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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元獲助30萬,網路互助這事真的靠譜嗎?

由 鋅刻度 發表于 綜藝2021-10-28
簡介水滴互助的具體運營方式是,所有會員按照既定規則加入社群,互幫互助共同抵禦癌症和意外等風險,會員如果不幸患病或遭遇意外可按照“一人患病、眾人均攤”的規則獲得最高30萬元的健康互助金,會員也可自願選擇升級計劃,享受更高互助金權益

全民互助是真的嗎

交3元獲助30萬,網路互助這事真的靠譜嗎?

文|鋅刻度記者 楊靖怡

1。他不知道3元加入的互助計劃到底有沒有用,也不知道這個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保險。2。網路互助公約不具備法律效力,患病會員能獲得互助金是建立在其他會員願意提供幫助的前提下。

自2016年以來,網際網路巨頭爭相入局網路互助,從2017年遭到“強監管”遇冷到2018年開始重新回溫,網路互助行業經歷了一次過山車式的洗禮。

網路互助市場升溫不斷,更多的玩家隨之切入賽道,但對於平臺使用者來說,加入網路互助到底意味著什麼?使用者能在平臺上得到相應的保障嗎?

1/健康時分攤錢,需要時兌現難

交3元獲助30萬,網路互助這事真的靠譜嗎?

2019年4月,陳永超(化名)在一次水滴籌捐款活動中為朋友的媽媽捐款後,收到了水滴互助的簡訊,簡訊稱其享有最高30萬元互助權益,請立即領取。

抱著好奇心,陳永超進入了水滴互助介面中,看到了一款中青年抗癌互助計劃,並且。頁面顯示每人只需要3元患癌症就可享受最高30萬元的互助金,陳永超覺得3元也不貴又可以獲得保障便加入了。

6月5日,陳永超又收到了水滴互助的簡訊,稱因自己未及時充值,最高30萬元大病互助權益已經失效,點此立即恢復權益。此外事實上,他還收到了水滴互助的多條簡訊催其進行賬戶充值,否則將因餘額不足失去受助資格。

陳永超覺得很困惑,不知道3元加入的互助計劃到底有沒有用,也不知道這個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保險,於是並沒有繼續充值。

知乎網友tony也表示自己的親戚在水滴互助平臺上也遇到過問題。

他講述了自家親戚的經歷,親戚於2016年參加了水滴互助的抗癌計劃,從加入到目前為止賬戶餘額一直保持在50元以上。但親戚在2018年不幸罹患肺癌,在申請互助過程中各項材料都提供齊全了,但水滴平臺卻以親戚在1994年因甲狀腺結節做過手術為由拒絕提供互助。

除了這兩則案例之外,透過記者透過調查發現,在知乎平臺上許多人有與陳永超都有類似的遭遇。

許多網友表示自己充值了3元錢的入會費,但沒過多久便收到簡訊告知賬戶裡的錢餘額不足,並且經常收到提醒充值的簡訊,簡訊還稱如果不及時充值就不再是會員,且不能再獲得保障,除收到催促充值的簡訊外,還經常收到過宣稱自己獲得了600萬醫療保險獎勵的簡訊。

一位名叫tony的網友稱,此外,水滴互助條款中夾雜了各種霸王條款,

身體健康時用你的錢來均攤,等你有需要互助時就各種刁難

。該網友還講述了自家親戚的經歷,他的親戚於2016年參加了水滴互助的抗癌計劃,從加入到目前為止賬戶餘額一直保持在50元以上。

但親戚在2018年不幸罹患肺癌,在申請互助過程中各項材料都提供齊全了,但水滴平臺卻以親戚在1994年因甲狀腺結節做過手術為由拒絕提供互助。該網友還表示這樣的公司與它所宣稱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理念完全不符。

記者在水滴互助APP中看到了一款名為中青年抗癌的互助計劃,在互助規則中顯示,受助年齡為18-50週歲,且加入者需保證加入計劃時身體健康符合《健康要求》,互助範圍包括胃癌、肝癌等各種癌症。

獲助金額中顯示最高獲助30萬元,同時不同年齡段會員可獲得的最高互助金額不同,如年齡在18-30歲的會員,重度癌症最高獲助金額為30萬元,低度惡性腫瘤最高獲助金額為5萬元。隨著年齡增加重度癌症最高獲助金額減少,低度惡性腫瘤最高獲助金額仍為5萬元。

分攤規則指出,如有會員不幸患癌,其他會員會分攤幫助,每個互助事件單次分攤不超過3元,並且隨著會員總人數的增多,分攤的金額也會相應減少,會員所獲的互助金也會相應增多。

在餘額要求中,顯示為保證會員能及時獲得互助金,每位會員的賬戶餘額不得低於1元。如果餘額低於1元,將暫時失去受助資格,會員也可以在15天內充值以恢復受助資格,否則將自動退出互助計劃。在說明中還強調,餘額低於6元時,水滴互助會透過微信或簡訊提醒充值。

2/會員患病後互助金“不見蹤影”

交3元獲助30萬,網路互助這事真的靠譜嗎?

