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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惡意差評、有償刪差評服務、店鋪自己刪差評,法律如何評價?

由 刑事說法 發表于 綜藝2022-12-29
簡介報道中的惠州男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不刪除差評的方式要挾店家,其行為是敲詐勒索,由於其敲詐勒索的數額未達惠州地區2000元的入罪標準,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但屬於治安違法,所以公安機關才對其處以治安拘留十日

有人天天惡意給差評我能報警嗎

近日,廣東惠州一男子透過外賣平臺向一家外賣餐廳釋出大量惡意評論,導致該店家的評分跌至4。6分,接單量從每日140單左右跌至每日50單左右,並在事後透過微信向店主表示,只有轉賬1200元才能刪除差評,如果不轉賬將會繼續評,後又將價碼加至1800元,並威脅“現轉現停,不然換執照都搞你”。店主無奈報警。11月20日,男子被惠州市公安局仲愷高新區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店主表示,惡意差評對其店鋪造成了致命打擊,已經無法維繫下去,在一週前已經發布了店鋪轉讓的訊息,但目前還沒有人接受店鋪,擬走法律程式進行索賠。

顧客惡意差評、有償刪差評服務、店鋪自己刪差評,法律如何評價?

差評,是消費者基於消費體驗所作出的評價,其目的是表達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所以,一般的差評並不是違法、犯罪。但是,如果行為人為了損害店鋪利益或者謀求個人不正當利益,透過捏造或者過分誇大事實,對店鋪作出不當評價的,系惡意差評。惡意差評需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呢?

第一,刑事方面。涉嫌敲詐勒索或尋釁滋事罪。

敲詐勒索罪案例:2018年,七名男子故意以差評相威脅,對網點店主多次實施敲詐勒索,後被深圳龍華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七個月至兩年不等,並處罰金。

尋釁滋事罪案例:2019年,男子點外賣惡意差評要退款(13次250元)被浙江樂清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顧客惡意差評、有償刪差評服務、店鋪自己刪差評,法律如何評價?

第二,民事方面。依法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惡意差評行為對店家的名譽造成侵害的,屬於名譽侵權,依法需要刪除差評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這方面的案例比較多。

以上就是目前網上可查的惡意差評承擔法律責任的案例。報道中的惠州男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透過不刪除差評的方式要挾店家,其行為是敲詐勒索,由於其敲詐勒索的數額未達惠州地區2000元的入罪標準,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但屬於治安違法,所以公安機關才對其處以治安拘留十日。此外,男子對店家造成了名譽侵權,依法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近年來,隨著網購行業的發展,衍生出了一些新的職業,比如差評師、刪評師。差評師的行為前面我們已分析,涉嫌違法。那麼,對刪評師的行為如何評價呢?對僱請刪評師刪評的行為又該如何評價呢?

顧客惡意差評、有償刪差評服務、店鋪自己刪差評,法律如何評價?

在前不久,桐廬法院判決了這麼一個案件,被告人提供有償刪帖、刪差評服務獲利10萬,被以非法經營罪處一年十個月。說明刪評師刪差評的行為有以犯罪處罰的空間。

但是,對於商家僱請刪評師刪差評的行為,是否違法,筆者沒有找到相關案例。不過,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使用者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然而,該規定卻沒有提及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違反規定的怎麼處罰。

也就是說,惡意差評可能違法犯罪,有償刪除差評可能違法犯罪,但店家自己或者僱請人刪除差評卻不是違法犯罪。怪哉!可能是為了保護電子商務的發展而作此考慮吧。

你覺得店家自己或者僱請人有償刪除差評的行為有沒有處罰的必要呢?歡迎留言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