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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其實是一種不受意識控制的潛意識行為,背後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幽默是什麼
馬科斯·伊斯特曼(Max Eastman)說過:“在所有我們看來很有趣的事物當中,都存在一種元素。如果我們對此當真且足夠敏感,對其給予足夠關注的話,那麼這一要素將會使我們感到不悅”。
如上所述,
人們對於笑的意義及目的可謂是一無所知(至少在我們學習這門科學之前是這樣一種預設狀態)。
可我們的這種無知源於何處呢?為什麼人類的自省在此時居然一點兒作用都發揮不了?
這一切不僅僅因為笑是一種潛意識的行為,且不受意識控制,背後還有其他深層次原因,我們都知道退縮也是一種潛意識的行為,但我們卻十分清楚地知道自己這樣做是為了躲避他人的攻擊。
因此我們需要更加深入地探究,為什麼人們對笑一無所知。從行為心理學角度看,“笑”背後目的到底是什麼?
笑揭示了什麼
如上所述,
“無知”可能是一種策略,可能是我們的大腦在試圖隱瞞什麼。
但是,笑聲看似完全是無邪的、光明正大的:“我們只是在鬧著玩!”
或許讓我們感到不適的並不是笑的本質,而是我們笑的方式。
在這一點上,笑和金錢是一樣的。
我們大可大大方方地“承認”錢是物品交換的媒介,但如果讓我們向全世界展示我們的信用卡對賬單,我們難免會感到尷尬。
《紐約時報》曾經報道塔吉特百貨公司能夠透過觀察一名女性最近的購買記錄來推測她是否懷孕,報道一出立即在隱私捍衛者之間引起了一陣騷動。
我想我們都清楚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騷動。
同樣,如果我們的大腦記錄下所有能使我們發笑的特殊情景的話,我可能也會感到十分緊張
,這種緊張程度就好比要讓全世界審查我們的信用卡記錄一般。
正如普羅文所說:“笑是……探究社會關係的利器。”
但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們都不希望被探測的物件是自己。因為我們渴望自己的隱私得到保護,自己合理的推諉得到肯定,而我們對於笑與生俱來的這種無知便能夠起到掩飾作用。
為了探究笑到底揭示了什麼(可能是我們更想把這些東西隱藏起來),我們需要去考慮兩種重要的因素:規範和心理距離。
規範當我們年幼時,我們的嬉鬧總是和生理世界有關。我們嘲笑的物件一般也是和我們的身心有關的。
比如我們逗樂嬰幼兒的方式主要包括佯裝攻擊(撓癢癢和追逐打鬧)、佯裝危險(看護者將孩子拋到半空再接住)、故意嚇唬他人(捉迷藏)。
然而,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逐漸把注意力轉向了社交世界以及與其相伴相生的危險(這些危險是圍繞著各種各樣的規範而產生的)。
眾所周知,違規逾矩的後果非常嚴重。而且一旦我們違反了規範,我們便總是會提心吊膽,擔心哪天會被抓,擔心受到相應的懲罰。
所以當,我們發現有人要違反某一規範時,我們便會捫心自問:“這會是威脅嗎?我需要插手管一管這件事嗎?”
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的行為可能帶來真正的危險。因為稍有差池,同伴就會否定我們,權威人士就會指責我們,而且情況甚至會更糟糕。你們是否還記得那個因為太愛佔他人便宜而掉了腦袋的毛利村民?
但有驚無險才其樂無窮。
過山車正因為有驚無險才觸發了我們身體的愉悅神經。以身試“法”,有驚無險,才會觸發我們社交的愉悅神經。
想象一下,一個年僅5歲的小女孩兒,特別熱衷於與大便有關的各種玩笑。
她知道在其他人面前做相關動作甚至談論相關話題都是不禮貌的,而且她也知道如果自己真的這麼做了,一定會受到懲罰。
但與此同時,她可不想被這些規矩唬住,她很想試探一下。
她心想:壞了規矩,後果真有那麼嚴重嗎?當然了,她要是真弄髒了自己的褲子,那麼她可能就會感到不好意思了。到時候,她可真笑不出來了。
但如果她只是放了個屁,那麼她很快就會發現這並不會給她帶來多大的威脅,她的父母也可能只是衝著她皺皺眉,而不會勒令其回到自己的房間。
所以雖然當眾放屁會有點兒冒失,但這並不會給當事人帶來多大的威脅。一想到這兒,她不禁哈哈大笑。對於這個小女孩來說,放屁坐墊可能更有趣一些。因為這種坐墊能夠模擬放屁的聲音,而且不會帶來其他不良影響。
然而,這個小女孩到達一定的年齡之後,她便會發現自己已經沒有什麼機會學習這些身體規範了,它們不再是她的快樂之源、嬉鬧之沃土。
不久後,她畢業了,慢慢步入了
成人世界。而在這樣的一個世界裡,人們關心的通常都是與社交規範、性規範以及道德規範有關的事物。
它們像一個無窮無盡的寶藏一樣,令人心馳神往。
它們為數眾多、細緻入微,所以我們永遠都無從知曉所有的邊界和邊緣案例。
這些規範之所以令人心馳神往,還因為它們總是隨環境以及人們態度的變化而變化。
笑的危險
每隔幾年,人類的禮儀規範就會更新。幽默也是如此。它必須不斷更新以跟上規範不斷變化的腳步。
喜劇裡的笑點可以突然變成痛點和文化創傷,反之亦然;風雲變幻的政治圖景可以使一項曾經極其嚴重的指控變成嬉笑怒罵式的玩笑;科技創新,如手機,顛覆了我們以往所遵循的規,並且促成了一些新的規範形成。而這當中只有一部分的規範成了面規意。
然而墨跡未乾,這些規範便落伍了。所以,這些規範會因不同的社群和情境而大相徑庭。
用精確的術語談論性愛規範是不合時宜的。同樣,在嚴肅的語境之中,談論性愛規範也是不合時宜的。所有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我們就有了相互逗樂和嬉笑的素材。
從最寬泛的意義上來講,至少有兩種方式能讓我們利用違反規範之險來製造喜劇效果。
第一種是佯裝踩線、越界,而後迅速撤回安全地帶,而沒有真正觸犯規矩。
第二種便是真正地跨過這一邊界並違反這一規範,然後就像第一次跳到雪裡玩耍的孩子一樣大叫:“哇,這裡很安全,真是太棒了!”
