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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業務收到虛開發票怎麼辦?(如何應對真實業務取得虛開發票)

由 企多多代理記賬 發表于 攝影2023-01-22
簡介3、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並且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企業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調增發生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並做企業所得稅更正申報

收到錯誤稅率的票怎麼辦

真實業務,也有可能存在虛開?企業要注意了,並不是所有實際發生的業務,發票就一定沒有問題,稍有不慎,取得虛開發票,徒增一系列麻煩問題。此時若收到稅務局的虛開通知,又該如何應對?

真實業務收到虛開發票怎麼辦?(如何應對真實業務取得虛開發票)

一、公司該如何應對真實業務卻取得虛開發票的情況?

當公司收到稅務局通知,有普票涉嫌虛開,若這筆業務是真實發生的,則可能屬於

善意取得

。應積極配合稅局檢查並提供相關材料,來證明交易的真實性。

具體可採取如下措施:

1、及時補開、換開發票

若此筆業務是真實且已實際發生的,但取得的是不合規的發票、不合規的外部憑證,應當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注意:如果發票對應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期已經結束,企業應當自被稅務機關告知之日起

60日內

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

2、無法補開發票時,提供相關資料證明真實交易

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登出、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1)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登出、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2)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3)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4)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5)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6)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注: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3、企業在規定的期限未能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並且未能提供相關資料證實其支出真實性的,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企業應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

調增

發生年度的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並做企業所得稅更正申報。

真實業務收到虛開發票怎麼辦?(如何應對真實業務取得虛開發票)

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善意取得虛開發票,也存在嚴重後果:

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善意取得虛開發票,也存在嚴重後果:

企業收到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即便交易是真實的,且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但是虛開的發票往往不能作為扣稅憑證,還是要面臨補稅。

增值稅:不得已稅前扣除、出口退稅、抵扣稅款,按照其進項稅款抵扣的所屬期,做進項轉出補繳增值稅稅款。

附加稅:以增值稅為依據補交相應的附加稅。

所得稅: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補交企業所得稅(企業)或生產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

善意取得虛開發票,也存在嚴重後果

如果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可能會被視為串通開票方,採用欺騙隱瞞的方式逃避納稅,繼而判定為偷稅!一旦被判定為偷稅,就會有0。5-5倍的罰款,以及滯納金,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會坐牢!

注意:

1、補稅

(1)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的交易;

(2)銷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專用發票;

(3)專用發票註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

(4)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

因此,企業在收到增值稅普通發票後,應及時

2、罰款+滯納金

善意取得應滿足以下條件

查驗發票資訊,確定銷售方名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地址、銀行賬戶等是否與供應商的證件資料一致

。企業應妥善保管合同或協議、付款憑證等交易相關資料,有利於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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