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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面對網紅、明星帶貨,省消保委釋出“雙十一”消費提示

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綜藝2022-12-25
簡介二、切勿衝動消費消費者購物前要列好清單,根據需要理性購買,不要受“特價”、“秒殺”、“限量”等營銷手段的影響,理性參與“返券、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以免造成浪費

為什麼明星都去帶貨了

一年一度的“雙十一”活動已經開啟,各電商平臺、網路商家開始精心策劃,鋪天蓋地地開展各類促銷活動,“剁手黨”也已迫不及待地將自己的購物車填得滿滿當當了。而每年的“雙十一”之後也是消費投訴較為集中的時期。11月1日,湖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特釋出2022年第7號消費提示:“雙十一”購物更需保持理性。

一、選擇正規平臺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儘量選擇信譽良好、知名度高、安全性強的網路購物平臺或直播間下單。不要點選陌生連結或登入陌生網站購物,不要隨意洩露個人資訊,不要付款至私人賬號。理性面對“直播購物”、“網紅帶貨”、“明星帶貨”等銷售形式,下單前應仔細瞭解主播推薦商品的來源、功能、質量和效果,不盲目跟風購買。透過微商、微信小程式等渠道購物要謹慎,交易前要仔細核對“微商”的營業資格資訊、個人資訊和產品資訊。同時儘量不要在無第三方支付的平臺付款,以免遭受資金損失。

二、切勿衝動消費

消費者購物前要列好清單,根據需要理性購買,不要受“特價”、“秒殺”、“限量”等營銷手段的影響,理性參與“返券、打折、贈送”等促銷活動,以免造成浪費。對買回來但不滿意的物品,合理利用“非現場購物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法律規定,及時辦理退貨。

三、弄清促銷規則

雙“十一”期間,很多商家紛紛推出各種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下單,促銷規則複雜繁多。消費者要學會“去繁化簡”,不要被複雜的花式營銷所迷惑;要善於甄別“低價”是“真優惠”,還是“假套路”,以免落入“先提價後打折”的消費陷阱。購買預售產品的,購買前要明確預售定金和尾款的支付時間、金額、商家的發貨時間、雙方的違約責任等條款,確認後再支付定金,並要在規定時間內結算尾款,以免造成損失。

四、掌握相關標準

今年以來,一批與消費者生活消費密切相關的國家標準出臺。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於2022年8月15日起實施,《兒童手錶》(GB/T 41411—2022)於2022年11月1日起實施。消費者要熟練掌握相關標準的內容,發現所購商品與標準不符的,及時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

五、依法維護權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應注意儲存購物憑證,如促銷活動截圖、商家承諾截圖、與賣家的聊天記錄、購買記錄、快遞單號等,以備出現糾紛時有充足的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可及時與相關網路交易平臺、商家協商處理,也可向有關行政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投訴。

瀟湘晨報記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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