當記者詢問線上客服水滴互助計劃是不是保險時,客服表示,水滴互助不是保險,而是會員之間的互幫互助。加入互助社群后,當互助事件發生時,其他會員向符合互助條件的會員進行單向贈予。會員預存的金額不是保險費,不能預期獲得確定的風險保障回報。

對於加入互助計劃的會員來說,是否有可能會申請不到互助金,客服表示,如果不符合要求,沒有透過稽核,就申請不到互助金。

當記者繼續追問稽核方和稽核細則時,客服表示稽核通常是平臺稽核,除此之外,還有多重稽核,包括第三方調查公司去實地進行調查。客服表示具體的規則和稽核細則可以檢視對應的互助計劃中包含的會員公約、計劃條款、健康要求。

記者在中青年抗癌互助計劃中,看到了會員公約、計劃條款、健康要求的詳細條款。會員公約中包含公約的構成與修訂、互助款管理費及結餘等內容,計劃條款中包括加入條件、互助金的分攤規則等內容。

健康要求告知了符合健康情況的地條件,包括目前或既往沒有罹患的疾病種類,其中第四條指出,申請加入計劃前兩年內,沒有下列症狀或不適:身體出現包塊、結節(加入前兩年內有甲狀腺結節或鈣化可加入,但等待期後罹患甲狀腺惡性腫瘤不予互助)、佔位、贅生物等腫物。

按網友tony親戚的經歷看,其他的親戚於2016年參加了水滴互助的抗癌計劃,並於2018年罹患肺癌,在申請互助時水滴平臺卻以親戚在1994年因甲狀腺結節做過手術為由拒絕提供互助。

但該親戚明確符合申請加入計劃的健康要求,即符合健康要求中指出的,加入計劃前兩年內,沒有下列症狀或不適:身體出現包塊、結節、佔位、贅生物等腫物。同時親戚於1994年因甲狀腺結節做手術的情況也符合健康要求指出的“加入前兩年內有甲狀腺結節或鈣化可加入”的要求,但水滴平臺仍然以不符合要求為由拒絕提供互助金。

記者就該問題向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律師進行諮詢,他表示,

網路互助計劃不屬於保險,在對外宣傳時不能使用與保險相關的表述。

據瞭解,目前銷售“互助計劃”的經營主體並不具備合法的相互保險經營資質,不受《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保護,監管機構也尚未明確。

趙佔領律師告訴記者,

平臺會員與網路互助平臺之間形成合同關係,在符合合同約定的情形時,平臺如不提供互助金,則屬於違反合同約定,參與者可以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訴訟。

針對水滴互助的收費模式,水滴互助業務負責人胡堯曾表示,使用者充值進平臺的錢款應稱之為“預充值”,並不是“費用”的概念。因為其並不存在歸屬權轉移,資金進入平臺後,由水滴互助委託的銀行賬戶存管,這些錢實際上仍屬於使用者自己。

另一方面,使用者加入計劃時充值金額大小並不和其享有的權利和義務直接關聯,充值額度不同,會員權利和義務也並不改變。平臺資金流向公開透明,使用者也隨時可以申請退出。

對於使用者頻繁收到的提醒充值簡訊,胡堯表示,很多使用者反饋自己因忘記充值或者忽視充值導致無法享受互助服務,因此平臺以系統提示充值方式,防止使用者因餘額不足造成無法使用服務。

胡堯也坦言,平臺目前的確存在部分使用者加入計劃多年後,申請互助金時被告知不符合健康條件的情況。一方面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系使用者加入計劃時未了解清楚計劃條款等資訊;另一方面平臺將會加強相關條款條件公示,以減少出現該問題的機率。

3/水滴互助到底是什麼?

近年來,類似水滴互助的網路互助平臺日漸火爆,互助模式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但水滴互助到底是什麼?它與保險又有何區別?

2016年4月,前美團10號員工、美團外賣創始成員沈鵬,辭職創辦了“北京縱情向前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即“水滴互助”。

交3元獲助30萬,網路互助這事真的靠譜嗎?

水滴創始人沈鵬

水滴公司三大支柱業務分別為水滴互助、水滴籌和水滴保。相比備受爭議的水滴籌,水滴公司推出的第一個業務其實正是水滴互助。

水滴互助是網際網路健康互助社群,是國內較大的網路互助平臺,於2016年5月份上線,截至目前已經平穩運營3年。6月12日,水滴互助母公司宣佈完成超10億元C輪融資。

目前,很多消費者誤把水滴互助模式認為是網際網路保險的一種形式,嚴格來說,它並不是網際網路保險。

網際網路保險是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個形態,網際網路金融本質是金融,金融核心有三點: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

網際網路保險的本質也是保險,網際網路保險是指實現保險資訊諮詢、保險計劃書設計、投保、交費、核保、承保、保單資訊查詢、保全變更、續期交費、理賠和給付等保險全過程的網路化。

