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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汽車「改加裝車燈」的規則解析:一般改裝均無問題
後霧燈什麼顏色
關於汽車燈光改裝有很多“網傳規定”,比如基於《道路交通安全法》或《機動車登記規定》的解讀;實際上這兩則相關法律法規都沒有對改裝燈光進行明文禁止的說明,更沒有提及所謂的功率要達到多少瓦、流明在什麼範圍,大部分都是一些車媒的錯誤解讀。
事實上對於汽車燈光升級改裝,目前並沒有一個清晰的界定,甚至沒有直接說明允許或允許;與改加裝相關的只是《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程》(GB801-2019),GB是國標的意思,GB/T是推薦國標,也就是必須執行和可以執行的區別;該規程內只是對車輛的外部照明燈具的透光面齊全性、對稱性、功能性和顏色有所要求,不論原車還是改裝,只要看起來“不詭異”基本都不會影響年檢,而年檢都不影響自然也不會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
哪些燈光改裝算是比較奇怪甚至詭異的呢?大致如下。
圖1:異常顏色的大燈或日行燈
圖2:沒有透鏡的遠光燈
圖3:大燈或尾燈貼燻黑膜
圖4:車頂鯊魚鰭燈
圖5:底盤、輪轂或尾箱門縫跑馬燈
這是比較常見的五種“低趣味”燈光改裝,看起來不僅很惡俗且非常扎眼;這些燈光影響的不僅是“車容”,同時也影響了其他車輛識別路況的效率,過於吸引似眼球還會影響機動車、非機動車與行人的通行安全、所以這些過於奇特的車燈還不要加裝的好,否則按照規定可以處最高500元罰款,而且加裝的燈具可以強制拆除。
不過一般的日行燈還是沒有問題的,比如在保險槓兩側,或者更換涵蓋日行燈的大燈總成;燈光是正常的白色或者偏暖黃色都沒有問題,但是非原車的“流水燈”或其他色彩的燈光就不行了。
【霧燈】是一定可以加裝的!
這是透過查閱大量相關資料而無果之後,以實車進行測試的結論,不論正常駕駛車輛還是年檢都不例外;期間也有交警蜀黍觀察過,並且指出這是後期加裝,但是卻沒有要求拆除,只是要求開啟看一看色彩和亮度,最終也沒有進行處罰。因為霧燈是眾所周知的車輛安全燈具,在低能見度的天氣中有巨大的作用,不僅能用於輔助照明、還能用於提醒對向車輛;那麼有些車輛原車簡配了霧燈,後期就應該允許車主為提升駕駛安全來加裝,所以霧燈的加裝其實從來並沒有特別關注過。
然而如果用色彩奇怪的霧燈,或者給霧燈加上透鏡就不行了;霧燈是散射光線,透鏡的功能是聚光,讓霧燈變成光柱是有些胡鬧的,那麼給霧燈加透鏡或者加上一些圓形的日行燈不僅看起來有些傻,同時也會被交警蜀黍關注,為了裝飾而讓燈光變得“特立獨行”那就拆掉吧。
關於霧燈的加裝瞭解這些就好,包括日行燈都是隻要不扎眼就沒有問題;不過爆閃燈是絕對不能用的,不論是白色或其他顏色的純色爆閃燈,或者是紅藍交替閃爍的燈光都不可以。因為這些閃爍標誌燈具都是特種車輛使用,標準如下。
紅藍-警用
藍色-救護
紅色-消防
黃色-救援
白色-沒有特種車型用那就都不能使用,因為過於刺眼會影響其他車輛
這五種燈光不要嘗試,一經發現倒是能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97條之規定,對非法安裝警報器或標誌燈具的車輛予以收繳,並且處200-2000元的罰款;霧燈和日行燈不在這個範圍內,即便很扎眼的燈光,標準一般也就是罰款500元。
改裝大燈或加裝燈光要注意三點
不能明顯改變車輛特徵
符合《機動車執行安全條件》要求
不能超過檢測極限
更換大燈、加裝霧燈或日行燈,只要是正常標準則不會影響車輛的外觀特徵,這點確實是有明文規定的(參考《機動車登記規定》);所以一些在車頂安裝尺寸碩大的LED排燈的越野車肯定不能過檢,在對改裝車的檢查中也會被處罰,畢竟這些燈讓車輛看起來很奇怪,拆掉之後又難以識別,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則真有可能逃逸掉。
其次在汽車號牌位置安裝照明燈也不可以,因為這些散射光線會影響道路攝錄裝置採集車牌資訊。
《機動車執行安全條件》對燈光、制動等等裝置都有嚴格的要求,篇幅太大無法一一列舉,感興趣的讀者自行去了解吧;這裡需要說明的就是改裝大燈要有“透鏡”,因為這則規定中對光線是有要求的,散射光線會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同理日行燈的功率也要合理調整,因為日行燈的每顆燈珠都沒有透鏡,都是散熱光。
關於燈光的色溫一般不建議超過6000k,因為可能會超過檢測裝置的極限而無法識別燈光資料;亮度在15000-12000CD區間,其他沒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了。文明改裝車燈,不要影響其他車輛基本都沒有問題。
編輯:天和Auto-汽車科學島
天和MCN釋出,保留版權保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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