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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由 王彪律師講堂 發表于 旅遊2023-01-30
簡介無可奈何,張某隻好當著他的面與林小小發生了關係,孫乾趕緊拿手機拍照,隨後拿出照片稱自己已經掌握了他QJ自己妻子的證據,要求他拿50萬元,最後雙方同意以40萬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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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最大的危害不在於對金錢的揮霍,在於對人性的摧殘,但凡沉迷於賭博的人最後往往會變成六親不認的惡魔,為了籌錢去賭,什麼事情都做的出來,2019年河南有一名男子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因為賭博他欠下鉅款,最後居然想到搶劫,搶劫完之後又逼迫他人發生性關係,由此還引出了一個法律疑問:像他這樣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QJ罪嗎?

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孫乾出生在鄭州一個普通家庭,他的前半生過得十分尋常,上學、上班、談戀愛,後來也順利與女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但是婚後沒有兩年他就沾染了賭博的惡習,從此走上歧途一去不復返。

據他所說,自己最開始接觸賭博是想要賺一點快錢補貼家用,讓妻子林小小不要跟著自己受苦。看到有朋友在網上玩博彩賺了幾千塊,他覺得一向運氣很好的自己肯定也能賺一筆,於是從幾百塊錢開始投注。

他玩了好幾個平臺,有輸有贏,一段時間之後他覺得自己可以透過這個方式贏錢,以為自己已經摸清了博彩的套路,索性將工作辭掉專心鑽研各種玩法的賠率,贏回來的錢一點一點全部都被騙了回去。

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贏錢的時候他總會十分驕傲地告訴林小小,輸錢的時候往往一句話也不敢說,林小小是個軟弱的性子,做什麼事情基本都聽他的,所以她以為丈夫能夠賺到錢,知道他在玩博彩也沒有多加規勸。

贏了100的時候孫乾說自己贏了1000,輸了2000的時候他說自己只虧了50,就在這種自欺欺人之中,他的積蓄全部耗盡,結婚的時候岳父岳母給林小小的錢也已經被他投了進去,最後輸得一塌糊塗,他終於裝不下去了。

此時的孫乾一身爛債,僅剩的良心就是與林小小離婚,不希望她再跟著自己受苦受累,可是林小小與他離婚之後還是不願意離開這個家,而且他們倆還有一個2歲的孩子,所以最終兩人還是離婚不離家,就以原有的狀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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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個時候孫乾可以確定林小小對自己是真愛,但是他認為自己已經仁至義盡,林小小願意陪著自己是她的選擇,開始更加有恃無恐地賭博。自己沒錢了就找朋友借,朋友也沒有錢了就找平臺貸款,最後他累計背上了75萬元的債務。

為了還這筆錢,他想盡了一切辦法,透過花言巧語一通忽悠將堂哥的奧迪A6車忽悠到了手上,表面上說是藉著開一陣子,實際上這輛車被他抵押了出去,堂哥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少了一輛車,而他還在想辦法隱瞞。

思來想去,他認為光找自己的親人不行,還要找真正有錢的人,最後終於將目標鎖定在了自己多年前就認識的一個客戶張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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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是個做生意的老闆,穿著打扮都很講究,開豪車,住豪宅,孫乾認為找他要錢準沒錯。

孫乾知道自己與他交情不深,但是他以前在公司的業務畢竟做得還算可以,給張某留下的印象也還不錯,所以他決定請張某吃一頓飯,在這頓飯上讓自己的前妻林小小“色誘”張某,事成之後他再將兩人的照片拍下作為籌碼,如此一來必定可以大賺一筆。

事情穩步進行,他以死相逼讓林小小答應了這荒唐的請求,當晚林小小特地打扮了一番,張某與他們倆吃飯的時候還誇讚孫乾好福氣。

聽聞至此,孫乾認為林小小的“美人計”有效果,順勢又往張某杯子裡面倒了酒,結果張某說自己菸酒都不沾,孫乾感到事情突然有點難辦起來,於是只好吃完飯之後說讓林小小好好招待一下張某,自己要出去辦點事情。

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半個小時之後孫乾回家,以為事情已經完成了,沒想到張某依舊正襟危坐,沒有半分逾矩。

此時的孫乾已經沉不住氣了,直接掏出一把刀子架在張某脖子上,逼迫他和林小小發生關係,不然的話就揚言要殺了他。張某覺得這種訴求十分奇怪,孫乾說自己已經得了絕症,為了給林小小找一個好的歸宿不得不這樣。

張某表示自己願意幫林小小找一份好工作,但是他不願意與她發生任何親密接觸,孫乾拿著刀子又逼近了一些,說他如果不發生關係的話自己心裡放心不下,期間還將張某的手劃傷了。

無可奈何,張某隻好當著他的面與林小小發生了關係,孫乾趕緊拿手機拍照,隨後拿出照片稱自己已經掌握了他QJ自己妻子的證據,要求他拿50萬元,最後雙方同意以40萬元成交。

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拿到這筆錢之後孫乾又逼迫張某簽訂了一份“道歉書”,表示這40萬是自己的歉意金,做完一切之後孫乾才讓張某離開。

確認已經安全之後,張某趕緊報警,警方以搶劫罪對孫乾進行逮捕。既然他強迫張某與林小小發生關係,那麼他是否構成QJ罪?由於直接對林小小構成傷害的人不是他,張某也不是出於本身的意志,所以不構成QJ罪。

他使用暴力手段對林小小和張某進行威脅,最後的目的就是要錢,構成搶劫罪,根據法律規定,犯搶劫罪的應當接受嚴厲的刑罰,他持刀搶劫並且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必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慘重的代價。

案例:男子搶劫後,又逼迫他人與前妻發生關係,算強姦罪嗎?

因為賭博,他將深愛自己的女人當成騙錢的工具,儼然已經失去人性,足見賭博之可怕,勸諸君引以為戒!

(本文案例來源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情節稍作潤色;圖片為網圖,與本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