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旅遊首頁旅遊
關於印發《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及推薦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的通知
戒勉談話歸檔嗎
摘要
為勘察設計工作的諮詢、論證、評審和專業指導提供技術支撐,促進行業技術進步,經理事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專家委員會”)。
各會員單位:
為加強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以下簡稱“甘勘協”)的理論研究和提高決策水平,充分發揮勘察設計行業專家在全省工程建設中的作用,為勘察設計工作的諮詢、論證、評審和專業指導提供技術支撐,促進行業技術進步,經理事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專家委員會”)。現將《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首次專家推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由於名額限制,每個推薦主體每個專業最多推薦2名專家候選人。
2、先報《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候選人推薦表》電子版,傳送到電子郵箱,評審通過後再寄送紙質材料。
3、推薦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20日。
聯絡人:陳雪雲 黃仁勇
聯絡電話:0931-8470567
電子郵箱:771742572@QQ。com
附件一:
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附件二:
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候選人推薦表
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
2018年7月10日
附件一
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管理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行業專家的智慧和作用,正確把握行業技術發展方向,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決定成立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專家委員會)。為規範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技術專家委員會是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行業技術諮詢智庫,在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服務於甘肅省行業重大技術諮詢,促進行業科學技術進步及新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第三條 技術專家委員會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協會秘書處。
第一章 工作任務
第四條 瞭解、掌握和研究勘察設計行業的技術發展動態,服務於協會的決策工作,並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資訊和工作建議。
第五條 對行業重點專案和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案提出諮詢意見。
第六條 受協會委託組織課題研究,提出研究報告。
第七條 參與對行業性獎項的評審、科技成果鑑定、團體標準制定等工作。
第八條 參加協會組織的社會公益活動。
第二章 組成和工作制度
第九條 技術專家委員會的組成
一、技術專家委員會按照專業完善、結構合理、總量控制、滿足需要的原則,由勘察設計大師和具有較高理論水平、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技術專家組成,可根據需要吸納社會學、經濟學、法學等領域的專家。
二、技術專家委員會由若干名專家組成,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正、副主任委員由協會分管副理事長提名,經理事長辦公會批准。
三、技術專家委員會根據工作需要下設11個專業委員會(含:建築工程、市政工程、園林、交通工程、通訊工程、水利水電、電力工程、工業工程、岩土勘察、規劃、標準設計),冠名為“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委員會XX專業委員會”(簡稱專業委員會)。
第十條 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工作制度
一、技術專家委員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開展工作。
二、工作過程中廣泛聽取各位專家的意見,經過充分的論證形成決議。一般決議需半數以上人數同意方可透過,重要決議需2/3人數同意方可透過,透過的決議須由技術專家委員會主任委員簽字方可生效。
三、各專業委員會受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委託,牽頭組織本專業的工作。
第三章 專家的管理
第十一條 專家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公平公正,敢於充分發表意見。
二、具有嚴謹紮實的學術基礎,具有較高的專業學術理論和業務水平。掌握並熟悉本專業的國內外現狀和發展態勢,瞭解全行業學術動態,具有前瞻性的獨特見解。在本專業學術上具有較深的造詣、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有10年以上技術工作經歷,熟悉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情況,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四、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70週歲。
第十二條 對專家的工作要求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專家委員會的管理辦法。
二、在諮詢工作中嚴格遵守智慧財產權保護原則,不私自參與涉密事項、不洩密,涉及有關專案或單位與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主動提出迴避。
三、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擾,遵守職業道德,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
四、未經技術專家委員會許可不得以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名義組織
任何活動。
五、對本人的諮詢意見和建議獨立承擔責任。
六、積極參加技術專家委員會的各項活動。
第十三條 專家享有的權力
一、獨立、自主地向協會和技術專家委員會提出工作意見。
二、優先獲取協會及所屬機構的相關資料資料。
三、有權根據個人意願退出技術專家委員會,但需提交書面申請。
第十四條 專家的選拔流程
一、由各會員單位推薦本行業的專家;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可直接推薦有關的大師和行業內領軍人才作為專家人選。
二、被推薦人填寫《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技術專家候選人推薦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經所在單位同意蓋章和推薦單位蓋章後,報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
三、協會秘書處組織相關分支機構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對被推薦人的各項基本條件進行初審,並對被推薦人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復核後提交協會理事長辦公會審議。
四、協會理事長辦公會對被推薦人的材料進行審定批准,併發布公告予以公佈,對被聘專家頒發聘用證書。
第十五條 專家的管理。
一、協會秘書處對專家實行動態管理,組織換屆及日常工作。
二、專家每屆任期與協會理事會同步,實行考核管理制度。主任委員對參加每次活動的專家進行評定,每年年終進行綜合評定,綜合評定稽核透過可連續聘任,評定結果存檔。
三、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管理辦法或年度綜合評定不合格的專家,協會將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對誡勉談話後仍不改正者予以解聘,取消其專家資格。
四、根據行業技術發展情況以及技術專家委員會專家組成情況對技術專家委員會進行補充和調整。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甘肅省勘察設計協會負責解釋。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