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旅遊首頁旅遊

男子以合作酒水生意為幌子騙取他人40萬元!三亞中院二審判決: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7個月

由 海南特區報 發表于 旅遊2023-01-02
簡介謊稱合作酒水生意騙錢2019年9月的一天,被害人張某到三亞市吉陽區一KTV夜場消費,在裡面認識了王某

三亞做什麼生意掙錢

三亞男子王某以合作酒水生意為幌子騙取他人40萬元。近日,三亞中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8萬元。

謊稱合作酒水生意騙錢

2019年9月的一天,被害人張某到三亞市吉陽區一KTV夜場消費,在裡面認識了王某。兩人在包廂喝酒、聊天。王某對張某自稱叫“許飛”,雙方互留手機號碼。后王某在與張某聯絡的過程中,謊稱可以做三亞吉陽區某KTV的酒水生意,兩人可以合夥承包該KTV的酒水業務。張某聽後表示同意,並讓王某起草一份合作協議書。協議書主要內容為:兩人共同投資位於三亞市吉陽區某KTV三樓共37個包廂的酒水生意及三亞其他娛樂會所的酒水生意,專案前期投入約70萬元,其中甲方張某出資40萬元,其餘資金由乙方“許飛”承擔。2019年9月下旬,王某把起草好的合作協議書拿到張某家中,張某在合作協議書甲方簽名處簽名並按手印;王某在合作協議書乙方簽名處籤“許飛”字樣並按手印。

后王某打電話給張某,謊稱該KTV需要交15萬元定金,讓張某出5萬元,其出10萬元,剩餘的錢到2019年10月1日交完。同年9月27日、28日,張某透過手機微信分兩次轉賬給王某共計1。5萬元,並轉賬5萬元到王某指定的銀行賬戶。同年10月1日,張某從銀行取出現金33。5萬元交給王某。至此張某按照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把40萬元全部給王某。王某收到錢後,用於個人揮霍。

2019年11月初,張某與該KTV工作人員吃飯聊天時,發現王某未投資該KTV酒水生意,張某意識到被騙後打電話給王某要求退錢。王某以各種理由推脫。2020年3月12日張某報案。2020年3月31日20時50分許,民警抓獲王某。案發後,王某家屬已賠償被害人45萬元,並取得被害人諒解。

二審獲刑4年7個月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財物共計40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依法懲處。據此,該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王某不服一審判決,向三亞中院提起上訴。三亞中院二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王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罪準確,但上訴人王某具有一般立功情節,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三亞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吳佳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