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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媽媽的“雙重焦慮”怎麼破?

由 中國搜尋 發表于 綜藝2023-01-30
簡介事業受阻:職場“潛規則”制約育齡女性某招聘網站釋出的《2016年職場媽媽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95%的女性認為生育後對職場發展產生影響

焦慮型媽媽怎麼調整

職場媽媽的“雙重焦慮”怎麼破?

中新網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張尼) 缺覺、體力透支、疲於奔命……這是很多職場女性升級為媽媽後最大的感觸。無法全身心投入事業,又不能全天候照顧孩子,這樣的矛盾讓她們感到焦慮。如何化解職場媽媽的“雙重焦慮”?這一問題不僅困擾著每個小家,同時也令全社會關注。

分身乏術:職場媽媽難平衡工作與孩子

2014年,在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工作的李璐迎來了兒子的降生。從孩子出生那天起,她就開啟了“超人模式”。

“孩子一歲以前基本沒有睡過什麼整覺,餵奶、換尿布……有時一晚上要起好幾次,早上六點又要爬起來上班,一天能睡五六個小時都算幸運了。”李璐說。

在李璐的記憶裡,這些年自己經常頂著黑眼圈去上班,有時在回家的地鐵上靠著門都快睡著了,快節奏的生活讓她有點喘不過氣。

分身乏術的不僅僅是李璐一人,時間被擠佔是很多職場媽媽面臨的問題。她們不僅要面對繁重的工作,更要花大量的時間照顧和教育孩子。

2017年5月,有招聘網站釋出了《2017年職場女性壓力報告》。這份覆蓋超5000職場女性的調研顯示,受訪的女性有50%以上每天花2-3小時用於孩子的功課輔導,如果是二孩家庭,這個時間還會更長。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中國家庭中,父親的缺位令職場媽媽不得不承擔更多“負荷”。

2015年,上海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和上海市婦聯共同展開的上海市家庭教育調查顯示,孩子教育主要由父親負責的比例,則從2005年的30。2%下降至23。7%。相反,主要由母親負責的比例卻從20。3%上升至47。2%。

2016年天津市婦聯釋出的《天津市家庭建設現狀及需求調查報告》中也顯示,具體到教育子女的任務,36。34%的家庭主要由母親承擔,僅有11。6%的家庭由父親承擔。

事業受阻:職場“潛規則”制約育齡女性

某招聘網站釋出的《2016年職場媽媽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95%的女性認為生育後對職場發展產生影響。

對於用人單位的“潛規則”,李璐深有感觸。她告訴記者,“公司裡女職員一旦懷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基本都與升職加薪無緣,無論工作表現優秀與否,這就是一條不成文的規定。”

她回憶,自己當年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沒能在職位上有進一步提升,機會讓給了其他同事,這也直接導致她這幾年面臨著漲薪難的問題。

隨著孩子長大,面臨的經濟壓力增加,李璐從去年起就計劃著跳槽的事情,但經過一番簡歷投遞後,她發現自己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並不明顯。

她告訴記者,隨著全面兩孩政策落地,有些企業在招聘時對於已婚已育的女性並沒有太青睞,會顧慮這些女性有生二胎的意願,或者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對於這一現象,在某金融企業做人力資源工作的趙夕接受記者採訪時也坦言,企業在招聘過程中,對於女性的年齡和婚育狀況的確會慎重考量。

“企業裡的一些基礎崗位,通常傾向於應屆生或者是未婚未育的年輕女性,主要考慮她們能夠有更多精力放在工作上,這涉及到用人成本的問題。”趙夕說。

配套保障待完善:產假不夠用,哺乳室短缺

除了事業發展受限,在很多職場媽媽看來,產假制度和相關的配套保障也有待改善。

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31省份都延長了女性產假,但對很多女性來說,產假還是有些不夠用。

28歲的佟麗昕在北京一家事業單位工作,今年剛休完產假返回工作崗位的她對記者坦言,“至今還是不在狀態,4個月的產假有點短。”

“從生理角度上講,4個月的時間,身體還沒完全恢復到生產之前的狀態,另外孩子太小,這個時候返回工作崗位,狀態和專注度不是很理想。”在佟麗昕看來,如果能夠將產假延長至半年甚至是一年,自己會從容很多。

除此之外,單位沒有專門配備哺乳室也令佟麗昕感到很不方便,“因為沒有專門的場所,很多職場媽媽只能去公司的雜物間或者衛生間,非常麻煩。”

而這樣的現象並非個例。《2016年職場媽媽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對於哺乳期女性迫切需要的哺乳室,僅有13。3%的女性所在單位可以提供,同時有29。39%的女性表示單位不會為職場媽媽提供任何福利。

消除歧視不僅僅是用人單位的事

其實,近年來關於職場媽媽遭遇“生育瓶頸”的討論一直不斷,對這一問題的關注,也上升到了國家層面。

例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健全勞動關係協商機制,消除性別和身份歧視,使更加公平、更加充分的就業成為我國發展的突出亮點。”

究竟如何維護職場媽媽的權益?

對此,有勞動保障專家表示,如今制約職場媽媽發展的一大因素就是企業對於經濟利益的考量。解決該問題,需要在加強相關法律執行力度、保障女性勞動權益的同時,建立多種機制改善女性就業環境。

同時專家也強調,除了用保障性條例對婦女進行保護外,還要從根本上解決保護成本的問題,若保護成本轉移到用人單位身上,會讓用工成本較高的女性愈發受到用人單位歧視。

當然,化解職場媽媽的困境,需要的不僅僅是來自法律和制度層面的保障,更需要全社會的包容。

正如《人民日報》去年5月發表的評論文章中所強調——幫職場媽媽紓解困境,尤需全社會共同努力,真正為這一群體減壓。

文章稱,尤其是隨著全面兩孩時代的到來,應當倡導撫養孩子是家庭共同責任的理念,讓職場爸爸更多補位。更為關鍵的是,整個社會還應著眼於制度設 計與完善,對職場媽媽給予更多的寬容和便利。這不僅僅指多設母嬰室、實行彈性工作制等,還包括精神層面的關心和包容,促進公眾更多認可她們的付出與價值。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為化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