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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樂舞機構有哪些?太常寺、教坊、梨園的制度有何異同?
舞蹈場包括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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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的音樂和舞蹈藝術都是十分發達的,唐代的音樂舞蹈更是達到了歷史的頂峰,
而這種繁榮,
也離不開唐代的發展。
在唐代最繁榮的時候,隨著國家的發展,唐代的舞蹈藝術也達到了頂峰。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特別是在安史之亂後,整個社會的發展都出現了停滯,
甚至出現了倒退的情況。
而音樂舞蹈的興衰,最直接的反映就是舞蹈組織,這種舞蹈組織在唐代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每一代都有自己的舞蹈組織。
唯一不同的是,
唐代的樂舞制度是最發達的時期,
就像唐代的音樂和舞蹈一樣。
探討唐代樂舞文化的盛衰,
必須從音樂舞蹈制度的興起和衰落中得到印證,從而對唐代音樂舞蹈的發展做出最直觀、最有力的概括。
太常寺是一種傳統的音樂舞蹈組織,是一種傳承自前朝的宮廷音樂舞蹈部門,
另外還有一種叫做“教坊”和“梨園”,
這兩個組織都是比較新的,是唐代的一種音樂舞蹈組織。
本文從太常寺、教坊、梨園三大樂舞機構的職能、地位以及朝廷的管理方式等方面,
可以看出唐代樂舞文化的發展狀況,
並由此得出唐代樂舞文化興盛的原因。
一、唐代樂舞組織——太常寺的簡述
《舊唐書·職官志》中有這樣的記載:“太常寺,
古名秩宗,
秦曰奉常,
漢高為太常,梁加寺為姓。”
由此可見,
太常寺的建立早在先秦就有了記錄,
這說明太常寺早在中國的帝王文化時代就已經存在了。
由此可見,
樂舞文化在皇室文化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只要皇族還在,
樂舞組織就會一直存在,但每個時代的音樂和舞蹈組織都會有不同的名稱。
1、太常寺的主要職責及歷史地位
以上所說的“太常寺”是在先秦時代就已存在的,而從現有的文獻中可以看出,太常寺是在封建帝國統治下持續的,
清朝末年才被廢止。
換句話說,
中國的太常寺一直存在於中國的封建時代。
從這裡可以看出,
太常寺在中國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甚至可以說,太常寺就是中國古代的禮樂與舞蹈體系的代表。
太常寺的名字在不同的時代會發生變化,
但唯一不變的就是太常寺。
太常寺是唐代宮廷樂舞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資治通鑑》中記載,
“上有高昌,
下有太常,有九曲為十。”
從這一點來看,
唐代的時候,
太常寺就有十部歌舞,這十部歌舞是唐代宮廷音樂的重要組成部分。
《舊唐書·職官志》中也有這樣的記載:“武德七年定旨,
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尚書,
門下,
中書……次長,光祿,都是九寺。”
從這一點來看,
太常寺已經不是單純的用來娛樂的地方,更像是一個在封建社會中展示自己強大的力量,而且在九大寺廟中排名第一,可見太常寺在政治上的地位。
太常寺主要負責禮樂,負責宗廟祭祀和禮樂,中國古代是封建社會,所以他們的信仰也是儒家的。
而儒學又提倡“仁、義、禮、智、信”,
可見唐代太常寺在唐代的權力有多大。
2、唐代太常寺管理體制探微
太常寺是唐代最重要的音樂和舞蹈組織,
所以朝廷對它的管理極為重視。
《舊唐書》中有這樣的記載:“太常卿,
掌國家禮樂、郊廟、社稷,
按八部之分,一曰社、二曰太廟、三曰諸陵、四曰太樂、五曰鼓風、六曰太醫、七曰太卜、八曰廩棲。
