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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縣三男子偷渡緬甸“淘金”,被判刑

由 現代時刊 發表于 寵物2023-01-10
簡介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9日,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瞭解到,李某等三名男子受高薪誘惑,偷渡到緬甸“淘金”,到後才發現被騙,且在工作中被限制人身自由,三人又偷渡回國,結果被邊防民警查獲

在緬甸被限制人身自由怎麼辦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訊 5月9日,記者從壽縣人民法院瞭解到,李某等三名男子受高薪誘惑,偷渡到緬甸“淘金”,到後才發現被騙,且在工作中被限制人身自由,三人又偷渡回國,結果被邊防民警查獲。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三人構成偷越國(邊)境罪,依法判刑並處罰金。

2020年7月份,吳某(另案處理)的邀約李某、朱某、丁某三人到緬甸做保安工作,而且是包吃包住,薪酬也比較高。三人在高薪誘惑下,在沒有任何出入境證件的情況下,從合肥途經雲南昆明、景邁等地非法出境,到達緬甸勐波縣賀島開發區,被帶到一個詐騙窩點上班。因三人不會操作電腦,沒多久又被安排到KTV、飯店等場所上班。後三人發現拿到手的實際工資沒有承諾的工資高,且在工作過程中被限制人身自由,朱某、李某遂於2020年11月下旬採取偷渡方式非法入境中國,丁某於2020年12月中旬採取偷渡方式非法入境中國,三人到達中國境內後均被邊防民警查獲,每人受到行政處罰人民幣4800元。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等三人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在沒有出入境證件的情況下,一起偷渡到緬甸境內,情節嚴重,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偷越國(邊)境罪且屬共同犯罪。因李某屬累犯,遂從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朱某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丁某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三人均處罰金1萬元。

嚴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新聞記者 張安浩

編輯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