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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權利沒收手機嗎

由 電腦應用技巧 發表于 綜藝2021-06-03
簡介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1、教師沒收手機後直接交與學生家長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於對於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沒收手機雖然短暫讓所有權人失去了對於所有物的佔有和處分,但由於教師將其交與了所有權人的父母,且所有權人與其父母

手機屬於個人財產嗎

父母不僅對未成年子女有義務,同時還負有一定的責任,我們熟知的就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教導、監管責任。現在智慧手機可以說是大部分年輕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對於還在讀書的未成年人,許多父母也會給他買一臺手機,但通常未成年人的自制力比較差,手機會影響生活和學習,所以父母會選擇沒收手機,那麼父母有權利沒收手機嗎?請隨找法網小編閱讀下文了解。

一、父母有權利沒收手機嗎

若是父母送給孩子的手機,屬於贈與合同關係,一旦贈與完成,孩子接受,贈與合同依法成立,手機就屬於孩子的個人財產。但孩子屬於未成年人,不適合保管和處分較大財產,父母在徵求孩子的意見後,可以幫孩子保管,或為孩子利益作出處分財產的決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護人的職責除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外,還有不得隨意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所以父母確實沒有權利強行沒收孩子的手機。

但是,若是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沉迷遊戲等情況,父母作為監護人,應當履行相應的監護職責,確保其健康成長。在此種情況下,建議父母與子女多溝通,而不是直接予以沒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父母有權利沒收手機嗎

二、老師沒收學生手機是否犯法

手機是學生的合法財產,學生對於該手機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但是老師沒收的行為是否違法,可以區分以下情況:

1、教師沒收手機後直接交與學生家長

在該種情況下,教師是基於對於學生的管理進行的行為,沒收手機雖然短暫讓所有權人失去了對於所有物的佔有和處分,但由於教師將其交與了所有權人的父母,且所有權人與其父母的關係極為緊密,因此也不認為其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所有權,因此沒收後交與其家長的行為,並不違法。

2、教師沒收手機後保證在一定期限內歸還

這是最常見的手段,一般來說都是說考試後歸還,但如果說歸還時限過長,或所有權人堅持不同意,而教師依然佔有手機,便可能會構成侵犯所有權人的佔有和處分的權利;如果教師堅決不交還所有權人,可以選擇聯絡其父母,將手機交與其父母。

3、教師沒收手機後便不予歸還

若發生此種情況,則教師的行為已經實際侵犯了所有權人的佔有和處分的權利,教師拒不交還的話,所有權人可以透過法律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父母對子女的義務和責任有哪些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

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

綜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子女負有不可推卸的撫養、教育的責任。

父母對子女的撫育應當是從精神上、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盡養育和照顧之責,這種養育和照顧是子女賴以生存、成長的基本保障,缺少了這種保障,子女是不可能健康成長的。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父母有權利沒收手機嗎”的內容。在法律上,父母是沒有權利強行沒收孩子的手機的。其實在生活中,對孩子的教育應該是以身作則,給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引導孩子做到更好,而不是採取強制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