接下來讓我們看一個有關調侃違反規範的例子(雖然沒有完全違反)。
瑪麗:你管開飛機的黑人叫什麼?
約翰:嗯……不知道……
瑪麗:不就是“飛行員”嗎?你想什麼呢?你這個種族歧視者?!
在這個例子裡,幽默主要是透過試探性地違反有關種族主義的規範來實現的。
瑪麗做了鋪墊之後,約翰就開始有點兒不自在了,生怕朋友口無遮攔,信口開河。好在瑪麗丟擲包袱之後,非但不突兀,反而讓人倍感輕鬆愜意。
原來她根本不是在講一個帶有種族歧視色彩的笑話。她純粹是在鬧著玩!隨之而來的當然就是鬨堂大笑。
這個玩笑利用了種族主義規範,起到了有驚無險的效果,而後安全著陸,引人大笑。
從這種意義上來講,這一笑話最終強化了這一規範。但是,如果其他笑話沒有見好就收,還是會觸犯這些規範,而且必須透過其他方式安全著陸,有時把握不當會顛覆這些規範。
笑的真正危險之處在於,我們每個人認為的規範有所不同,我們對規範的重視程度也有所不同。
一人視為神聖之物的東西在他人看來也許只是笑柄而已。所以有人違反規範我們卻開懷大笑,這其實削弱了他人所尊崇的那些規範。
因此不難理解,為什麼那些肩負維護恰當行為規範的人總想著抑制笑聲和幽默,比如說像鄉村女教師、宗教領袖、柏拉圖《理想國》裡所描繪的衛道士,以及在2014年提出禁用雙關語的官員們。
如果兩個人因為同樣的理由被同一個笑話逗樂了,那麼他們的關係就會更進一步。但如果我們嘲笑了另一個人所尊崇的神聖之物,那麼歡樂和嬉戲的氣氛便會煙消雲散。
大腦透過笑還向我們“透露”了另一種敏感資訊,那就是我們是如何看待淪為我們笑柄的那些人的。
我們越是對一個人漠不關心,那麼一旦不幸降臨到他頭上時,我們就越有可能嘲笑他。
事實上這裡有兩個重要的變因:
變因就是痛苦的程度
對於小災小病,我們會鬨堂大笑,但是,要是某人摔斷了骨頭,我們就不會這麼做了。不過,相對於死於非命的人,我們還是會嘲笑摔斷骨頭的人。
變因就是心理距離
“如果我們和一個人有較遠的心理距離的話,那麼我們在理解他們的真實感受時就會遲鈍一些,甚至可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他們的痛苦之上。
梅爾·布魯克斯說過:“悲劇是我切斷了我的手指,而喜劇是你一不小心掉進下水道淹死了。”
按照這一衡量標準,朋友要比熟人更親近一些,而熟人又要比敵人更親近一些。但我們對於心理距離的一個感覺取決於很多其他的因素。
比如說,相較於現實生活裡所發生的事,那些發生在小說裡的事則會拉遠我們的心理距離;相較於實景劇,卡通喜劇離我們的生活更遙遠一些;相較於近代史,古代史對我們來說更遙遠一些。
《南方公園》中的人物曾經開玩笑說:“艾滋病是否由來已久,可以當作笑話看?”這在他們看來是十分有趣的。
或者就像卡羅爾·伯內特所說:“喜劇就是悲劇加上足夠的時間。”這兩種變因加在一起決定了當我們瞭解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時會有多大的痛感,以及是否會產生憐憫之心。
如果對方和我們很親密,那麼我們便會感同身受,痛徹心扉。但如果是一個和我們素不相識的人不小心刮傷了自己的話,那麼我們很可能會無動於衷。
當然了,在這兩者之間還有一些其他有趣的邊緣案例:和我們關係要好的朋友不小心把酒撒到了腿上或是我們的某個表親做了一件傻事不小心把胳膊給弄骨折了。
在面對這樣一些邊緣案例時我們是否會笑呢?這都要看我們和正在經歷這一痛苦過程的那個人的親密度如何了。
- The End -
Prochaska, J。O。, DiClemente, C。C。, & Norcross, J。C。 (1992)。 In search of how people change: Applications to the addictive behaviors。 American Psychologist, 47, 110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