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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偷了舅舅7瓶茅臺酒,轉身賣了3100元,涉嫌犯罪的竟是收酒的?
黃鼠狼為什麼上屋
“7瓶茅臺酒,你才給3100元?”
近日,陝西西安。
劉先生突然發現家裡可能進小偷了,因為自己收藏的茅臺酒被偷了。
好在劉先生家中安裝了監控,他調取監控以後發現,是自己14歲的外甥來過。
劉先生找來外甥詢問,外甥表示,自己和父母鬧了一點矛盾,好幾天沒回家了,身上沒錢了,所以來到舅舅家,拿走了7瓶茅臺酒。
之後,外甥將茅臺酒拿到菸酒店去賣了,其中,一瓶1997年的茅臺酒賣了2500元,另外6瓶那,菸酒店老闆說是假酒,按照100元每瓶的價格收購,一共給了外甥3100元。
劉先生說僅僅那瓶1997年的茅臺酒,價值至少就1萬元。於是和外甥一起來到菸酒店,菸酒店老闆倒是爽快地承認了收購這幾瓶酒,但是說酒都喝完了,退不了了。
【法海說法】
1。外甥的行為構成盜竊罪無疑
盜竊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也就是我們最常說的偷東西。
外甥的這個行為當然是盜竊,他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在未經舅舅同意的情況下,偷走了7瓶茅臺酒,而且完全超過數額較大的標準。
根據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當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的情況下,需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外甥由於年齡小,可免於追究責任
刑法有一個關於刑事責任年齡的特殊規定,就是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盜竊這類普通犯罪的話,是不予處罰的。
當然如果已經年滿14週歲,犯的是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等8類重罪,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即便如此,也只是說由於他年齡小,認知有限,不追究刑事責任而已,並不代表外甥的行為不構成盜竊。
3。如果年滿16週歲,即使親兒子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的規定,偷拿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可不認為是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酌情從寬。
在現實生活中,也有兒子偷偷的拿了母親的錢出去花、母親報警要求追究兒子責任的案例。
不過,那都是個例,畢竟還是一家人嘛。像本案中,即便外甥年滿了16週歲,那麼舅舅也有可能不報警或者報警以後選擇了諒解,自然也就可以不追究外甥責任了。
4。但是菸酒店老闆的責任可能跑不掉
一方面,是民事責任。
畢竟外甥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從從事與自己智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的必須經過代理人的追認。
否則是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也就是外甥的監護人可以要求撤銷這一項,畢竟茅臺酒的價值太大了。
另一方面,就是刑事責任了。
這涉及的罪名就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根據刑法第312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而菸酒店老闆收購的數額,是明顯低於市場價的,只要能夠證明外甥賣的是7瓶真的茅臺酒,那自然可以追究菸酒店老闆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