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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婚俗之親迎和花橋

由 牙蒼 發表于 綜藝2021-09-07
簡介而親迎就是古代結婚“六禮”的第六禮,是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

迎轎和跟轎替身怎麼辦

親迎的習俗在古代常見。結婚時,新婿必須親自到女方家去迎娶,故和之為“親迎”。

古代婚姻有“六禮”。《禮記·昏義》說:“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婚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人,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敬慎重正,而後親之,禮之大體。而所以成男女之別,而立夫婦之義也。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日:昏禮者,禮之本也。”

民間婚俗之親迎和花橋

這裡提到的六禮,從上古以至近代,其實歷代都有變更。最早的六禮是周代制定的,《儀禮》說婚有六禮,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六種禮節。六禮的本質其實是男方選定妻子後,付給女方彩禮的形式和內容的結合,是買賣婚姻的表現。而親迎就是古代結婚“六禮”的第六禮,是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馮夢龍在《情史·連理樹》裡記載:“賈夫婦知粹未婚,乃遣人報守愚求終好。守愚欣躍從之。六禮既備,親迎有期。花燭之夕,粹與蓬萊相見,不營若仙降也,因各賦詩以誌喜。”說的就是備好“六禮“,新郎再去迎接新娘子的過程。

《清通禮》記載:漢官自七品以上,禮別為九,但婚禮相當於古代六禮者也只有五禮,即議婚、納采、納幣、請期,親迎。其他士庶人家婚禮仿照此規定有所損益。古代婚姻儀程規範“六禮”隨著時代變化有增有刪,有並有合。有些雖然合併在一起,其實質仍然存在。如果看其本質,“六禮”的實質只是兩禮,即訂婚之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和成婚之禮(請期和親迎)。

“親迎”也是“六禮”中最為繁瑣的一項。《詩經·大雅·大明》描寫婚禮就有“文定厥樣,親迎於潤”的詩句。《公羊傳》中談到婚姻說,從天子到庶人皆須行親迎之禮。《禮記·哀公問》記載魯哀公問孔子:“冕冠而親迎,不已重乎?”孔子答:“合二姓之好,以繼先聖之後,以為天地宗廟社櫻之主,君何謂已重乎?”可知儒家禮制把“親迎”之禮看得特別重要。新婿親迎時必須鄭重地穿著冠冕公服前往。後世演變,新郎迎娶時要穿字以及,而且要衣冠盛飾,整齊鮮潔,披紅掛花。宋代司馬光((溫公書儀》中談到新婿打扮:“世俗新婿盛戴花勝,擁蔽其首,殊丈夫之容體,必不得已,且隨俗。戴花一兩枝,勝一兩枚可也。”可見宋代時新婿是花勝簇面以致“擁蔽其首”。司馬光主張少戴一些,但也必須戴一兩枝。《東京夢華錄》也記載“婿具公裳,花勝簇面”。後代新郎迎娶時雖然不是“花勝簇面”那麼繁瑣,但一般都是身著豐以反,斜披花紅。有的頭上還替一兩枝花插於禮帽上。

馮夢龍《醒世恆言》第七卷《錢秀才錯占鳳凰侍》中描述親迎:到了初二清晨,尤辰便到顏家相幫,安排親迎禮物,及上門吝項賞賜,都封得停停當當。其錢青所用,及儒巾圓領絲絛皂靴,並皆齊備。又分派各船食用,大船二隻,一隻坐新人,一隻媒人共新郎同坐;中船四隻,散載眾人;小船四隻,一者護送,二者以備雜差。十餘隻船,篩鑼掌號,一齊開出湖去。一路流星炮漲,好不興頭。正是門闌多喜氣,女婿近乘龍。船到西山,已是下午。約莫離高家半里停泊。尤辰先到高家報信,一面安排親迎禮物,及新人乘坐百花彩轎,燈籠火把,共有數百。錢青打扮整齊,另有青絹暖轎,四抬四綽,笙簫鼓樂,徑望高家而來。

民間婚俗之親迎和花橋

在這裡,新人乘坐的是漂亮的百花彩轎。而凌檬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九的《莽兒郎驚散新鶯燕,鄒梅香認合玉蟾蛛》裡也有對迎親的描寫:“須臾,堂前鼓樂齊鳴,新郎冠帶上門,親自迎娶,新人上轎。馮老孺人也上轎,送到金家,與金員外會了親。吃了喜酒,送入洞房,兩下成其夫婦。恩清美滿,自不必說。”不過,今人很少知道的是,古人結婚是在晚上的,晚上是黑色的,所以一切迎送人等,都全部穿黑色禮服,《儀禮》敘述親迎之禮說:“主人爵棄,緞裳細袍,從者必玄端,乘墨車,從車二乘,執燭前馬。”增、細、玄、墨都是黑色,如今結婚時候,要有大紅燈籠高高掛的舉動,就是古代信奉“暮夜為良辰”,在晚上結婚的習俗遺留。

結婚時,要“以昏為期”,也就是親迎要在黃昏以後,乃至半夜進行,所以《釋名》裡的“婚姻”定義說:“婚,昏時成禮也;姻,女因媒也。”鄭玄注《儀禮》說:“親迎必用昏時。”但是結婚為什麼要在晚上甚至深更半夜的?民俗學者有一種觀點認為那是人類早期搶奪婚姻的遺風,這是因為晚上方便行動。

