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攝影首頁攝影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由 藝術與創意 發表于 攝影2021-10-03
簡介明暗是指畫中物體受光、背光和反光部分的明暗度變化以及對這種變化的表現方法

明暗的暗怎麼寫

作為一種繪畫術語。明暗是指畫中物體受光、背光和反光部分的明暗度變化以及對這種變化的表現方法。物體在光線照射下會出現三種明暗狀態,被稱為三大面,即:亮面、中間面、暗面。三大面光色明暗一般又顯現為五個基本層次,即五調子:亮面——直接受光部分;灰面——中間面,半明半暗;明單間交界線——亮部與暗部轉折交界的地方;暗面——背光部分;反光——單間面受周圍反光的影響而產生的暗中透亮部分。依照明暗層次來描繪物象,一直是四方繪畫的基本方法。文藝復興時期瓦薩里在其《美術家列傳》中就曾論述:“作畫時,畫好輪廓後,打上陰影,大略分出明暗,然後在單間部又仔細作出明暗的表現,亮部亦然。”歐洲畫家中倫勃朗是擅長明暗法技巧的大師。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明暗是一種表現立體關係和空間關係的繪畫方法。單一光源照射下的球體所呈現的影調變化,最能說明明暗的含義:光在上面所形成的不同色階,是以視覺為空間位置的變化,即布魯墨所說的“球形梯度”現象,一條由淺至深的明暗色調就會給人一種彎曲的知覺。所以說,明暗更適合表現不規則的、曲面性的形態。然而,明暗也是所有造型要素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在運用其他要素時也要考慮與明暗的關係。在質感的表現上,陰影與高光的處理是非常有效的,而有些物體的質感,比如光滑的物體更依賴於明暗的方法。色彩的效果同樣依賴於明暗的呈現,或者說一幅色彩畫的描繪是不能不考慮其明暗關係的。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明暗畫法最初始於義大利文藝復興初期的畫家喬託,他運用明暗與線條結合來表現形狀和空間。早期佛羅倫薩畫派的大師們如馬薩喬以柔和漸進的色調錶現空間中的結構與體積,進一步發展了明暗畫法。達·芬奇、米開朗基羅和拉菲爾都在他們的繪畫中利用明暗畫法創造各自風格。相比之下,達·芬奇使用的明暗方法創造出了一種更“自然化”的柔和效果。在米開朗基羅的畫面內,線條總是佔據主要方面的,以線來形成物象的堅實輪廓,同時又以明暗色調來加強體積與量感。到了威尼斯畫派時期,喬爾喬納和提香則基本放棄了線條,發展了明暗畫法在構圖上的整體性,使畫面具有了一種更加“迷人”的氣氛。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繪畫中的明暗應該如何理解?

當然,明暗色調的變化不僅僅為上述幾種情況,在具體的創作中明暗的影調變化豐富多彩。比如,大面積的深色調包圍著亮色調(通常亮色調為主體),亮色調會有放射、擴張和抗爭的意味;反之,小面積的深色調(通常深色調為主體)被大面積的淺色調所包圍,深色調有被吞噬或自身收縮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