染天氣城區
實施機動車禁限行的通告
2020年12月19日11時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並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根據《韓城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關於韓城城區重汙染天氣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告》的有關規定,12月21日(週一)在城區繼續實施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一、限行時間
2020年12月21日(週一)8時至20時。
二、限行車輛號牌尾數:1和6
三、限行區域
1、新城區:北二環以南、南二環以北(含南二環)、東二環以西(含東二環)、巍山路以東(含巍山路)的圍合區域。
2、金城區:108國道與327國道什字以北、南二環以北(含南二環)、西環路以東(含西環路)、131交叉路口以東的區域。
四、限行物件
1、所有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車禁止上路行駛;
2、所有重中型柴油車、國Ⅰ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含駕校教練車)禁止上路行駛。
五、不受禁限行措施影響的機動車
1、純電動汽車;
2、公共汽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
3、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學校校車、單位班車、郵政快遞運送及押鈔專用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4、大型客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運證件的車輛;
5、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
6、“領”字頭號牌(牌照黑底紅字)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違反本通告之規定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透過影片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查依法予以處罰。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本通告之規定,提前選擇交通方式,合理規劃出行路線。
2020年12月20日
寶雞市關於重汙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期間
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接寶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釋出重汙染天氣應急橙色預警並啟動Ⅱ級響應的通知》(寶重汙染天氣辦函﹝2020﹞25號):2020年12月18日14時我市釋出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12月19日11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根據《寶雞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寶政發〔2018〕42號)規定,現就重汙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期間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自2020年12月21日07時起至重汙染天氣II級應急響應措施終止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
二、限行路段:
川陝路與清姜路路口、G30連霍高速以北,寶平路與金陵東路路口以南,虢磻路、虢鎮渭河大橋以西,福譚大橋、福譚路以東區域;川陝路南段(北照路口以南)、福譚路、福譚大橋、蟠龍新區、虢磻路、虢鎮渭河大橋、310國道(潘太路丁字以東)及限行區域內高速公路除外。
三、限行規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工作日期間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以車牌最後一位數字為準),即星期一限行尾號為1和6、星期二限行尾號為2和7、星期三限行尾號為3和8、星期四限行尾號為4和9、星期五限行尾號為5和0的小型機動車。
全市主城區限行區域範圍內所有貨運車輛禁止通行(2020年12月18日釋出的《關於實施重汙染天氣工作日機動車尾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中規定的不受限行車輛除外)。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寶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0年12月19日
從交警部門釋出的通告可以看出
寶雞今年的限行區域較去年有所擴大
請各位駕駛員出門前多加註意
12月21日
渭南各城區限行尾號1和6
限行提醒
12月21日(星期一)渭南市主城區及各縣(市、區)城區限行尾號1和6
根據《渭南市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渭南城區空氣重汙染期間實施機動車禁限行交通管理的通告》等有關規定,12月21日(星期一),渭南市主城區及各縣(市、區)城區機動車限行,限行車輛號牌尾數1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