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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帶你瞭解違法建築拆除流程

由 在明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旅遊2021-07-29
簡介二.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經過實地調查之後,如果將涉案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行政機關便會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該決定應當包含以下要件:1

違章建築如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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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李壯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

在徵收拆遷中,“以拆違促拆遷”是各地徵收方慣用的手段,簡單地說,就是將你的房子認定為違法建築,從而達到拆遷的目的。有很多當事人反饋:自家的房子住了很多年,從來沒人說是違法建築,一旦遇到拆遷,卻被徵收方認定為違法建築並要實施強拆,只給極低的補償甚至不給補償。透過本文,讓您瞭解違法建築的法定拆除流程。

一分鐘帶你瞭解違法建築拆除流程

一.實地調查取證

1。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

2。執法人員應當主動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證件。而在實際中,很多執法人員都不會主動出示,針對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要求其出示,並且記錄相關重要資訊,如姓名、證件編號等,方便日後維權。

3。製作詳細的調查筆錄,詳細記載當事人的個人基本資訊、涉案房屋的資訊如座落位置、面積、結構、修建時間。

二.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

經過實地調查之後,如果將涉案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築,行政機關便會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該決定應當包含以下要件:

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2。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3。責令限期拆除的法律依據;

4。告知法定救濟權利。

三.履行告知義務

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行政機關在對當事人作出責令限期拆除決定前,應該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告知當事人該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以及其它法定權益。

當事人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有權提出自己的反駁意見,必要時還可以提出聽證申請,建議大家不要錯過聽證程式,專業的律師往往透過聽證程式就可以將限期拆除決定撤銷。

四.依法進行催告

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五條,如果當事人沒有在限期拆除決定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行政機關便可以強制拆除,但在強制拆除之前,必須要履行催告義務,也就是向當事人下發一個《催告書》,該《催告書》必須要包含以下要件:

1。履行義務的期限;

2。履行義務的方式;

3。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五.強制拆除

如果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對《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提起復議或者訴訟,也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機關變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強制拆除並不代表暴力強拆,程式合法是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之一,行政機關作出任何行政行為,均應按照相應的法定程式進行。行政強制的物件是違法建築本身的,組成建築物的可重複利用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及建築內的物品,應屬於當事人的合法財產。

對違法建築物進行拆除前,應給予適當時間以搬離動產;對於建築物內仍未搬離的物品,行政機關應當採用公證、見證等方式,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製作現場筆錄、妥善保管並及時移交。行政機關對違法建築實施強制拆除時,手段、方式必須科學適中,不得以野蠻的方式進行。

最後,在明律師提醒廣大朋友,一旦您的房子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不要驚慌,一定要第一時間諮詢專業律師,不要錯過最好的維權時機,否則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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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鐘帶你瞭解違法建築拆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