”
由此可見,太常寺的地位很高,在太常寺之下,還有八個衙門,
可見太常寺的權勢之大。
太常寺有兩個最重要的職位,
一個叫太樂司,一個叫鼓政司,這兩個派系負責的都是各不相同的朝堂禮儀。
史書上有這樣的記載:“太樂令、鐘律,以備國家祭祀之用。
”
二、唐代樂舞組織的教坊簡述
《舊唐書》中也詳細地記錄了教坊的基本內容和制度:“從武德起,
內教坊被封為禁,
習雅樂,由官員擔任。然後,天成為雲韶府,神龍為教坊。”
從這些記錄中可以得知,教坊是由一名太監掌管教坊的,即為太監,
而“則天”則是我國的開國女皇武則天。
由於信仰道教,所以教坊就改成了雲韻堂,
不過在武則天不在的時候,
神龍年間,教坊才重新成為了原來的名字。
1、教坊的主要職責及歷史地位
以上就教坊在唐代的發展過程作了簡要的介紹,
而教坊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資治通鑑》記載:“古時,雅俗之樂,皆屬太常。”上善通樂曲,以太常之司儀,不當典倡優;
又設了兩個教坊,
教民樂,又派右大將範及為他所用。”
以上所說的太常寺是唐代和中國封建社會音樂舞蹈文化的中心部門。
而在唐代,太常寺不僅掌管著宮廷的音樂和舞蹈,
更重要的是,
太常寺也是皇室政治的象徵。
如此一來,
太常寺的歌舞之風便會變得極為優雅,甚至可以說是正式,從太常寺舉辦的一切儀式便可以看得出來,
太常寺負責的是禮儀和禮儀。
在這個盛世裡,
人民的精神世界和精神享受都是十分迫切的。
然而太常寺卻不能滿足皇帝的需要,所以才有了教坊,
專門負責皇帝的娛樂和娛樂。
教坊的成立,
就意味著它有一個固定的功能,
那就是一個娛樂專案。
而在唐代,
樂舞制度的完善和分工的完善,也體現了唐代音樂舞蹈文化的發展和發展。
2、唐代朝廷管教制度淺析
唐代的教坊,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國家的,一種是皇家的,而太常則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
教坊是用來滿足皇帝的娛樂需要的,
所以教坊就是由皇室來管理的。
從政治上來說,教坊的地位要比太常寺低,但太常寺和教坊之間也有很大的區別,那就是太常寺只有一個,
位於全國的政治中心。
不過教坊就比較自由了,
不但有內教區,
還有外教區。
說教坊雖然是朝廷用來娛樂的地方,
但裡面的規矩卻很森嚴。
《唐代音樂史研究》中記載,
樂官、樂伎、樂工三大類,
每一類都有明確的分工。
比如歌妓,
按照級別劃分,分為“內人”,“宮人”,“搊彈家”,“內人”是最高階的,也是技術最好的。
由此可見,雖然教坊不像太常寺那樣有紀律性,
但在朝廷裡,
也有嚴格的等級制度。
三、唐代樂舞組織——梨園的概況
梨園是唐代三大音樂、舞蹈文化中最低階的組織,太常寺是受政治發展的需要而建的。
如果說教坊是皇家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而設立的,
那麼梨園的存在就是一個偶然事件。
首先說到梨園的由來,原來梨園是宮中庭院裡種梨樹的地方,以前是教坊表演的場所,皇上也愛在那裡消遣,久而久之,
梨園便成了一種特殊的組織。
與教坊類似,
梨園也不是一個代表政治體制的組織,
而是建立在皇家需要之上的朝廷機構,其作用與宮廷機關梨園、教坊等類似,還可以增加一些地方,供帝王們消遣。
就拿《新唐書》來說,
“代宗繇廣平王復二京,
《寶應長寧樂》十八首,
都是宮中的一首。”
由此可見,
梨園的管理結構與教坊類似,
職業也是如此。
從以上三個主要的音樂舞蹈組織中,
我們可以看到,
唐代音樂和舞蹈的發展與唐朝的總體趨勢是一致的。
唐代初期,隨著國力的強盛,音樂、舞蹈、音樂、舞蹈等都達到了鼎盛時期,
隨著唐代的國力日漸衰弱,
宮廷音樂和舞蹈也漸漸失去了往日的生機。
宮廷音樂舞蹈文化的衰落,
促使唐代音樂舞蹈文化流入民間。
所以可以說,唐代的音樂舞蹈文化和舞蹈組織的發展與唐代社會和經濟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
無論哪一種情況的改變,
都意味著另一種形式的改變。
參考資料:
《樂府雜錄》