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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大量凶宅出售廣告 背後暗藏什麼玄機?

由 新浪財經 發表于 舞蹈2023-01-16
簡介第一則資訊的釋出者李斯詠(化名)表示自己是一名房產中介,近期他在二手交易平臺上釋出了多則凶宅出售資訊

轉轉為什麼會無故下架產品

原標題: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大量凶宅出售廣告 背後暗藏什麼玄機?

在熱播劇《安家》中,本以為無人問津的“凶宅”,卻有買家主動找上門點名要買,還特別指明要“新鮮出爐”的凶宅,房間內最好還要留有案發證據。劇中這一情節令不少觀眾大跌眼鏡。

在人們的常識中,談到凶宅往往避之唯恐不及,更不會有人拿它當作賣點。不過,近日,中新經緯記者發現,有地產中介在轉轉等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了大量凶宅出售廣告,並配以驚悚的圖文描述。這背後究竟是怎麼回事?

01 轉轉現大量凶宅廣告

有律師對中新經緯記者表示,“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業名詞。一般來說,發生過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殺、他殺、從該房屋內墜落死亡、意外死亡等)的房屋,都可稱之為“凶宅”。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凶宅”是指內部發生過兇殺案件並致人當場死亡的房屋或者院落。未發生死亡結果或者死亡結果發生在房屋或者院落外的,不是“凶宅”。

不論如何定義,在一般人的認知中,凶宅都意味著“不吉利”,對其往往避之唯恐不及。不過,近日中新經緯記者注意到,一些房產中介竟把凶宅當作賣點,在二手交易平臺做起了廣告。

中新經緯記者在轉轉平臺搜尋關鍵詞“凶宅”,隨即出現了數條與此相關的房產資訊。

一則房產出售資訊描述,“超級凶宅低價出售,120萬買獨棟別墅,建築面積538平,歐式風格,後山前水,層林疊翠,朝聞百鳥鳴,夜賞百鬼行。”一則描述,“凶宅,在衛生間被殺害的!在衛生間被人捅了幾刀,不治身亡。業主不敢要了,低價轉讓,給錢就出!”

二手交易平臺上掛出大量凶宅出售廣告 背後暗藏什麼玄機?

▲“凶宅”出售資訊。轉轉截圖

另一則出售資訊描述更為驚悚,“凶宅低價出售,靈異事件頻發,業主含淚低價丟擲。七旬老人心慌慌,小孩半夜哭鬧不止,業主夜夜難眠。莫名失蹤的遙控器?半夜忽暗忽明的走廊電燈?歡迎圍觀,前來一探究竟!”

中新經緯記者聯絡了上述三則資訊的釋出者。

第一則資訊的釋出者李斯詠(化名)表示自己是一名房產中介,近期他在二手交易平臺上釋出了多則凶宅出售資訊。至於為什麼要用如此驚悚的語言描述,李斯詠表示,這是一種推廣方式,而且這棟別墅確實是凶宅。

“我是專門賣別墅的,這套獨棟別墅位於佛山市三水區,2016年交付,目前已經閒置了一年多了,實用面積460平,價效比很高,至少比市場價便宜幾十萬。這套別墅確實死過人,但具體情況不能說。”李斯詠說,“之所以描述這麼驚悚,是為了吸引人,但房子確實是真實的。現在房地產競爭這麼激烈,總要與眾不同一點。”

李斯詠還表示,“有很多人諮詢這套房子,還有一些客戶半夜三更給我打電話,讓我帶他去看房,簡直嚇死,現在晚上睡覺我都要關手機。大部分諮詢的都是不在意是凶宅的,現在哪還有這麼恐怖的房子。如果你不考慮這棟,別的我也有。”

中新經緯記者隨後透過其他二手交易平臺,聯絡上一位凶宅資訊釋出者趙順利(化名)。趙順利稱自己是廣東佛山一家地產公司的中介。在聊天中,趙順利透露,很多客戶都是從二手交易平臺上搜索到他發的帖子,前來看房的。當被問及是否還有凶宅房源時,趙順利表示手中目前還有一套凶宅房源,隨時可看。“之前你看的那幾套下架了,都賣出去了。”

據趙順利介紹,凶宅的成交價比市場價至少低20%,不少人懷著“撿漏”的心理買來投資,因此成交週期往往很快,少則3到5天,多則10天左右就能出手。

“沒有人會買來自己住,一般都是買完就租出去,過幾年轉手一賣,就能賺一筆。”趙順利表示,這些買家一般都直奔凶宅而來,“忌諱凶宅?不存在的。”

不過,對於買家在將房源租給租客時,是否會如實告知房屋資訊,趙順利稱他也不清楚。

在與中新經緯記者聊天過程中,趙順利稱,他手中現有的一套凶宅被客戶預定了。“現價95萬,如果按市場價買至少得150萬,不過也是業主現在差錢,急著賣。”

02 “凶宅”還能當噱頭?

和李斯詠、趙順利手裡有真實凶宅房源不同,一些凶宅資訊釋出者手中並無凶宅房源,而只是以凶宅為噱頭,吸引客戶,一旦“引流”成功,他們就會轉而推銷其真正要賣的房源。

上述第二、三則“凶宅”資訊釋出者也均為房產中介,不過他們是新房中介,釋出凶宅資訊,是為了吸引別人看。“有人看到凶宅資訊,出於好奇會聯絡我們,方便我們拉客戶,也方便推銷其他新房。事實上,凶宅並不存在。”其中一位房產中介說。

以“凶宅”為噱頭推銷房產,是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嗎?

北京一家大型房產中介機構的中介表示,公司不允許以凶宅為噱頭來引流。”我們推薦的房源必須是真實存在的,在網站和App上都可以搜尋到的。”這位中介還稱,公司會對凶宅進行篩查,後臺能看到一些凶宅房源。

該中介隨後推薦了一套位於北京豐臺區的“凶宅”房源,報價5萬元一平。中新經緯記者注意到,與此房源同小區同朝向的房子報價約為5。5萬至6萬元一平。“價格還可以談。”該中介表示,凶宅的成交價格沒有固定規律,不過一般來說至少比市場價便宜10%,其次還要看業主心態。

03 “凶宅”交易暗藏玄機

某大型房產經紀公司一位中介表示,對於凶宅,他們公司要求,如果中介知情的話,要百分之百、如實告知買家。如果賣家隱瞞了凶宅事實,中介不知情,也沒有告知買家,並且交易已經達成,如果後期證明確實是凶宅的話,買家可以退房,公司也會賠付。“即便是租房,也要和租客說清楚房源是否是凶宅,如果故意隱瞞,被發現後一告一個準。”該中介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對中新經緯表示,“凶宅”並不是法律上的專業名詞。如果房屋內出現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無論中介還是賣房人,都應當如實披露。如果房屋內沒發生過兇殺、自殺、意外死亡等情形,中介卻宣稱該房屋為“凶宅”,則涉及虛假宣傳。這兩種行為,都有悖於公序良俗,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孟博表示,儘管“凶宅”不是專業法律名詞,但現實中,“凶宅”通常會影響到買家購房的決定,也有可能會影響到房屋價格。賣房人和中介有義務告知,否則有可能會承擔退房退款、賠償等法律責任。

孟博表示,《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一方採用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所以對於賣房人故意隱瞞“凶宅”事實的欺詐行為,享有撤銷權的買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法院或仲裁機構主張撤銷該買賣合同。(文:常濤 羅琨 標題責編:常濤 羅琨 孫慶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