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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由 CIA內審師小站 發表于 攝影2021-08-26
簡介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的完整性、高效性科研開發及應用1.審查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新市場開拓計劃2.審查企業對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情況3.審查科研開發資金應用方向及配置的合理性物資管理1.審查依據生產建設計劃和消耗定額而編制的採

影印發票入賬違反什麼財經法規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1審計管理業務流程

內部審計管理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長期借款審計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長期投資審計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存貨管理審計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貨幣資金審計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成本審計工作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利潤審計工作流程

全套內部審計制度流程

2 審計管理制度設計

2.1 企業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制度

名稱

企業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了規範企業內部審計管理工作,使審計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據國家審計法規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條 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

1.企業設立內部審計部。

2.企業所有內部審計業務統一由審計部負責。企業領導直接佈置審計任務,部門領導安排審計工作,內部審計人員制定審計方案,報企業領導批准後實施。

3.審計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在管轄範圍內依據企業的授權依法開展其認為必要的內部審計工作。

4.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所從事審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5.內部審計人員應當依法審計、忠於職守、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

6.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時,與被審計單位或審計事項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3條 審計物件包括企業總部、全資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所有員工及參股企業的派駐人員。

第4條 內部審計機構的職權與責任。

1.召開企業、部門、下屬企業有關審計工作會議。

2.參與重大經濟決策的可行性論證或可行性報告事前審計。

3.要求被審計單位及時提供計劃、預算、決算、合同協議、會計憑證、賬簿等檔案資料。

4.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憑證、賬簿、報表、資產。

5.對有關事項調查,有權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6.提出改進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議。

7.對違反財經法規行為提出糾正意見。

8.對嚴重違反財經法規、造成嚴重損失或浪費的人員,提出追究責任的建議。

9.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董事會、監事會報告。

10.對阻撓破壞審計工作或拒絕提供資料的,有權向總經理提出建議,採取必要措施,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11.參與制定、修訂有關規章制度。

第2章 內部審計的範圍和內容

第5條 內部審計範圍。

1.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

2.財務計劃的執行和決算。

3.企業資產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4.基建工程預、決算的真實合法性。

5.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執行情況。

6.企業領導離任的經濟責任。

7.管理活動、行政活動。

8.其他認定事項。

第6條 審計工作內容。

1.審計財務計劃及其預算的執行的決算。

2.對固定資產投資專案的立項、資金來源,以及預算、決算、竣工、開工進行審計。

3.審計資產管理情況。

4.審計經營成果,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5.審計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嚴密、有效性。

6.審計重要經濟合同、契約的簽訂。

7.負責對各部門、下屬企業領導離任進行審計。

8.審計聯營、合資、合作企業和專案投入資金、財產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國家審計機關和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和有關部門的審計。

10.其他交辦審計事項。

11.向總經理室、審計機關報送審計工作計劃、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

第3章 內部審計工作程式和注意事項

第7條 內部審計工作程式。

1.制定企業審計計劃和工作方案,經總經理批准組織實施,必要內容報送審計機關。

2.書面通告被審計單位,說明審計內容、種類、方式、時間。

3.實施審計。審計人員可採取審查憑證、賬表、檔案、資料、檢查現金、實物、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調查取證等措施。

4.提出審計報告,作審計結論及審計處理意見。

5.下達審查處理決定。

6.複審。被審單位、個人在接到審查處理決定10天內,向企業提出書面複審申請,經總經理批准,組織複議。

7.進行後續審計。

第8條 審計程式過程注意事項。

1.審計部可以臨時成立審計小組進行專項審計工作。

2.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出示由總經理簽章的審計通知書及授權審計通知書。

3.審計處理決定由總經理批准下達。

4.複議期間,原審計結論和決定必須照常執行。

5.重大事項審計報告報董事會、監事會備案。

6.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可隨時向企業報告及時制止。

第4章 審計檔案管理

第9條 審計部門應建立、健全審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10條 審計檔案管理範圍規定如下。

1.審計通知書和審計方案。

2.審計報告及其附件。

3.審計記錄、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

4.反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業務活動的書面檔案。

5.總經理對審計事項或審計報告的指示、批覆和意見。

6.審計處理決定以及執行情況報告。

7.申訴、申請複審報告。

8.複審和後續審計的資料。

9.其他應儲存的資料。

第11條 審計檔案管理參考企業檔案管理、保密管理等辦法執行。

第5章 獎勵與處罰

第12條 審計人員對審計物件的奉公守法、績效顯著行為向總經理提出各類獎勵建議。

第13條 在審計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審計人員應根據情節輕重,向總經理提出處罰建議。

1.拒絕提供有關檔案、憑證、賬表、資料和證明材料的。

2.阻撓審計人員行使職權,抗拒、破壞監督檢查的。

3.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

4.拒不執行審計結論和決定的。

5.打擊報復審計人員或舉報人的。

第14條 對有下列行為的審計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各類處罰。

1.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

2.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

3.翫忽職守,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的。

4.洩露企業秘密的。

第15條 對審計過程中的以上行為,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6章 附 則

第16條 本辦法由企業財務本部審計組解釋、修訂與補充,經企業董事會透過頒佈執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

