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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剛生下的孩子就被前夫抱走,而我這個當媽的連面都沒見到

由 風華故事會 發表于 綜藝2023-02-05
簡介”這時候那邊站著的醫生才開口:“同時我也希望你能相信我們,既然是我們醫院的責任,我們也不會推脫,當務之急是你先養好身體,然後才能出院找孩子,不然孩子沒找到,你自己就先垮了

懷孕幾個月可以做流產

故事:剛生下的孩子就被前夫抱走,而我這個當媽的連面都沒見到

“怎麼了?”穿著白大褂的護士戴著口罩,進來看我還好好地躺在床上,鬆了口氣。

我本來就虛弱,這時候說話都必須死死抓著床單給自己力氣:

“孩子呢?我的孩子呢?他在哪兒?”

護士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說:

“孩子已經被接走了啊,是個男孩兒,很健康,你婆婆讓你放心在這裡修養。”

10

“你老公還真是體貼,離開之前還特意拿了所有關於的照顧寶寶的資料。”

“他不是我老公!”我痛的眼前一陣發白,身下好像也有撕裂的感覺,溫熱的液體逐漸在床上蔓延。

護士先是愣了一下,但是之後好像比我還著急:

“可是他拿出了你們的結婚證,還有他的身份證,我們都看過沒問題才敢讓他把孩子抱走……”

不然醫院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讓他們帶走寶寶。

我試圖從病床上下去,咬著牙,意識一陣模糊一陣清醒:

“不是……他不是孩子爸爸……把孩子還給我……”

護士這才看到下面大片的紅色,嚇得趕緊叫來醫生,同時也趕緊找人聯絡許陽和婆婆。

等我醒來之後,負責的醫生護士沒一會而就都站在我病床前面,表情非常凝重。

哪怕心裡已經有了不好的預感,我還是忍不住問:

“我的孩子現在到底在哪兒?”

醫生擦了一下眼鏡,嘆了口氣,示意旁邊負責的護士開口。

我隨著醫生的視線轉向那個護士,希望能聽到讓我放心的結果,可現實往往事與願違。

“你之前住院檢查,他們都是以家屬的身份來探視,所以後來他帶著證件過來,我們也沒多少懷疑。”護士帶著愧疚。

我呵呵冷笑,用盡全身力氣才能說出想說的話:

“可是我這個產婦還沒同意,他們憑什麼能把孩子抱走!”

護士顯然也很糾結:

“我們登記了他們的證件號,他們是說家裡有老人病危,只是想看孩子一眼,看你們之前相處的不錯,我以為你們商量好了……”

“你以為?”我簡直以為自己聽錯了。

這種事情還能她以為?

但事情到了現在這個地步也沒有別的辦法了,醫院這邊也只能想辦法彌補:

“之前登記的時候那些證件我們都調查過,是真的,所以我們現在已經試圖聯絡,可是那邊聯絡暫時聯絡不上,所以我們也已經把這個情況告訴警方,相信很快就有結果。”

這時候那邊站著的醫生才開口:

“同時我也希望你能相信我們,既然是我們醫院的責任,我們也不會推脫,當務之急是你先養好身體,然後才能出院找孩子,不然孩子沒找到,你自己就先垮了。”

我大腦一片空白,什麼都聽不進去。

我只知道這家醫院把我的孩子弄丟了。

但是我現在的情況,醫院也不可能讓我出院。

“孩子的問題我們有一部分責任,現在你要是再出事,我們真難辭其咎。”醫院的護士時刻盯著我,生怕我逃跑。

而警察那邊似乎也沒有任何結果,至少我這邊沒有得到任何通知。

“你這麼下去折騰的也是你自己的身體,還不如養好了身體再去找那他們。”

之前認識的一些產婦也這麼對我說。

我試圖跑出醫院幾次失敗後,也漸漸明白了一件事。

現階段我根本離不開這裡,而且既然許琿他們一家人這麼想要孩子,他們肯定不會傷害寶寶。

許琿的生意什麼的都在本地,他們想跑都跑不了。

為了一個孩子大費周章地把產業都弄走,我可不認為許琿和許陽有這麼大的魄力。

最主要的是我也不認為自己對他們有這麼大的威脅。

所以我也想通了,既然他們已經在醫院裡留了足夠多錢,我乾脆就在醫院裡養好身體,到時候精力十足地跟他們鬥!

故事:剛生下的孩子就被前夫抱走,而我這個當媽的連面都沒見到

在我的積極配合之下,產後恢復無比順利,也要感謝許琿他們根本不在乎這點錢,再加上醫院這邊的失職,除了不能現在離開,他們幾乎不拒絕我提出的任何要求。

出院之後,我第一時間找到我們之前住的那個家,可是那裡根本沒有人。

我知道許琿母親和許陽住的地方,可是這兩個地方都沒人,甚至還在物業那裡掛了出租。

對他們這種舉動,我只是冷笑:

“既然這樣,那你們也別怪我。”

他們這樣無非就是向我宣告,他們不可能把孩子還給我。

我直接到了警察局,可是調查出來的結果卻讓我大吃一驚,甚至覺得這份結果一定是假的!

“現在我們調查結果就是這樣,孩子的撫養權在孩子的父親那裡,你這邊的話,是有探視權,但是他們現在的具體地址我們也不太清楚。”

我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面對公事公辦的工作人員,我只能壓抑自己的怒氣:

“可是我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在孩子兩週歲之前孩子不是必須交給母親撫養嗎?”

為了防止現在這種情況出現,我特意去調查過相關的條例。

工作人員表情不變,淡定地翻出相關條款:

“話是這麼說沒錯,可是也不是沒有例外情況,比如母親不適合撫養孩子,而且父親有撫養孩子的意願,這樣孩子照樣可以跟著父親生活。”

我搖頭,一條一條地指著那些意外條款:

“首先,我身體健康,沒有傳染病,其次,我很願意撫養我的孩子!哪兒還有什麼其他原因!”

“可是根據對方提供的資料來看,你自從結婚之後就沒有收入,家庭支出全都依靠男方,而且你現在也沒有穩定工作,沒有謀生技能,沒有穩定住所,我們求證之後很懷疑你是否有條件撫養孩子。”

“這些都不是問題,孩子交給我撫養之後,男方不是必須給撫養費嗎?難道這不算穩定的經濟來源?”

工作人員一臉抱歉地看著我:

“女士,這種情況我們也沒辦法。”

迷迷糊糊從裡面出來,外面的陽光蒼白而刺眼,難道真就這麼算了?

哪怕我現在有探視權,可是那有什麼用?我甚至不知道孩子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