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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由 娜媽育兒經 發表于 影視2023-01-22
簡介如果男孩就想穿裙子、塗口紅,父母可以暫時滿足其要求,然後讓其觀察其他男孩的言行,引發孩子模仿

女孩叫糖果男孩叫什麼

朋友家孩子是個4歲的小男孩,看到鄰居家小姑娘穿花裙子,非要媽媽也給他買一條,朋友告訴他小男孩不可以穿裙子,但是小男孩哭鬧著非要穿裙子不可!

難道每個男孩心中都有一個“公主夢”?

無獨有偶,林更新曾在接受採訪時,放出一張自己小時候穿裙子的照片。照片中的孩子眉清目秀,扎著哪吒頭,很難分辨“雌雄”!林更新稍後大膽自曝道:“小時候很喜歡裙子,不穿裙子不肯去幼兒園。”被主持人狠狠diss了一把:“真是從小心裡就住了一個少女。”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不少家長曾在網上吐槽自家兒子愛穿裙子、穿高跟鞋、塗口紅、塗指甲油等,擔心兒子是不是有什麼毛病,長大後會不會缺乏陽剛之氣?男孩為什麼會鬧著穿裙子,常見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一、孩子的模仿天性

寶寶一出生就具有模仿能力,很多新生兒會條件反射式的模仿大人臉部表情,比如吐舌頭。不過,真正的模仿是從孩子1歲開始,這個時候孩子的模仿開始有主觀意識的參與,具有一定的目的性。

一般而言,男孩子愛模仿父親的言行,而女孩子更傾向於模仿母親的作為。但是有時候我們會看到男孩子在試穿媽媽的裙子,而女孩子拿著爸爸的電動剃鬚刀假裝在刮鬍子!

Nalven醫生對此解釋道:

“事實上,在1歲這個年齡,孩子們就是學做他們看見的東西。因為性別而形成的差別,要至少到3歲才可能在孩子身上體現出來。”

所以當2歲甚至更大的小男孩鬧著穿裙子,很可能就是因為看到鄰居家小姑娘穿,想模仿鄰居家小姑娘;當3歲的小男孩非要塗媽媽的口紅,或許只是覺得塗口紅的媽媽很漂亮,想要變成媽媽;當4歲的小男孩偷偷塗姐姐的指甲油,也許只是看到同班小美塗了,想要嘗試一下什麼感覺。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米米系列叢書中《米米愛模仿》提到,媽媽把垃圾扔進垃圾桶,米米和媽媽一樣,把玩具扔進垃圾桶。媽媽塗口紅,米米和媽媽一樣,也塗口紅。模仿是孩子的天性,是孩子從自然人轉化為社會人的重要環節。在3-4歲的男孩看來,鬧著穿裙子和吵著吃糖果好像並沒有本質的區別,都在嘗試把別人的言行內化為自己的行動!

二、孩子的性別角色認知不清晰

科學界認為在胚胎髮育時期,孕婦就會分泌很多激素決定胎兒的性別。這些激素不但可以使胎兒表現出性別的不同,還能使其獲得相應的性別認同,這些在孕期前三個月已然形成。

但是真正的性別角色認知一般發生在孩子3-6歲,

性別角色認知又稱性別特徵形成,這是一個人形成了關於男性或女性的相對特徵的心理表象,知道自己是男性或女性,從而做出符合其性別特徵的行為。

2歲的寶寶就能識別出男性和女性,這利於孩子形成“性別成見”,它認為社會中的個體或他人應採取與性別相適應的活動和行為,這決定了孩子參與社會、探索社會的行為和習慣系統。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換句話說,孩子雖然意識到自己是個男孩,但並沒有形成完善的性別成見,對於社會期待男孩應該做出帶有男性烙印的行為——男性的性別特徵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孩子並不理解和認同。

像我家小寶2歲半非鬧著扎辮子,我說小女孩才扎呢,小寶根本聽不進去,爭辯道:“我是小男孩,不是小女孩。我就要扎辮子,要不我不跟你玩了!”

類似2-3歲的小男孩並沒有意識到男性不能穿裙子、塗口紅等,也不這麼認為。他們覺得我作為男孩與我穿裙子、塗口紅等行為之間並不衝突,他們在本我的控制下,只考慮滿足自己的需求,至於這種行為是否符合其性別特徵,根本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內。

聰明的爸媽面對男孩穿裙子等“無理要求”,應該怎麼做才能更好的幫助孩子呢?

