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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我星光》是祁隆樂凡婚前作品,如果和合國際被收購錢應該給誰
樂凡是什麼牌子
最近一段時間,關於祁隆與樂凡之間的事情,在網際網路上面炒的是沸沸揚揚,不過大家卻忽略了另一件事情。
就在祁隆被樂凡手撕的時候,其實還有另外一件事情正在發生,來自香港的大集團公司和合國際,準備重金收購祁隆的歌曲《借我星光》版權。
祁隆與樂凡已經結婚十幾年,兩個人還有一個可愛的孩子,如今兩個人雖然已經分手, 但是還會有千絲萬縷的聯絡。
即便是兩個人在分手的時候,已經就財產和孩子的撫養權進行了分割,但是相濡以沫十幾年的夫妻,很多東西是很難割捨的。
目前擺在眼前很現實的問題,如果和合國際真的收購祁隆歌曲《借我星光》版權,這筆鉅額資金的分配就非常棘手。
根據資料顯示,《借我星光》這一首歌曲,是祁隆最早期的一部音樂作品,在中國華語樂壇也很有知名度。
既然《借我星光》屬於祁隆早期作品,那就說明這首歌曲的版權屬於婚前財產,應該兩個人共同擁有。
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借我星光》這首歌曲,是祁隆與樂凡婚前共同作品,這筆費用就不可能歸一人所有。
雖然不能歸一人所有, 但是兩個人分手畢竟屬於事實,財產已經分割也屬於事實,現在要二次分配肯定不合理。
既然再分配不合適,不分配又不合理,難道這件事情就真的無解嗎?為此很多網友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人認為祁隆與樂凡畢竟十幾年的夫妻,就算是分手雙方之間也有共同的孩子,找個合適的機會複合是最合適的辦法。
祁隆與樂凡風風雨雨走過十幾年,早年間祁隆沒出名的時候,他們的生活肯定非常清貧,可是那個時候兩人依然不離不棄。
都說夫妻共患難容易、同富貴難,看來這句話果然不假。隨著祁隆的知名度越來越高,兩個人的矛盾也開始突出。
祁隆與樂凡都是著名的音樂人,他們兩個有著共同的愛好,這樣的組合是最完美的家庭,相信不會有太大的矛盾。
柴米油鹽醬醋茶,這是每個家庭都會遇到的問題,只要不是違反原則的事情,彼此都退一步就海闊天空了。
本來雙方就有孩子的牽絆,如今又有了和合國際收購祁隆《借我星光》版權一事,更讓他們之間的關係變得複雜。
既然雙方沒有太大的矛盾,並且還有很多剪不斷,理還亂的關係,彼此找一個臺階下,兩個人重新複合是最好的辦法。
如果祁隆與樂凡重新牽手走到一起,那麼和合國際收購祁隆《借我星光》版權,所有的收入就算是兩個人的。
人都是在失去以後才懂得珍惜,相互的傷害只會讓別人看笑話,祁隆與樂凡都是成年人,親者痛仇者快的事情千萬別做。
我是痞子哥說娛樂,關注我關注更多娛樂資訊,您覺得祁隆歌曲《借我星光》版權,屬於他和樂凡的婚前共同作品嗎?
如果屬於兩個人婚前共同作品,您覺得如何分配比較合適,您支援祁隆與樂凡重新牽手嗎?歡迎留言區評論點贊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