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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亞迪、日產停用遠端攝像頭,律師:合理!可能侵害路人隱私

由 法制視界 發表于 攝影2023-01-30
簡介圖自網路對此,比亞迪客服迴應稱,無法提供“千里眼”功能是因為該功能正在基於最新法規要求進行整改最佳化,即汽車收集車外影片、影象資料,如需向車外提供的,應在車端對資料中的人臉、車牌資訊進行匿名化處理

車內會自帶攝像頭嗎

比亞迪、日產停用遠端攝像頭,律師:合理!可能侵害路人隱私

據多家媒體報道,比亞迪和東風日產旗下汽車近日停用了遠端攝像頭功能。據南都·AI前哨站了解,此舉是為了符合相關的汽車資料法規要求對現有功能進行整改最佳化,包括對汽車採集的車外資料中的人臉、車牌資訊匿名化。

據悉,比亞迪App中的“千里眼”功能可遠端檢視車外攝像頭影像。但多位車主反映,現在在App 中開啟這一功能,會提示“根據國家最新法規要求,車外影像功能正在升級,敬請期待”。

比亞迪、日產停用遠端攝像頭,律師:合理!可能侵害路人隱私

現在的比亞迪App“千里眼”功能頁面。圖自網路

對此,比亞迪客服迴應稱,無法提供“千里眼”功能是因為該功能正在基於最新法規要求進行整改最佳化,即汽車收集車外影片、影象資料,如需向車外提供的,應在車端對資料中的人臉、車牌資訊進行匿名化處理。

東風日產的公告則寫道,應國家資料安全法規的要求,以及對您隱私的保護,現計劃於3月31日關閉日產智聯App遠端拍照功能、車機端DVR中照片分享和上傳功能。

比亞迪、日產停用遠端攝像頭,律師:合理!可能侵害路人隱私

南都·AI前哨站記者注意到,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汽車資料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下文簡稱《規定》)第八條明確,因保證行車安全需要,無法徵得個人同意採集到車外個人資訊且向車外提供的,應當進行匿名化處理,包括刪除含有能夠識別自然人的畫面,或者對畫面中的人臉資訊等進行區域性輪廓化處理等。

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琮瑋指出,《規定》裡的“個人資訊”不但包括車內駕駛人、乘車人的資訊,還包括車外人員的資訊。網路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都要求在收集個人生物特徵等個人資訊時,應事先徵得資訊主體的同意,而遠端攝像頭可以收集汽車周圍的人、物的影像資料,但並沒有徵得資訊主體的同意。

那麼,“向車外提供”如何理解?

根據《資訊保安技術 網聯汽車採集資料的安全要求(草案)》,未經被收集者的單獨同意,網聯汽車不得透過網路、物理介面向車外傳輸包含個人資訊的資料,或汽車座艙內採集的音訊、影片、影象等資料及經其處理得到的資料。她認為,若將上述資料透過網路或其他的物理載體將資料帶出車內自帶的儲存載體或者是遠端的儲存空間,可被視為向外提供。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進一步指出,最核心的判斷是在車內採集的個人資訊是否儲存在車輛本身的儲存空間中。如果能夠將這些資訊傳輸至車外伺服器儲存、或透過儲存介質傳輸出車外,就構成了向車外提供的場景。

但他同時指出,這一要求針對的是汽車資料處理者,其中大多為汽車生產廠商。如果個人出於日常使用查閱將資料帶出車外,屬於家庭生活條件下的資料處理,而非商業行為,不落入到個人資訊規則的範疇之內。

遠端攝像頭功能被停用後,不少網友擔心可能會對汽車的自身安全造成影響。但麻策表示,汽車資料有很多處理目的,而車外資料的核心處理目的是為了保證行車安全,並非保證車輛本身的財產安全。遠端攝像頭收集的車外資料側重於後者,而其收集方式是有極大可能侵犯他人隱私的。

“我個人認為,如果對車輛本身的財產安全有擔憂,其實可以採取很多其他不侵犯他人隱私的方式,比如在停車位邊上安裝監控攝像頭來拍攝車子本身的情況,如果這些攝像頭在車主自己的車位區域內,且沒有拍攝路過他人的傾向,那這樣的行為是沒有問題的。”

王琮瑋則表示,暫停遠端攝像頭並不會對車輛主要功能有影響,也不會對所有車主造成影響,影響的範圍較小。“相反的,如果不暫停,則會對多數人的利益,尤其是法律明確保護的個人資訊的權益有所侵害因此在利益平衡、法益平衡方面,暫停功能是必要的。”她說。

採寫:南都記者胡耕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