2.2 財務

收支作業審計

制度

制度

名稱

財務收支作業審計制度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審計目的。為加強企業財務收支作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審計制度。

第2條 審計範圍。本制度審計範圍包括企業全部財務收支過程。

第2章 財務收支作業審計內容

第3條 現場審計專案及內容。

1.貨幣資金的審計。

(1)盤點庫存現金,核實現金餘額是否在核準範圍,檢查是否有白條抵庫等違反財務制度的現象。

(2)審閱現金日記賬及銀行日記賬,同時與收付款憑證相核對,檢查貨幣資金收支是否按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辦理。

(3)索取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和銀行日記賬核對,檢查是否有異常進出,逐筆核實長期未達賬。

2.存貨審計。

(1)核對總賬、明細賬是否相符。

(2)抽盤存貨,檢查賬、物是否相符,重點關注在途存貨和呆滯存貨。

(3)檢查存貨的內部流轉是否嚴格遵守企業相關管理作業制度的規定。

3.固定資產審計。

(1)核對總賬、明細賬是否相符。

(2)抽盤固定資產,檢驗賬、物是否相符。

(3)檢查固定資產折舊是否按規定計提,折舊政策是否符合稅法規定。

(4)檢查固定資產的增減是否按照企業制度規定正確履行審批手續。

4.往來賬審計。

(1)核對總賬、明細賬是否相符。

(2)檢查是否和對方單位定期對賬、業務經辦人是否對對賬結果做出確認。

(3)檢查賬齡分析是否準確。

5.長期投資審計。

(1)索取被投資單位近期會計報表,分析長期投資是否有潛虧風險。

(2)檢驗長期投資的增減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式和許可權。

6.銀行貸款審計。

索取貸款合同,檢查貸款的增減是否經過授權批准,檢查貸款的條件、貸款利率是否適當。

7.銷售審計。

(1)檢查業務部門是否按規定對銷售業務建立合同制度,並設專人對合同進行登記和控制。

(2)檢查是否嚴格遵守銷售發貨、銷售退回、訂單變更、折扣折讓等作業管理制度。

(3)檢查銷售折扣折讓、退回的原因及條件是否真實符合規定。

(4)檢查財務部門是否按規定及時取得收入憑證併入賬,對於到期貨款是否及時通知業務部門催收。

(5)抽查各期(季、月、周)發票或付款憑證稽核有關費用的標準、審批手續是否符合企業制度規定。

(6)抽查部分產品或成本專案的會計核算是否準確無誤。

第4條 擬定審計報告,形成審計決定,提出審計建議。

1.審計小組負責人稽核各成員審計工作底稿,稽核透過,現場審計工作結束,編寫審計報告;稽核不透過,則擴大審計範圍。

2.審計小組負責人將審計報告送審計部主管稽核。

3.審計部主管複核審計工作底稿,如不透過審計小組負責人需重新編寫審計報告或者擴大審計範圍。

4.審計報告經審計部主管稽核通過後呈總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第5條 被審計單位接到審計報告後,應積極落實審計決定及意見,並在一週內將整改結果報審計小組。

第6條 整改結果符合審計要求則審計工作結束,整理審計檔案;不符合要求的則要求被審計單位繼續整改。

第3章 附則

第7條 財務部經理負責本制度實施過程中的管控工作。

第8條 本制度由總經理批准執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3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制度

制度

名稱

企業經濟效益審計制度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審計目的。為了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規範企業審計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依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經濟效益審計應遵循科學、合理、真實、有效的原則,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優劣進行審計、分析和評價。審計過程中應堅持以下原則。

1.宏觀效益與微觀效益相結合。

2.長遠效益與近期效益相結合。

3.直接效益與間接效益相結合。

4.技術先進性與經濟合理性相結合。

5.企業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結合。

第3條 審計依據。

1.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及標準。

2.上級部門下達的技術經濟指標和企業的經營方針、生產經營計劃、規章制度和控制制度。

3.合同協議所規定的有關條款。

4.本單位同期和歷史先進水平。

5.國際、國內同行業的先進水平。

6.投資專案技術經濟指標的預定值。

第2章 經濟效益審計的內容

第4條 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經濟效益審計,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經濟效益審計的主要工作內容一覽表

