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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由 天創盛世 發表于 綜藝2022-12-16
簡介所以,這個《通知》明確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稅率25%),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實際上徹底堵住了明星、主播等透過成立個人工作室、適用核定徵收方式避高額個稅的漏洞

明星稅點是多少

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9月28日,稅務總局公開表示,近期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中,透過稅收大資料分析發現,有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路主播涉嫌透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涉稅金額較大。

稅務的鐵拳終於落到直播網紅的頭上,這僅僅是個開始。網紅直播早已成為新媒體行業大趨勢,各類主播層出不窮,收入不菲。

資料顯示,2020年淘寶直播帶貨超過2000億,同比增長近400%;81個直播間成交額過億,5家機構引導成交額破10億。

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其實前不久,稅務總局還發布了一則通知,是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稅收管理,著重提到了兩類人群:

一個是明星藝人、一個是網路主播。

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歸納的核心內容就一條——對於明星藝人和網路主播,取消之前的“核定徵收”,全部改為“查賬徵收”。

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核定徵收&查賬徵收

核定徵收和查賬徵收,兩者各具優勢,但差異也比較明顯,主要集中在:應稅額的計算方式。

核定徵收企業應稅所得=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比如,一位明星工作室一年收入1億元,如果採取核定徵收的話,按照應稅利潤10%算,實際應納稅額為1000萬元,再按5%-35%個稅超額稅率計算,

實際繳稅大概在340多萬元,實際個稅稅負只有3.4%左右。

明星這麼高的收入,繳納這點個稅顯然有失公平。

而查賬徵收企業應稅所得=收入-成本-費用-稅金-損失;

查賬徵收方式,將根據實際收入和費用情況來據實徵稅,根據國家有關稅法要求,如果是以個人的身份去賺錢,那麼應納稅額超過96萬的個人薪金和勞動報酬,應該適用於45%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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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對於收入動輒百萬、千萬甚至過億元的明星網紅,很容易適用最高45%稅率。

計算下來,他們要上交5000萬左右的利潤。

所以,這個《通知》明確對明星藝人、網路主播成立的個人工作室和企業(稅率25%),採用查賬徵收方式申報納稅,

實際上徹底堵住了明星、主播等透過成立個人工作室、適用核定徵收方式避高額個稅的漏洞。

以後,刷多少就交多少稅

稅務部門這當頭一棒,其實還頗有遏制直播虛假泡沫“敲山震虎”的效果。

刷單早已不是行業裡的秘密。你一晚帶貨3個億,我一晚帶貨10個億,一個比一個厲害,紀錄不斷被打破。有些資料,聽聽就是了。

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前淘寶直播負責人直言資料虛假的問題

刷單

不僅能帶來好看的資料,

因為大部分會直接跟GMV關聯,在某種程度上更意味著能給主播帶來高額的佣金。

來了!這次不光明星,網紅主播也要補稅了!

如果說京東、淘寶、天貓上商家的刷單是細水長流,直播賣貨的刷單就是一錘子買賣,除了平臺、刷單產業鏈和做坑的主播外,其他所有人都淪為韭菜,再不及時糾偏,一個行業的覆滅就是遲早的事。

現在電商納稅已經是大趨勢,目前徵稅的盲點都全部打通了,如果按照刷單收入作為實際業務發生金額來計稅的話,不管稽查自查涉事企業必然要補稅。

假設一款產品的客單價是100元,按12%的稅點,那就是每單要補繳12元。如果銷售品類有50種,這個數字就要再乘以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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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擺在造假者有兩條路:

如果不承認刷單,可能要面臨補交遠超自己實際經營額度的稅金,交到你破產;如果承認刷單,不僅名譽受到影響,還要接受相關法律的處罰。

天創認為,以前透過鑽空子來創造營收、用刷單來獲得優勢的直播灰產被釜底抽薪,得到抑制了;下一步,商家交易逐步規範,也會間接降低電商平臺的GMV。

長期來看,稅收是真金白銀的評價標準,這也是行業告別草莽走向規範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