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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規定?蛋糕連鎖店儲值卡還有過期一說?續期消費必須一次用完

由 讀創 發表于 寵物2021-06-02
簡介而根據黎先生提供的一品軒儲值卡顯示,卡背面只規定了本卡只限於深圳一品軒所屬分店使用,同時不得與其他優惠共用,並在最後註明該卡的使用和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一品軒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什麼叫消費卡

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曾智輝

“蛋糕店購買的儲值卡,到店使用卻被告知卡已過期不能使用,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近日,市民黎先生致電深圳商報反映自己購買的預付式消費卡無法使用。律師表示,商家對儲值卡過期和卡內餘額一次性用完的規定,屬於限制消費者權利,其內容無效,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履行約定或退回預付款。

什麼規定?蛋糕連鎖店儲值卡還有過期一說?續期消費必須一次用完

據黎先生介紹,自己兩年前在一品軒福田梅林片區的一家門店購買了一張價值300元的儲值卡,目前卡內尚有部分餘額未用完。上個星期,他前往梅林片區另外一家門店消費使用時,被店員告知此卡已過了有效期,卡內餘額已經無法使用。經過和店內負責人溝通後,黎先生被告知:可以將卡延期,但有效期只有一個月,而且卡內目前尚餘的180元必須一次性用完。

黎先生對此疑惑不解:明明全額購買的儲值卡,既不是優惠卡也不是折扣券,怎麼還會有有效期一說,當時購買的時候也沒有明確告知,現在說不能用就不能用,而且要用還必須一次性用完,“這不是霸王條款嗎”。

針對市民黎先生的報料,記者前往一品軒位於梅林片區的一家門店走訪。店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前確實遇到顧客儲值卡過期不能使用的情況,不過相關規定都是公司制訂的,他們只是按照公司規定辦事。昨日,記者致電深圳市一品軒食品有限公司瞭解情況,其客服專線和訂購專線均一直處於忙音狀態,無人接聽。

而根據黎先生提供的一品軒儲值卡顯示,卡背面只規定了本卡只限於深圳一品軒所屬分店使用,同時不得與其他優惠共用,並在最後註明該卡的使用和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一品軒食品有限公司所有。

什麼規定?蛋糕連鎖店儲值卡還有過期一說?續期消費必須一次用完

對此,廣東大匠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尹華筠律師表示,儲值卡標註“此卡最終解釋權歸本店所有”等內容是典型的格式條款,擅自排除消費者解釋權,侵犯了消費者本應享有的合法權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尹華筠律師認為,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繼續履行約定,即消費者可多次分期消費卡內餘額;如果商家不能按照約定提供相關服務,必須退回消費者相應預付款,並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等。

審讀:譚錄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