審計專案具體內容生產經營決策、計劃1.對企業生產經營決策的程式、方法、結果以及生產經營目標和方案進行審計2.審查生產經營計劃、利稅計劃目標、產品成本目標、各種經營包乾指標和產品質量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制定3.審查、分析和評價生產經營計劃的合理性、先進性4.分析、評價企業的計劃完成情況投資決策及效益1.參與投資專案的可行性評估;參與投資專案方案的選定工作2.對投資專案概算、預算、決算進行審計3.對已投產專案的投資回收情況、達到設計能力情況進行審計生產最佳化1.審查企業是否合理組織生產,對資源及產品結構是否做到最佳化2.審查主要裝置的利用率及裝置達標情況3.審查、分析、評價生產任務的安排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制定了合理的生產方案4.審查技術標準的合理性與效益性;分析評價生產技術和工藝管理的先進性和合理性;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的完整性、高效性科研開發及應用1.審查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新市場開拓計劃2.審查企業對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情況3.審查科研開發資金應用方向及配置的合理性物資管理1.審查依據生產建設計劃和消耗定額而編制的採購計劃的合理性及批次進貨的經濟性2.審查採購物資的品種、質量、價格、數量以及進貨渠道3.審查物資的管理、驗收、入庫、出庫、發放、使用手續是否健全,管理是否嚴格4.審查物資儲備是否實行了定額管理,制定的定額是否合理5.審查物資報廢及損失是否按規定管理,查清報廢及損失的原因成本效益1.審查成本費用支出情況2.審查成本中各要素所佔的比重及變動情況3.審查單位產品成本是否合理4.評價成本控制是否切實有效利稅目標1.彙集、審查、分析當期生產經營和財務成本報表資料2.從產品結構、產量、效率、質量、成本、銷售實現等方面對當期利稅實現進行評價分析3.結合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預測結果,分析、評價生產計劃和生產方案的合理性、效益性及影響實現企業利稅目標增減的因素,提出挖潛增效的措施,預測全年可能實現的利稅目標4.對實現利稅的滾動性預測,對確保利稅的生產經營方案執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資金利用效果1.審查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銷售利稅率、資本金利潤率等指標,分析評價企業償債能力、運營能力和盈利能力2.審查各項流動資金佔用情況,分析流動資金佔用的合理性,評價流動資金使用效果銷售效益1.審查、分析銷售數量、價格、稅金、成本費用和品種結構等因素對銷售利潤增減的影響2.審查企業是否對市場進行了調查、開拓,產品是否適銷對路,是否根據市場變化及時採取相應對策,對新產品新市場的發展前景是否進行了預測3.審查銷售合同的履行情況,分析違約原因及造成的損失4.審查銷售計劃、商品流轉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庫存商品的合理性經濟合同1.審查經濟合同是否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2.審查經濟合同簽約方的法人資格及授權許可權、資信、經營範圍及履約能力3.審查經濟合同的經濟、技術上的效益性和可行性4.審查經濟合同履行情況及其執行結果5.審查經濟合同管理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長期投資1.審查投資專案經濟、技術上的可行性2.審查投資各方投入資金的及時性、真實性、合法性3.審查投資企業的資產使用、經濟效益及利潤分配情況,財務收支是否合規合法4.評價所投資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監督和檢查投資中止或終結時的財產清理分配情況5.審查股票、債券的真實性、合法性、可靠性及效益性外委外協專案效益1.外委外協專案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企業的現有人力、物力是否得到充分利用,產品、裝置、技術的優勢是否得到充分的發揮2.對需要外委外協的專案是否貫徹價格優先、質量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3.審查外委外協專案有無檢查和驗收制度,並評價其執行情況4.審查外委外協專案預決算的合理合法性,有無高估冒算、重複取費等情況機構設定與人才開發利用1.審查企業生產機構和管理機構的設定,是否適應生產需要2.審查企業是否制定了較為全面的人才培訓制度3.審查企業是否制定了尊重人才、激勵人才的辦法和措施

第3章 效益審計的程式和方法

第5條 經濟效益的審計程式按照企業內部審計流程執行。

第6條 在經濟效益審計中,審計方法是根據審計物件的具體情況而靈活運用的,可採用下列方法。

1.投入產出法。

2.預測法。

3.查詢測試法。

4.對比分析法。

5.量本利分析法。

6.因素分析法。

第4章 附則

第7條 各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8條 本制度由企業審計部負責解釋。

第9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4 應收款和負債審計辦法

制度

名稱

應收款和負債審計辦法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加強對應收款和負債事宜的監督控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此辦法。

第2條 審計範圍。

1.應收款審計。

2.應收票據審計。

3.其他應收款審計。

4.短期負債審計。

5.長期負債審計。

第3條 審計操作程式依據《企業內部審計制度》規定程式操作。

第2章 應收款審計內容

第4條 應收款審計。

1.首先檢查企業有沒有建立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有沒有按各相關業務環節進行明確的分工。

2.檢查應收賬款的登記有沒有專人負責,應收賬款的記錄是否以銷售部門核准的銷售發票和發運單等原始憑證為依據。

3.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了應收賬款的定期清理、催收制度。

4.檢查企業壞賬損失的沖銷、銷售折扣與禮品的給予有無經過企業專門指定的人員簽字批准、稽核。

第5條 應收票據審計。

1.應收票據的總賬和明細賬戶的登記應由不同的職員分別登記。因此,要檢查企業是否建立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

2.檢查票據的接受、貼現和換新是否進行嚴格的審批。

3.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定設定“應收票據備查簿”,有無專人負責登記和登出,內容是否完整。

4.應收票據總賬是否有定期盤點核對制度,是否切實執行。

第6條 其他應收款審計。

1.“其他應收款”的總賬和明細賬戶的登記應由不同的職員分別登記,因此,要檢查被查單位是否建立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制度。

