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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將非法集資得來的錢借給了我,我還要還嗎?

由 普勝達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綜藝2021-09-26
簡介但是,畢竟涉及到了相應案件,而且老周借給老張的款項本身也屬於涉案欠款,目前正在配合案件進行相關調查

民間集資的錢能要回來嗎

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因為生活或者生意經營等問題可能會和朋友借錢。對於這類情況,一般將其稱之為民事行為。即使後續雙方因為還款等問題出現糾紛的,也僅僅是屬於民事糾紛,告上法庭大多數情況下也是透過協商形式來處理。

但是,如果借款另一方本身存在違法行為,就可能給相關債務人帶來很大的困擾。這時候,就不是簡單的民事糾紛問題了。

朋友將非法集資得來的錢借給了我,我還要還嗎?

老張今年三十五歲,自己在家經營一家酒店。由於最近幾年經營問題,導致自己的資金週轉出現了一定的問題。因此,老張就找到了自己專門做信貸公司的朋友老周借錢用作公司的週轉。但是,後來老周的公司因為非法集資問題被法院查封,老周自己也因為非吸罪被依法逮捕。

等到後續法院對老周自身資金進行具體審查時,就查到了老張和老周的這筆借款。由於當事兩人借款並未走的公司賬目,而是以老周個人名義借給的老張並簽訂的借款協議。所以,案件的相關工作人員就以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要求老張配合調查。老張本身是以普通民間借款形式和老周達成的借款行為,本身和老周的非吸行為沒有任何關係。但是,畢竟涉及到了相應案件,而且老周借給老張的款項本身也屬於涉案欠款,目前正在配合案件進行相關調查。

對於上述案例,相信很多人都有自己相應的看法。對於老張自身行為來說,自己原意是和朋友借錢用作酒店經營週轉。但是,首先借款人涉嫌到了相關非吸案件。同時,借來的相關款項也屬於涉案金額。所以,老張本身也就和上述非吸案件有了一定的聯絡。

朋友將非法集資得來的錢借給了我,我還要還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與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雖有關聯但不是同一事實的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的線索、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等犯罪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

根據上述相關規定,雖然借款雙方行為屬於民事行為,即使有糾紛也只是民事借貸糾紛。但是,本案涉及到了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以及相關涉案人員的,應當就相關行為的犯罪材料等移交公安和

檢察

機關。

所以,對於上述案例中的老張來說,本身應當積極將借款行為當中涉及到的相關內容提交給公安和

檢察

機關。同時,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案件調查。

朋友將非法集資得來的錢借給了我,我還要還嗎?

對於涉嫌非吸案件的借款是否要退回?

雖然借貸雙方行為屬於普通的民事借貸行為,一般情況下應該由債權雙方共同協商約定。但是,畢竟借款涉及到了非法集資行為,屬於贓款的一種,也就不能將其看作簡單的民事借貸案件。

回到上述案例,案件的借款本身屬於贓款的一種。所以,老張應該積極將涉案金額予以退回以保證相關非吸案件調查和審判的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如果現實生活中遇到了上述問題,應當積極配合公安司法部門的調查。對於涉案款項等,應當積極退回,用以幫助相關案件的順利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