一、父母可以引導孩子擁有性別意識

前兩天在網上看到一則故事:

一位寶媽試用一隻口紅,這一幕被同行的兒子看到了,於是他也鬧著要抹。

銷售人員看見小男孩很可愛,就給他開玩笑,讓他長大後給自己媳婦買,可小男孩哪裡懂得這些,就是非要抹剛才媽媽試用的那隻口紅。

擰不過兒子的要求,求得銷售人員同意後,寶媽就稍微給兒子抹了一點,接著就發生了喜劇性的一幕。

給兒子抹完口紅的寶媽,沒有再喊小男孩“兒子”,而是直接喊小男孩“女兒”!小男孩抗議:“我是男孩、是兒子,不是女兒!”寶媽反駁:“可只有女孩才抹口紅、穿裙子啊!”小男孩聽到默默的把口紅擦掉了。

這位寶媽沒有簡單地告訴孩子,男孩子不能抹口紅,而是透過“兒子”、“女兒”的身份差異引導孩子認識到性別差異,及相應的性別特徵不同。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日常生活中,父母可以有意識為男孩穿符合其性別的衣服、戴相應的飾品、玩對應的玩具。如果男孩就想穿裙子、塗口紅,父母可以暫時滿足其要求,然後讓其觀察其他男孩的言行,引發孩子模仿。

培養男孩的男性氣質,父親的榜樣作用必不可少。父親應抽出時間多陪伴男孩,讓男孩喜歡父親、以父親為榮,自發模仿父親一舉一動。父親也可以帶著男孩做些打籃球、踢足球等力量與技巧並存的活動,強化其性別特徵。

如朱自清的《背影》中就描寫了父親為自己買橘子的片段,讀之令人動容。這樣的父親,男孩子很容易理解和認同,複製他的舉止!

二、父母可以尊重孩子的選擇

一位叫Nils Pickert的德國爸爸,他的5歲兒子愛穿裙子卻遭來其他人的嘲笑,為了鼓勵兒子勇敢做自己,爸爸也穿上耀眼的紅裙子陪兒子上街。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這位德國爸爸在自己的部落格中寫道:

兒子因愛穿裙子交不到朋友,那我就幫他挺起胸膛。

具體說來,我不願教訓我兒子脫掉裙子。因為在柏林時他這麼做了,仍交不到朋友,深思熟慮之後,我只有一個選擇:為我的小朋友挺起胸膛,自己也穿起裙子來。你不能要求一個學齡前的孩子有能力和成年人一樣來維護自己。他沒有榜樣。那我就成為他的榜樣。

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兩片樹葉,也沒有兩位個性完全一樣的孩子。面對如此獨特的孩子,守護孩子的自尊、尊重孩子的選擇未嘗不是一個很棒的決定。

何況連從小不穿裙子就不去幼兒園的林更新也順利長大,並沒有出現性別錯位現象。幾歲小男孩一時的童言童語,對裙子、口紅等物品的短暫偏愛,也許根本代表不了什麼,家長不必過於憂慮!

童書《穿裙子的男孩》就講了一個12歲的男孩丹尼斯,自從媽媽離開後,就藉著媽媽穿黃色洋裝的照片來懷念媽媽。

男孩鬧著穿裙子,這位寶媽的做法值得稱讚!

在懷揣服裝設計師夢想的麗莎鼓動和親自動手下,把丹尼斯改造成女孩,假冒來自法國的交換學生,看是否能騙過其他師生?結果被校長識破,並受到了懲罰!

童書的宣傳海報裡這樣寫道“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接受自己的不同。願與眾不同的你,都能擁有自信自在的心!”

養育孩子的過程是一場修行,養育男孩的過程則是一場無比漫長的修行。作為母親,我不過5歲多,與倆孩子有過親密無間的美好時光,也曾有雞飛狗跳的崢嶸歲月。就在前幾天,我還給兒子穿上裙子、紮了小揪揪,看著還是萌寶一枚,老母親感覺尚好!願餘生都與我的芭比女孩與糖果男孩一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