2.檢查備用金限額的確定是否合理,實際執行是否嚴格按照制度控制。

3.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了包裝物的收受、領發、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設專人保管,是否有單獨的賬簿記錄。

4.檢查企業是否建立了定期清理制度,其他應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時。

第3章 負債審計內容

第7條 短期負債審計。

1.審查各項短期負債金額是否正確,是否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有無隱瞞、截留收入的問題。預提費用的專案、數額是否正確,預提期與受益期是否一致,有無任意多提、少提或不提的問題。

2.應付工資及福利費審計。

(1)審查應付工資和福利費提取比例是否真實準確、符合規定;工資的發放有無虛報冒領現象;獎金、工資性津貼發放標準以及福利費的用途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審查實行工效掛鉤的形式、提取工資總額的標準、比率是否符合規定;審查提取工資總額的基數、新增效益工資的計算和各種單項工資的增加是否符合規定、真實準確。

(3)審查工資總額及人均工資收入增長是否符合兩個低於的原則。

3.應交稅金審計。

審查各項稅金的計算依據、稅目、稅率是否符合國家稅法規定;有關減免的稅金,是否依法批准,年末與稅務部門清繳的手續是否齊全;有關會計記錄是否正確,有無錯計、漏計、拖欠、截留稅金等問題。

第8條 長期負債審計。

1.審查長期借款資金來源、使用及歸還是否符合規定。

2.上市股票及發行債券是否經過批准,股票和債券的價值計算是否正確,溢價和折價發行時是否按規定進行攤銷,有無人為調節當期損益情況。

第4章 附則

第9條 本辦法其他未盡事宜的執行標準遵循《企業內部審計管理制度》。

第10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並經總經理審批後頒發執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5 基建工程管理審計辦法

制度

名稱

基建工程管理審計辦法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了規範企業基礎建設專案的審計管理,使內部審計工作能夠合理有效地展開,根據國家法規和企業有關規定製定此辦法。

第2條 審計範圍包括企業總部、下屬單位、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基礎工程建設行為。

第2章 審計內容

第3條 工程招標審計。

1.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程式組織招標,招標檔案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招投標費是否按規定收付。

2.基建專案招標的評標、定標工作,是否有計劃、建設、財政等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中標通知書下達後,是否在規定的期限內簽訂合同。

3.標底是否按施工圖和國家、地方預算定額的規定編制,是否報送有關部門審查。

第4條 施工建築合同審計。

1.施工方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和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2.建設專案是否按有關規定辦理立項審批、規劃報建手續,並領取開工許可證;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和技術資料是否合規、有效。

3.合同中的工程內容是否明確,有無計劃外專案和擴大建設規模的情況;工程造價的確定是否合理。

4.合同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5.有無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透過轉手承包、層層“扒皮”和牟取非法收入的情況。

第5條 概算審計。

1.概算編制的依據是否符合國家現行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編制概算的定額、價格、費用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2.概算檔案的組成內容是否完整,有無漏項,是否有計劃外工程混入概算內的情況。

3.建安工程費用、裝置、工器具購置費的計算是否真實、準確,有無高估冒算、高套定額的情況。

4.工程建設其他費用的計算是否真實、正確,列入概算中的費用計取是否得當,有無亂取費的現象。

5.預備費是否按規定的計費基數及費率提取,計算是否準確。

第6條 施工圖預算審計。

1.採用的定額是否符合工程的性質和設計內容。

2.工程量是否根據施工圖紙、定額及其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細目所包括的內容與定額中相應工程細目的口徑是否一致,工程量的計量單位與定額中相應工程細目的計量單位是否一致。

3.預算單價套用定額換算是否正確,有無超出定額及單位估價表規定允許調整的單價,改變定額和錯套、亂用預算單價、高估冒算的情況。

4.材料報價(主要是調整的材料價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經過建設單位簽證和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5.取費是否符合規定。取費內容和計算各項費用的費率是否正確。

6.購置的裝置、工器具的名稱、種類、規格、數量、質(重)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採用的原價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第7條 竣工決算審計。

1.審查決算編制工作有無專門的計劃和組織,各項決算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徹底,決算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

2.審查專案建設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設計進行,各單位工程建設是否嚴格按批准的概算內容執行,有無概算外專案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的問題,有無重大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

3.審查交付使用財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合規;成本核算是否正確;核實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查明未能全部建成、未能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

4.審查轉出投資、應核銷投資及應核銷其他支出的列支依據是否充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真實,核算是否合格,有無虛列投資的問題。

5.根據總概算和工程形象進度,核實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的投資。

6.審查結餘物資,重點是庫存物資,防止隱瞞、轉移、挪用或壓低庫存物資單價,虛列往來欠款,隱匿結餘資金的現象。

7.審查基建收入核算是否真實、完整,有無隱瞞、轉移收入的問題。

8.審查投資包乾結餘。根據專案總承包合同核實包乾指標,落實包乾結餘,防止將未完工程的投資作為包乾結餘參與分配;審查包乾結餘分配是否合規。

9.審查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決算說明書,核實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