但水滴互助並不提供這一系列的服務,因此水滴互助並不是網際網路保險。

水滴互助的具體運營方式是,所有會員按照既定規則加入社群,互幫互助共同抵禦癌症和意外等風險,會員如果不幸患病或遭遇意外可按照“一人患病、眾人均攤”的規則獲得最高30萬元的健康互助金,會員也可自願選擇升級計劃,享受更高互助金權益。

因此,水滴互助本質上就是網路互助,其實就是一種風險共擔的模式,對賭風險,降低每個人的醫療費用,但是它並沒有確定的保障,雖然水滴互助有一定的約束力,但實際約束力並不大。只有一個互助公約作為約束力,且公約不具備法律效力,患病會員能獲得互助金是建立在其他會員願意提供幫助的前提下,同時平臺不擔責,無法對具體的保額進行擔保。

據瞭解,

網路互助是基於網際網路社群連線、風險共擔的互助計劃。

這就意味著,它實際上並不承擔剛性兌付的預期,資金也並非來自互助平臺或是保險公司,而是由專案的全體參與者共擔的。這實際上是一個相對古典的社群維繫模式。

網路互助平臺秉承著“一人患病,眾人分攤”的原則,而這樣的互助形式由來已久,從古代的原始部落共同獵物全族共享,到鄰里之間互幫互助,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精神一直都在文明發展中延續。在現代網際網路環境下,互助形式也開始有了新的變化。

部落或鄰里的互助模式,沒有一定的契約約束,因此也不具備抵抗風險的能力。而如今網路互助平臺得以良性發展的最基本條件就是,每位使用者及平臺對契約精神的遵守,契約精神是網路互助的基礎。當互幫互助有了契約精神,也便擁有了共抗風險的能力。

4/網路互助市場亟待監管介入

2016年到2018年,網路互助行業經歷了一次過山車式的洗禮。

2016年被稱為網路互助元年,在政策鼓勵下,大小平臺數量一度超過300家。隨著2017年監管加強,網路互助行業經歷大洗牌,眾多互助平臺清退出局。2018年年底,螞蟻金服等巨頭入場,隨後京東金融、滴滴等網際網路巨頭悉數殺入,網路互助開始重新獲得資本及行業的關注。

2019年2月,成立不到三年的網路互助平臺水滴互助宣佈使用者破7000萬,一舉成為網路互助賽道內體量最大的互助品牌。

除新進入的巨頭,在行業內耕耘多年的抗癌公社、輕鬆互助、e互助、夸克聯盟、壁虎互助等平臺的使用者規模也在不斷擴大。

作為一種創新型的全民互助保障方式,市場普遍共識認為,網路互助使中低收入人群、隱形貧困人群更容易獲得健康保障,一定程度上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致窮等現象。

顯然,網路互助計劃本身具有的“公益性質”,對於品牌建設具有一定促進作用,商業公司可藉此提高使用者的活躍度和黏性。同時,網路互助計劃作為保險的一種補充,可成為企業涉足保險的淺層次嘗試。

但由於目前網路互助尚未納入監管體系,同時因會員准入門檻低、成本低、公益性等優勢,一時間,網路互助平臺猶如雨後春筍,數量多達上百家。很多網路互助平臺披著公益慈善的外衣,實際上卻打著網際網路保險的‘擦邊球’。

事實上,網路互助這一新興領域,因其存在著資金風險、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難以管控的因素,多次受到相應監管部門的警示。

2015年原保監會就釋出了《關於“互助計劃”等類保險活動的風險提示》,提示消費者不要將此類互助計劃與保險產品混淆。

在《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以網路互助計劃形式非法從事保險業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更是指出一些網路互助平臺出現違規宣傳和經營現象,甚至涉嫌變相或實際經營保險業務。

2016年5月3日,原保監會發布《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夸克聯盟”等互助計劃有關情況答記者問》,再次強調此類網際網路公司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極易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2019年以來,監管部門也叫停了部分平臺的互助計劃。

就目前而言,

網路互助平臺的經營主體不是具備保險經營資質的保險公司,沒有被納入金融監管範疇,其發行的互助計劃也不是正規的保險產品。

銀保監會曾多次釋出風險提示,要謹慎購買網際網路平臺的“保險專案”。

值得注意的是,互助平臺的成員基於契約精神,而組成互助團體,而各大互助平臺由於經營理念和模式的差異性,經營狀況也參差不齊,有些平臺由於經營不善,最後難以持續,使使用者的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儘管網路互助有著諸多方面優勢,但其不是商業保險,沒有先收保費,無法可依。

有專家提出,

大病互助形式進入我國時間並不長,由於目前國內信用體系不完善,尚未建立對於獲捐者的真實情況、資金需求情況的評價標準和監督機制,尚處於監管的“空白地帶”,亟待監管的介入。

在此之前,

網路互助應先市場自律,平臺保持自律性並制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