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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拆封螺螄粉發現螞蟻 廣福螺賠償消費者1000元

由 青島信網 發表于 旅遊2023-02-02
簡介關於上述事件,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認為,張女士的情況屬於包裝並未開封,異物明顯處在食品包裝袋裡,不屬於在食用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只要儲存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就可以向廣福螺索要賠償,“像上述食品由於塑封時疏忽大意,導致食品包裝內部有

螺螄粉裡邊什麼是臭的

沒拆封螺螄粉發現螞蟻 廣福螺賠償消費者1000元

涉事商品。(來源:受訪者)

信網12月6日訊

(記者 谷正原)近日,市民張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她在一直播平臺購買的廣福螺柳州螺螄粉的包裝袋中發現一隻螞蟻:“剛準備拆開螺螄粉包裝袋準備食用,碰巧發現包裝袋裡的螞蟻。”接到投訴後,廣福螺速食旗艦店的客服先提出補償張女士200元代金券的解決方案,但張女士未能接受,經過雙方多日協商,張女士最終獲賠1000元。

日前,市民張女士在廣福螺速食旗艦店花費29。99元購買了5包廣福螺柳州螺螄粉。“11月11日晚上,正當我拿出其中一包螺螄粉準備食用時,發現裡面有一隻完整的死螞蟻,很明顯螞蟻是塑封的時候就在包裝袋裡的。”根據張女士描述,在粉絲包裝袋裡發現螞蟻后,她立刻拍照取證,並把照片發給了廣福螺速食旗艦店。“兩天後我收到客服回電,對方稱可以賠償我200元代金券,但我的訴求也很簡單,就是希望商家能按照《食品安全法》來進行賠償。”

在向商家提出要求根據《食品安全法》賠償的請求後,張女士又按照客服要求將涉事商品寄回了原發貨地,並於11月26日收到了1000元賠償款。

針對此事,信網聯絡了廣福螺廠家客服,工作人員先是對食品包裝袋裡出現昆蟲屍體,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好的消費體驗表示抱歉,並表示今後會加強檢驗工作,避免發生此類問題。

關於上述事件,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認為,張女士的情況屬於包裝並未開封,異物明顯處在食品包裝袋裡,不屬於在食用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只要儲存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就可以向廣福螺索要賠償,“像上述食品由於塑封時疏忽大意,導致食品包裝內部有昆蟲的情況,顯然是在不安全食品的範疇。因此消費者可以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要求廠家給予價款十倍或者是損失三倍的賠償,賠償金額不足一千元,可以增加到一千元。這個是有明確法律依據的,因此消費者的這個主張是完全合法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