10.對投資效果進行評價。以實際工期與計劃定額工期對比,分析工期提前或拖後的原因,以及對投資效益的影響。

第8條 基建財務審計。

1.審查基本建設財務收支是否單獨核算。

2.審查各項資金來源是否落實和正當,有無資金缺口,能否及時到位,後期工程投資有無保證,有無亂擠、挪用資金搞基本建設的情況。

3.審查資金使用是否合規、合法,有無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建設資金體外迴圈等。

4.審查建設成本是否真實,有無亂擠亂攤建設成本,虛增建設費用;有無濫發獎金、補貼列入建設成本的情況。

5.審查債權、債務是否清楚,與施工企業、供貨單位往來款項的結算清理有無問題。

6.相關會計憑證、賬冊、報表是否真實、完整、合規。

第3章 審計程式

第9條 基建工程審計的程式按照企業內部審計流程執行。

第10條 基建工程審計過程中發現重大問題,審計組長應第一時間報告總經理。

第4章 附則

第11條 本辦法的制定、修改與解釋由財務部負責,總經理和董事長審批後生效。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6 經理離任責任審計辦法

制度

名稱

經理離任責任審計辦法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審計管理,建立必要監督機制,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自身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2條 經理因任職期滿、提拔、調動、辭(免)職或離(退)休等離開工作崗位的,應對其任期內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未經審計,不得解除離任經理(廠長)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

第3條 根據國家關於幹部管理許可權的有關規定,企業及直屬單位經理由企業總部審計部門組織審計,審計內容包括任職期間審計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第2章 審計內容

第4條 經理任期和離任稽核的專案必須包含以下內容。

1.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實施情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科研和新產品開發計劃等完成情況及進展情況。

2.生產任務、利稅計劃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其在經營決策,合理組織生產經營和有效利用人力、物力、財力資源方面的情況。

3.企業資產負債及損益的真實合理,分析及評價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及執行財經紀律的情況。

4.離任需要與新經理交接和處理的問題。

5.各項管理制度及基礎工作建立與健全情況,包括內控制度、責任制度、工作程式等,分析評價企業管理水平。

第3章 審計程式

第5條 審計工作分為四個大的步驟,具體內容見下表。

經理離任審計程式及內容一覽表

步驟專案具體內容備註1做審計前的準備工作審計物件經批准確定後,由審計部門正式下達《審計通知書》,並收集有關資料。審計物件必須自覺接受審計,在接到“審計通知書”以後,要按照要求,認真總結,寫出述職報告,提供必要資料,做好充分準備 2進行實質性審計審計組進入被審計單位後,應首先聽取審計物件的述職報告,然後分組進行檢查。在審計過程中,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進行檢查,做好審計記錄和取證工作,編寫好審計工作底稿 3編寫審計報告做出審計結論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審計原則,根據審計工作底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編寫出審計報告,徵求審計物件及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審計報告定稿後,除上報有關領導和幹部管理部門外,還應送審計物件一份 4審計報告確認存檔經審計組長及審計物件簽字的審計報告存入本人業績檔案,作為考察、使用幹部的依據之一,審計物件對審計報告如有異議,可向上級審計部門提出複審要求複審要求必須在報告公佈後10天內提出

第4章 附則

第6條 本辦法由企業財務部審計員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7條 各職能部門和直屬單位可依據本規定辦法具體實施辦法。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7 企業審計檔案管理辦法

制度

名稱

企業審計檔案管理辦法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加強審計檔案管理,保證審計檔案的規範、科學與完整,充分發揮審計檔案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企業內部審計管理制度》,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2條 審計檔案管理的相關定義。

1.審計檔案是指審計部門在各項審計活動中形成和取得的具有儲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及電子形態的資訊等記錄資料,以實物形態存在的實物證據。

2.審計檔案管理工作,是指審計部門建立審計檔案所進行的收集、鑑定、整理、保管及編研、利用和移交等活動。

第2章 審計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3條 貫徹執行國家檔案工作法律、法規,擬定審計檔案工作規章制度。

第4條 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審計檔案的收集、歸類、整理、立卷和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5條 如期移交應由檔案室進行保管的審計檔案。

第3章 審計檔案材料的歸檔、立卷

第6條 下列檔案和材料應當歸入審計檔案。

1.審計通知書、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及部門、單位領導的審批意見,以及審計建議書和移送處理書等審計業務文書資料。

2.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徵求意見書、被審計單位的書面意見和審計組的書面說明,審定審計報告的記錄、審計取證、審計工作底稿及相關性資料。

3.審計工作方案、審計意見書的落實回訪情況,後續審計及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的報告、領導批示和記錄。

