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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因為飆車,21歲網紅車禍身亡,現場慘烈無比……
一什麼健康的身體量詞
有人為了即將到來的春節在努力賺錢,也有人在一場車禍中丟了性命。
1月5日晚,21歲的重慶男網紅莊慕卿,開著摩托車經過重慶江北區聚賢巖隧道的時候,與一輛逆行摩托車相撞。
雖然莊慕卿和他的女伴都戴了頭盔和護具,但在高速行駛的碰撞中,人就像紙片一樣,輕易被撕開。
兩輛摩托車上的四個人當場死去,從網友拍下來的照片來看,四人橫屍隧道,現場慘烈無比。
莊慕卿帶著一個年紀相仿的女伴,而逆行的那輛車,騎車和坐車的兩個人,均是年僅16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無證駕駛。
四個人中,年齡最大的不過25歲,最小的兩個,才只有16歲。
翻開他的一些文案,讓人看完
“膽戰心驚”:
“以後我們的墳離得近一些吧,晚上還能一起出去玩”
在他車禍去世後,他的粉絲關注人數已經超過了25萬。
而在之前,他的粉絲只有區區不到六萬。
很多人都是在車禍後才聽說他這個人,網友紛紛在他的賬號下評論說:很遺憾,以這樣的方式認識你。
尋求刺激,是“網紅”們最喜歡的吸引流量的方式。
1月7日,江蘇宿遷沭陽縣網紅橋上有多名網紅在直播間約架後到現場鬥毆。
“我怎麼會怕你,我不怕你!”
“約一場大戰隨時跟你打。”
兩名主播在連線打PK時你一言我一語,雙方情緒激動,互不相讓。
你以為兩人只是口角之爭就結束了嗎,並沒有,隨後雙方的矛盾升級到了現實生活中。
兩三人參與鬥毆,有人被砍傷,結果最後都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
死者為大,對於已經逝去的人,我們不忍心再指責什麼。
但我們要透過這件事情反省的是:人,一定要對生命心存敬畏之心。
“看起來酷”
的事情很容易做到,做一些冒險動作、穿一些華麗衣服,損害他人的利益,大眾沒有什麼好的評價。
有些事情,確實看起來很酷、很帥,但那也僅僅只是你認為而已。
而“
真正酷”
的事情,都是很難做到的,它需要以不打擾別人前提,需要長久堅持忍耐,需要克服困難。
莊慕卿去世後,微博上的高贊對他的評價並不好:
“雖然不認識他,但對這個群體不太喜歡,很煩那些用耍帥裝酷來半夜擾民和違反交通規則的人。”
用危險的方式去換來瞬間的虛名或者粉絲,也只是輕於鴻毛。
煙花般短暫的生命,轉眼就會被世人所遺忘,根本不值得稱道。
缺少對生命的敬畏
曾經有一個醫生說:
“看完許多案例你會明白,多數短壽者,都是對不尊敬生命者的毀滅性懲罰。除了極少數是意外,大多數都是有原因的:
車禍者,他們之前就在追求極端速度;
送到醫院搶救的人,他們之前就不愛惜身體,飲食作息有問題……
他們都對生命缺少應有的敬畏。”
那些無知無畏的後果,往往都太過慘痛,往往都叫我們無法去承受。
飆車身亡的莊慕卿,讓人想起了同樣飆車身亡的女網紅“小魚愛吃魚”。
與她對撞的車主,受了重傷,被送進了ICU搶救。
這兩個人放在一起,一模一樣的文案,一模一樣的職業,一模一樣的事情,一模一樣的原因去世。
同樣本該燦爛的生命,現在,也有了一模一樣的結局。
兩起事故的發生,它在提醒我們:這並不是偶然,也不是意外,而是徹徹底底的人禍。
一直做危險動作,是真的會死人的。
東野圭吾說:
“這世上有兩樣東西不能直視,一個是太陽,一個是人心。”
李誕說:
“百鬼夜行,總有人混在其中,比鬼還高興。”
每當我們想要直視人性,總免不了失望。
再多的年少輕狂,也抵不過生命的脆弱程度。
這麼開車的話,用句梗:“必須在中午,因為早晚要出事。”
所有的年輕氣盛、美麗和帥氣,在災難前面,全部都不堪一擊。
人在災難面前,命如螻蟻。
命運是公平的。熱愛者,它將會以回饋以幸運,而踐踏者,它就會被命運拋棄。
除了“網紅”在飆車,這幾天各大朋友圈也滿是各種各樣飆車造成的事故。
這不由得引起我們思考:這些愛飆車的人,都是什麼心理?
飆車背後的心理滿足
對於很多男生當然還有女生來說,能握著方向盤在路上開到200多或者在彎道處做出一個完美的漂移是件很cool的事。
這是一個既考驗車子又考驗駕駛員駕駛水平的事。
飆車背後的心理滿足
小年輕花一兩萬就能買輛網紅車,輕而易舉就能跑出7秒內的零百加速,走街串巷,還不必擔心攝像頭的捕捉。
飆車的人經常能體驗到對死亡的恐懼 , 當戰勝這種恐懼時 , 就能得到極大的滿足感和快感。
要問為何會將飆車這種瘋狂危險的遊戲作為業餘愛好,他們的解釋是:
車子一開起來,危險不危險都拋在了腦後,那時候就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了。
“肉包鐵”的本質,也讓摩托車相比於汽車更加刺激。
“不玩車的人沒法理解那種感覺。”
心理專家認為,生和死交接的地方,可以體驗一種死亡的恐懼。當人戰勝這種恐懼的時候,心理的確得到了一種很大的滿足。
另外在這種過程當中,他們不僅給自己刺激,而且,車輛經改裝後發出的聲音,包括速度,也同樣會給周圍的人帶來很大的刺激。
速度到了160碼,那就是以血肉之身,追求鋼鐵、烈火、滾油、速度的多重刺激。
2013年刊登在《神經成像》(Neuroimage)雜誌上的研究發現 , 有危險駕駛記錄的人 , 負責社會認知和共情能力的腦區相對不活躍 , 因此常常漠視規則 , 不把別人的生命放在眼裡。
總結下來就是一句話:
所以,在這樣飆車的人與圍觀者在相互刺激中 , 獲得了病態的心理滿足 , 與毒癮、網癮的心理需求相似。
……
但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溼鞋。
“我巴不得讓別人知道我騎摩托車了”
前有
一直拿自己的生命去挑戰規則,那麼付出的代價也是慘痛的。
,後有莊慕卿。他們都還年輕,如果不發生意外的話,他們的未來還有無限的可能,可惜沒有如果了。。。
無論是什麼心態,
挑釁死亡的人,終究會被厄運纏身;
漠視規則的人,也終會被社會放逐。
無知者無畏,願世間少一些這樣的無知者,願每個人對生命多一些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