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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上市紅籌企業迴歸科創板可豁免營收規定,時隔兩年門檻調整,科創屬性評價修訂鎖定兩大重要變化

由 科創聯盟線上 發表于 綜藝2023-02-02
簡介2021年4月份,證監會第一次修訂科創屬性相關指引內容,其中就特別增加了第三項條款,即“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企業上市一般需要幾年

財聯社12月30日訊(記者 劉超鳳)

證監會第二次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有關規定。

2022年12月30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修改<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的決定》,這是繼2021年之後的第二次修訂。

本次修訂涉及兩方面:一是按照《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則申報科創板的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可不適用關於營業收入的規定;二是修訂了《科創指引》發明專利指標的表述。

科創屬性評價指引對於擬上市科創板的企業尤為重要。去年新增的“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等規定,直接宣告了螞蟻集團無緣科創板上市。在定位上,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經過三年的發展,科創板於2022年12月28日迎來了上市公司數量突破500家,截至目前,科創板上市公司總市值已突破6萬億元,佔全A的總市值比重為7。23%。

第二次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

2022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修改<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的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自2020年3月20日,證監會首次釋出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以下簡稱“《科創指引》”)以來,這已經是證監會第二次修改科創屬性相關指引內容,第一次修訂是在2021年4月16日。科創板對於擬上市企業有嚴格的科創屬性要求,本次修訂將會讓部分企業受益。

境外上市紅籌企業迴歸科創板可豁免營收規定,時隔兩年門檻調整,科創屬性評價修訂鎖定兩大重要變化

根據公告內容,本次修訂主要圍繞在兩方面:

第一,按照《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相關規則申報科創板的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可不適用關於營業收入的規定。

據悉,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採用“常規指標+例外條款”的結構。經過去年的修訂後,科創屬性評價指標體系包括4項常規指標和5項例外條款。企業如同時滿足4項常規指標,即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如不同時滿足4項常規指標,但是滿足5項例外條款的任意1項,也可認為具有科創屬性。

這4項常規指標分別是:

(1)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 5%以上,或最近 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 6000 萬元以上;

(2)研發人員佔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 10%;

(3)應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 5 項以上;

(4)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達到 20%,或最近一年 營業收入金額達到 3 億元。

而本次修訂允許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可豁免第四條“營業收入”的相關規定。此前,僅有采用第五套上市標準申報科創板的企業,可豁免科創屬性關於營業收入的指標,主要是“考慮到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沒有營業收入要求”。

證監會表示,根據有關規定,已境外上市紅籌企業的上市標準也無營業收入要求。但該類企業申報科創板可否豁免適用營業收入指標,在相關規則中尚無明確規定。因此,為做好上市標準與板塊定位規則的配套銜接、保持立法邏輯一致,證監會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

第二,證監會修訂了《科創指引》發明專利指標的表述。

具體而言,將常規指標中的“形成主營業務收 入的發明專利 5 項以上”修改為“應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的發明專 利 5 項以上”;將例外條款中的 “形成核心技術和主營業務 收入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修訂為“形成核心技術和應用於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

科創板上市企業數突破500家

三年以來,科創板實現了從無到有的快速發展程序,彰顯了突出的硬科技成色。2022年12月28日,科創板迎來了上市公司數量突破500家的里程碑,IPO融資規模累計達到近7600億元,總市值突破6萬億元。僅今年一年,共有124家公司在科創板上市,首發累計募集資金超過2500億元。

科創板企業總市值佔A股總市值的比重不斷增加。2022年12月份,科創板總市值為61307億元,佔全A的總市值比重為7。23%。而在2021年12月份,科創板企業總市值佔A股總市值的比例僅為6。49%;2020年12月僅佔4。25%。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在定位上,科創板突出“硬科技”特色,主要服務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重點支援新一代資訊科技、高階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以及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因此根據這個定位,結合科創企業的特點,證監會設立了“50萬元資產+2年投資經驗”的投資者門檻,並制定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明確符合科創板定位和科創屬性要求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科創屬性評價指引的修訂,會影響部分企業是否滿足科創板上市要求。2021年4月份,證監會第一次修訂科創屬性相關指引內容,其中就特別增加了第三項條款,即“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在科創板上市。禁止房地產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

當時新增的第三項條款,直接宣告了螞蟻集團無緣科創板上市。從“4+5”的科創屬性評價指標上看,不論是研發投入佔比、研發人員佔比還是發明專利、營業收入增長率,螞蟻集團都符合科創板的上市要求。但是,螞蟻集團的三大業務板塊分別是數字支付與商家服務、數字金融科技平臺、創新業務及其他,在新增條款約束下,螞蟻集團無法順利在科創板上市。而京東數科則主動終止科創板IPO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