4.與審計專案有關的群眾來信和來訪記錄。

5.有關審計專案的請示、報告和會議記錄。

6.其他按規定應歸入審計檔案的檔案和材料。

第7條 在審計活動中,禁止使用圓珠筆、鉛筆、紅筆書寫檔案和材料(包括擬稿、領導簽署意見等),以確保檔案字跡清楚,具有耐久性。

第8條 審計檔案應當按專案立卷,一個審計專案可立一個卷或幾個卷,不得將幾個審計專案合併立卷。跨年度的審計專案,應當在專案審計終結的年度立卷。

第9條 審計卷宗內的檔案材料的分類和排列見下表。

審計檔案材料分類及排列辦法表

檔案材料性質排序所包含內容結論性檔案材料採用逆審計程式並結合檔案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1.向上級部門或企業領導報送的有關本專案的審計情況報告2.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書3.有關審計處理的請示及上級部門或企業領導的批覆批示4.審計報告及審計部審定報告的會議紀要5.被審計單位或人員對審計報告的書面意見、複審申請等6.有關本專案的通報、處理意見7.移送處理意見書證明性檔案材料按與審計方案所列審計事項或者會計報表科目對應的順序排列1.審計證實問題彙總記錄2.審計證實問題分項記錄3.其他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證據立項性檔案材料按檔案材料形成的時間順序,並結合檔案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1.上級部門或企業領導對專案審計任務的指示和部署意見2.與審計專案有關的群眾來信、來訪記錄3.本專案的審計工作方案4.審計通知書其他備查檔案材料按檔案材料形成的時間順序,並結合檔案材料的重要程度進行排列1.正件在前,附件在後2.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後3.批示在前,請示在後4.重要檔案在前,次要檔案在後5.彙總性檔案在前,基礎性檔案在後

第10條 審計檔案的立卷實行專人負責制,即按照誰審計誰立卷,定期歸檔的原則進行。

1.在制訂審計計劃時,審計組組長即應指定專人負責審計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

2.審計專案實施時,審計人員應及時收集和整理所分專案的檔案及有關材料。

3.審計終結時,由審計組組長指定的負責人對審計專案形成的全部檔案和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鑑別、取捨,並按立卷的規則和方法進行組卷,做到審結捲成。經審計組組長複查後移交審計部檔案管理人員集中保管。

第4章 審計檔案的移交與保管

第11條 審計部檔案管理人員應對移交的專案審計案卷進行必要的整理,按卷內檔案材料排列和內容編寫目錄,並自目錄後第1頁起在右上角按順序編上頁碼。

第12條 案卷立好並經驗收後於次年6月底前移交企業檔案室,案卷封皮由企業檔案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製作。

第13條 審計檔案應為長期保管。審計檔案的借用、查閱,一般僅限定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部門以外的單位一般不得借閱,如因工作需要確需借閱時,需經審計部門領導批准並履行相應的借閱手續。借閱的審計檔案,未經審計部門同意,不得複製,不得擴大閱示範圍。

第14條 審計部門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審計檔案的保管工作。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專用、堅固的器具存放審計檔案,並建立健全審計檔案保管制度,定期對審計檔案保管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審計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第5章 附則

第15條 本辦法由審計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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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2.8 採購與付款審計制度

制度

名稱

採購與付款審計制度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為了加強企業對採購行為的管理,強化和完善內部審計職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本規定所稱採購行為,是指企業採購部門以購買、租賃、委託或僱傭等方式獲取貨物和服務的行為。

第3條 採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開招標、邀請競標、集體評標、定標,內審人員參與評標定標,並進行監督的方式進行。

第4條 採購人員要求品行端正,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照企業制度辦事,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

第2章 採購審計細則

第5條 採購監督的範圍。

1.購置科研、生產裝置,一次性購買總值在5萬元以上或者單價在3萬元以上的裝置。

2.批次採購3萬元以上的原材料。

3.辦公用品(一次性採購在1 000元以上)。

4.購買各種用於基建維修的器材(一次性採購在3萬元以上)。

第6條 採購物品的部門必須事先制訂購買計劃和經費預算方案,經主管領導審批後報內審人員備案。

第7條 採購方式可以用招標式採購、競爭性談判採購或詢價採購方式進行。

第8條 內審人員應當對採購人員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下列三項內容。

1.有關採購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採購的標準、方式和採購程式執行情況。

3.領導交辦的其他監督檢查的內容。

第9條 內審人員發現正在進行的採購嚴重違反規定或導致採購無效的,應當責令採購人員停止採購並及時上報領導。

第10條 採購部門應當對採購合同的標準組織驗收,根據驗收結果形成書面材料簽名報送內審人員。

第11條 內審人員有權對所採購的物品進行實物與賬表的對比及檢查。

第12條 內審人員根據採購合同對驗收材料進行審計,認為符合規定方可辦理採購資金的付款手續。

第13條 採購人員應當接受審計部門以及單位員工的監督,單位員工有權對採購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控告和舉報,審計、監察部門應及時調查處理。

第14條 採購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採購無效,由審計責令改正,視情節輕重,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對直接負責的管理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建議給予行政處分,給供應商造成損失的,個人承擔賠償責任。

1.應當採用內審參與評定並進行監督的採購方式而未採用的。

2.擅自提高採購標準的。

3.與社會中介機構或者供應商違規串通的。

4.其他違反採購規定的。

第3章 附則

第15條 本制度由審計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4.3 年度內部審計計劃書

文案

名稱

年度內部審計計劃書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為全面貫徹企業年度審計會議精神,順利完成審計工作的各項任務,特制訂本計劃,請領導批示。