新郎親往女家迎娶新娘時,轎子的作用就很突出了。親迎有迎親和等親兩種。迎親要用雙頂轎,新郎乘一頂,另選全福小男孩乘一頂壓轎,往女家迎娶。這可能是古時的一種親迎同車的禮節。《詩經·鄭風》記載:“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翱將翔,佩玉瓊據,彼美孟姜,詢美且都。”明代李昌棋的《剪燈徐話·鶯鶯傳》也i}了這一親迎之禮:書生柳穎喪偶,將蠕婦趙鶯鶯娶為續絃,“御輪之夕,鶯乃私語於穎曰:‘妾雖婿婦,然尚處子……”,等親是用單頂轎,新郎在家門外迎候。迎娶隊伍魚貫而行,先是開道,引導前進;然後是儀隊、新郎坐轎、新娘花轎,最後是媒人的小轎。從女家起轎時,也要向新郎獻四喜湯、茶等。等將新娘子迎回男方家,還要舉行一系列儀式,如迎轎、下轎、祭拜天地、行合晉禮、入洞房等,以祝福新人吉祥、安康。

民間婚俗之親迎和花橋

關於轎子,日人中川忠英編著的《清俗紀聞》裡記載的較詳細,書中“新迎”一節中記載:“做新之日,中刻時分,媒人來到男家說:‘如已做好準備,則請一同前往。’於是,新郎換穿新衣(新朗衣裳只比平日穿著華麗,無固定顏色制式),備花轎(花轎系以緞子、綢絹等裝飾之美麗乘具由新郎一方準備),帶領樂人(樂人為法師、藝人之類,其中亦有盲人等,平日以奏樂為業)前往女家。此謂之親迎(此時,亦有女婿不去而只由媒人前往之事。媒人及新郎均乘轎,媒人之轎子在前面領路,其次為新郎之轎子,後面為花轎,順序連線而行)。”我國許多主要的習俗,大多起始於周代。“六禮”的發端是在西周初年,《詩經·大雅·大明》有記“文定厥樣,親迎於渭”的傳說。到了隋唐以後,皇太子娶妻,也開始親迎,於是“六禮”就流行起來了。《宋史·禮志》規定宋朝禮制,“士庶人婚禮,並問名於納采,並請期於納徵。”《明史·禮志》中說:“問名、納吉不行已久,止仿《家禮》,納采、納幣、親迎等禮行之。”

“大姑娘坐花轎頭一回。”花轎是親迎時最不可缺少的用具。坐花轎有上轎、起轎、喝轎、宿親、翻鏡、壓街(顛轎)、落轎等一系列流程,將整個送嫁、迎娶活動的喜慶氣氛推向高潮。迎娶新娘,上古時候該是用馬車的,用花轎的禮俗是晚唐、五代的事,是從“簷子(肩輿)’’的流行開始的。《東京夢華錄》《五雜姐》等筆記記載,約從北宋中期起,才開始有“花簷子”迎娶新娘的風氣,南宋以後,花轎迎親流行起來。這和城市生活的發展有很大關係,因為花轎顯然容易在街巷中招搖過市,引人注目。而車馬在郊野才顯得方便些。在里弄裡面,車馬是無論如何施展不開的。那麼,從迎接新娘是如何從馬車變成花轎的呢?

東漢魏晉以來,門第高的大姓婚事一直在圈內進行,像唐代的太原王氏、范陽盧氏、榮陽鄭氏、清河與博陵崔氏、隴西與趙郡李氏這七大望族就只在自己的圈子裡通婚。元植《會真記》寫張生向崔鶯鶯求婚,崔母自矜博陵望族而瞧不起對方門第,正是這種狀況的寫照。唐高宗時,出身寒族的李義府官居宰相,想為兒子在這七大望姓中娶個媳婦,竟到處碰壁。李為此懷怨,便勸說皇帝下詔,禁止這七姓子女互相通婚。同時又派人重修((氏族志》,規定不論門第,凡得官五品者皆屬士流。從此這七大高門自為婚女因以保持“血統”的門路斷絕了。然而這些望族偷偷地議婚論娶,取消了車馬送親等公開熱鬧的排場,改為天黑後弄一乘花紗遮蔽的“簷子”把新娘抬到男家結婚,日後再流變為花轎。所以,花轎代表某種社會身份。

民間婚俗之親迎和花橋

相傳,北宋理學家程頤對傳統送嫁婚儀進行了改革。古代婚俗中,大夫以上嫁女有“反馬”規矩,即女方用車馬把新女良關至夫家,小夫妻過上一段日子(通常不少於三個月)後,倘相處和睦,夫家便留下車子,送還其馬,叫“返馬”。如果兩人合不來,新娘便騎乘自家的馬返歸孃家,準備離異。這種風氣,自先秦傳至唐宋。

程頤晚年時,家裡先是甥女出嫁未兒,夫妻失和,騎馬返歸孃家。接著又是侄媳婦因丈夫暴卒,也騎著馬回去改嫁他人。程頤認為,婚姻當以白刻皆老才是,就決定今後程家送嫁女兒,一概不用車馬,男方須用“簷子,’來迎娶,斷絕“反馬”,程家娶親,也照此辦理,以此確保既嫁女子“從一而終”。隨著理學的興盛,這種“從一而終”的觀念為社會接受,轎子迎親的習俗也流行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