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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符合條件的才有資格當尼姑

由 四方笑 發表于 旅遊2021-09-10
簡介明代尼姑儘管在整個尼姑群體中仍不乏恪守佛門清規之人,但在與世俗民間交往的過程中,尼姑的戀世情結日深,宗教情感日淡,進而出現了超脫佛門樊籬的“淫尼”

當尼姑要多少文化

在古代,有些女子因為看破紅塵,選擇出家為尼,並在尼姑庵裡終老此生。但在明朝想當尼姑必須符合官府硬性的規定。如果她是在洪武一朝,年齡必須在四十歲以上,律法明確規定:“幼女、少女均不須出家”。如果她是在建文帝一朝,那麼也要過了60歲才可以出家為尼。嘉靖六年規定:違法的“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大明律》明確規定“違者杖一百還俗,尼僧女冠入官為奴”。那麼明朝為什麼要如此嚴格的管理尼姑呢?

明朝:符合條件的才有資格當尼姑

史書記載,明代婦女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而是一種被迫或無奈之舉,因此她們缺乏虔誠的宗教信仰。明代尼姑儘管在整個尼姑群體中仍不乏恪守佛門清規之人,但在與世俗民間交往的過程中,尼姑的戀世情結日深,宗教情感日淡,進而出現了超脫佛門樊籬的“淫尼”。更多的尼姑因為害“相思病”而受不了空門寂寞,她們或遊方惑眾,與世俗人私通,“衣服綺羅,且盛飾香纓麝帶之屬”、或犯奸宣淫,腥人耳目,甚至為隱瞞姦情而致出人命。也因此,明代學者將尼姑併入“三姑六婆”,成為了一種反面人格。這不僅是明代宗教史上的新動向,而且與明代佛教的世俗化傾向桴鼓相應。

明朝:符合條件的才有資格當尼姑

朱元璋時期,曾發過不少尼姑與普通人,或者與和尚之間的苟且之事,不僅觸犯了佛門規定,也極大地敗壞了社會風氣。明太祖朱元璋認為,尼姑之所以做出如此下流之事,主要是因為她們年輕,精力旺盛,不能真正地做到看破紅塵。於是,他就明確規定,四十歲以上的女子才可以出家為尼。

明朝:符合條件的才有資格當尼姑

在永樂年間,一個少年潛入尼姑庵,結果縱慾而亡。事情是這樣的,這個寺廟請工匠進行修繕,挖土時挖到了年輕人帽子上的珠子,工匠拿到市場賣時,被少年的家人認了出來,於是問工匠珠子從何而來,工匠據實回答。他的家人才知道,少年潛入尼姑寺縱慾,結果死在裡面了,尼姑們不敢把屍體扔出來,只好肢解了埋在寺廟的牆腳。

此類案件數量眾多。為此,明朝政府頒佈了一項法律,要求將婦女的年齡提高到59歲,而59歲以下的婦女不應被允許以尼姑的名義進入寺廟。在它的同伴中,為了防止內部混亂,和尚的年齡將會限制在20歲左右,也就是說,20歲以上的人不能當和尚。然而,這種政策並沒有阻止混亂,這一醜聞仍在繼續。它被抵制並迅速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