一、本年度審計專案安排

本年度企業內部審計專案安排的重點是財務收支和經費管理,並在實施過程中密切關注內控和內審制度的完善性、有效性,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防範風險、完善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今年的審計專案計劃如下。

年度審計專案安排表

序號審計專案審計目的時間被審部門1檔案保管工作評價檔案保管部門是否按規定執行工作以及對其進行績效評估1季度行政部2財務收支審計評價財務收支的管理和控制評價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效益性4季度財務部3部門經費的管理和計劃使用評價各部門經費管理控制規章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合理保證部門經費計劃執行的嚴肅性、資金使用的效益性與合理性4季度各部門4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狀況的審計調查評價固定資產購置、驗收、使用、處置等方面管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瞭解企業固定資產管理狀況4季度相關部門5審計回訪計劃開展對企業上一年度專案審計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的調查1季度相關部門6其他專案將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臨時交辦的各項審計任務4季度相關部門

二、審計隊伍建設

本年度,企業內部審計隊伍的建設工作,計劃從以下四個方面展開。

(一)工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工作

計劃於第一季度完成企業原有的若干審計制度的修訂工作,並在年內完成新制度《內部審計程式》的制定工作。

(二)人員培訓工作

計劃於第四季度舉辦一期審計業務培訓班,組織對國家新頒佈的各種審計制度內容的學習。

(三)技術進步工作

年內,計劃與企業合作開發“監察審計資訊管理系統”。

三、考核工作

根據企業審計管理制度,組織對企業所屬所有單位內審機構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審計部經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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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 固定資產審計工作報告

文案

名稱

固定資產審計工作報告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總經理:

根據總企業內審計劃的安排,我部派等二人審計小組,於年月日至月日,對總企業所屬廠進行固定資產審計。

一、基本情況

該廠年的固定資產原值萬元,裝置保養、完好率、利用率在企業系統處於領先地位,但在管理和核算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

二、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一)固定資產的賬、卡、物不實

經審計,該廠財務科與裝置科固定資產的賬、卡不符。財務科賬面上在用的普通車床臺,裝置科的裝置卡片只有臺。

經過清查、核實,兩年前,經廠長和裝置科長同意,售給市加工廠普通車床臺,至今未付款,而裝置科單方登出了固定資產登記卡,財務科仍計提折舊,近兩年共提取折舊元,違反了有關規定,該廠應將已提折舊調整有關賬目。已賣出的裝置,應立即責成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廠內有關部門之間的賬、卡、物必須相符。

(二)擅自確定折舊率,多提折舊

該廠確定固定資產折舊率時,沒有考慮淨殘值因素,也未經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同意,自行確定了固定資產折舊率。

經審查,年月至年月共計多提折舊元。該廠上述做法是違反《固定資產折舊試行條例》的,應該改按我企業統一規定的 %淨殘值比例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並報總企業批准、財政備案。多提的折舊應如數調整有關賬目。

三、附件: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工作底稿

審計物件總企業所屬 廠審計專案固定資產審計內容摘要裝置保養、完好率、利用率在企業系統處於領先地位,但在管理和核算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發現的問題1.固定資產的賬、卡、物不符2.擅自確定折舊率,多提折舊評價及建議1.加強內部管理,嚴肅紀律,嚴守國家和企業法規2.對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一週之內做出整改方案,交總經理審批審計物件意見(略)

審計部門:總企業審計部審計工作組

審計組長:

報告日期:年月日

編制日期

稽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標記

修改處數

修改日期

15.4.9 公司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文案

名稱

公司年度審計工作報告

受控狀態

編 號

執行部門

監督部門

考證部門

審計部現向本次董事會報告本年度審計工作情況和下年度審計重點,請審議。

一、年度審計計劃和審計實施方案制定情況

本年度年初,我們擬定了年度審計計劃,本年度計劃以風險為基礎,採用了風險評估、研討會等方式,確定了本年度內部審計工作目標和審計計劃的工作重點,本年度審計工作圍繞年度計劃組織和實施。

本年度審計工作得到董事會的支援和指導,企業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給予高度重視和配合,審計工作圍繞企業的經營重點和年度經營目標,並根據年度審計計劃,我們分別制定了四個季度審計實施方案。

由於被審計專案和單位的差異較大,被評估的高風險領域不同,我們在選擇審計專案時充分考慮了這種差異性,並充分考慮了被審計部門的意見和建議以及企業實際情況後確定了審計方案。

在審計實施方案中,對選定審計專案、審計級次(重要性水平)、專案負責、專案成員、實施時間和期間、瞭解內部控制的調查方式和記錄方式;對專案的審計目標、審計重點與查核指引、適用的審計程式等都做了明確界定。

二、審計專案實施情況

(一)經營活動重要事項審計

對一至第四季度經營活動重要事項的審計關注,本年度我們對下列經營事項進行了重點關注,並實施了持續跟蹤,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生產與銷售異動情況關注與跟蹤。

2.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的分析。

3.生產成本異動關注。

4.各項費用對比與異動關注。

(二)第一至四季度財務報告及運營情況審計

(三)對採購與銷售環節的審計

(四)對固定資產的審計

(五)對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的審計

(六)對四大費用事項的審計

四大費用事項審計主要包括製造費用審計、銷售費用審計、管理費用審計、財務費用審計。

三、審計重要發現

(一)應收及應付款項變動

1.銷售收款,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全力以赴地做好了資金的快速回籠,保證了市場建設的順利進行,及時償還了銀行到期貸款,全年累計償還到期貸款萬元。

2.貸款:月向銀行申請固定資產貸款萬元和原材料貸款萬元。

3.應付賬款:年初應付賬款萬元,年末應付賬款萬元,應付賬款居高不下。

(二)生產部人工費用偏高

生產部門在車間員工管理方面欠缺合理的指導規劃,致使新來員工適應不了新環境而流失,導致車間人工招用方面欠缺合理的用工計劃。

(三)管理費用增幅較大

發現管理費用方面欠缺合理的費用開支和控制計劃,管理費用增幅較大。

(四)固定資產方面

本年度企業於6月份購買一臺動力裝置、於9月份購買了一條全自動生產線,但固定資產投資沒有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欠缺對投資的成本與效益、量本利、投資回收期的分析與評價,手續不完備。

(五)採購與銷售環節方面

1.供應客戶檔案資料中預設書面的客戶評價記錄。

2.產品的銷量沒有預期的好,對產品投入的相關費用比較高。

3.只開發了兩家客戶,特別是產品只有一家客戶。

四、審計建議及改進措施

(一)針對應付賬款居高不下的改進建議

針對應付賬款居高不下,我們提出建議如下。

1.財務部應當負責根據企業管理程式的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企業應付賬款管理程式。該程式中應當包括應收賬款的劃分、入賬確認、賬齡分析、對賬、調賬等具體內容,並針對不同的應收賬款制定不同的管理程式。

2.人力資源部應當與財務部共同對企業的全體採購人員、倉庫管理人員、財務部全體會計人員和其他部門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企業應付賬款管理程式的學習和培訓。

3.企業的日常應付賬款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1)應付供應商貨款(包括購置固定資產、計算機、庫存商品、辦公用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應付各種諮詢服務費(包括保險費、會計師審計費、律師費等)。

(3)員工工薪福利。

(4)應付工程建設費。

(5)應付貸款利息和本金等。

4.應注意做好各項費用的開支計劃和控制標準。

(二)針對生產部人工費用偏高的改進建議

1.針對此項問題,我們已同生產部門做了充分的溝通,生產部主管願意接受我們的建議,借鑑國內行業先進的車間管理經驗,重點抓好新進員工的入職指導與培訓,並施以更溫情的管理方式。

2.同時,我們與人力資源主管進行了有效溝通,人力資源部將在審查車間用工計劃、規範用工申報程式和用工招錄製度方面進行改進,根據生產計劃合理、用工計劃的申報審批,有效控制人工成本的增長。

(三)針對管理費用開支計劃的建議

我們發現的管理費用欠缺合理的開支計劃反饋企業管理層後,企業高層非常重視,立即組織各單位、各部門討論,擬定管理費用開支計劃和控制標準,各項費用開支計劃都已落實到各部門和各高層管理人員,超計劃不合理開支將在審批環節予以剔除,企業不予承擔。

(四)針對固定資產問題的建議

針對固定資產方面的審計發現,我們提出如下審計建議。

1.合理安排生產,制訂合理的工程進度和工期計劃。

2.規範固定資產投資程式,加強內部控制。對每一項10萬元以上的投資,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立項,並附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由評審小組進行評審並簽署意見;評審通過後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採購,簽訂採購合同,並經採購小組評估確認,裝置到達後,由管理部門組織驗收和登記。

3.儘快建立和完善固定資產轉移、報廢、處置、大修等相關制度,所有固定資產變動必須由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財務部登記,做好交接記錄,加強對固定資產的控制,提高資產使用效率。

(五)針對採購與銷售環節問題的建議

1.對於供應商檔案資料缺失書面的評價記錄,我們與採購主管和採購人員進行了座談,發現他們對供應商的情況瞭解很深,對供應商產品效能價格以及供應商的信譽度都有確切的評價,我們建議將這些評價書面化,並針對供應商的信譽、產品質量、供貨期和價格優勢進行評定等級,以便取優汰劣。

2.根據市場需求,制訂合理的銷售計劃,並降低銷售成本費用,開發更多的客戶以擴大企業產品的銷售量,穩定企業的原有客戶源。

五、下年度審計工作重點

(一)加強外部協作

繼續加強與外部審計師、外部財務機構的配合,積極協助外部審計師、外部財務機構進行審計工作,針對外部審計師提出的內控與改善建議,我們將積極跟進。

(二)防範控制經營風險

我們將與企業職能部門密切配合,以防範控制風險、提高運營效率為審計工作的最終目的。

(三)重點核查本年度發現的重大問題

我們將於下一年度重點核查本年度發現的重大問題,並監督落實所提出的改進建議。

總企業審計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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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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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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